建國前,男女婚姻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為基礎,講究“門當戶對”。正常的婚俗壹般要經過媒、訂婚、喜帖、祝賀、婚宴、住期等程序。
間接的
男人十五六歲甚至十三歲的時候,父母就通過媒體求親,有的到了孩子的年齡就訂婚了,俗稱“早婚”。如果壹個女人雇傭媒人向她的丈夫求婚,這被稱為“做媒”。如果壹個女人向丈夫提出很高的條件,那就叫“攀親戚”。雙方父母在詢問對方的年齡、性格、家庭財產等情況後,認為基本可以,也就是會“允許結婚”。婚姻約定的時候,必須男方先同意,女方再同意。經雙方同意後,將委托媒人更改“小琪”(俗稱更改小字),註明出生年份和出生日期。雙方的中心人(多為算命先生)都是“八字”,沒有處方或不喜歡的處方也可以結婚。然後另選吉日交換正式訂婚,稱為“大器”。有的人親自去男方家看,這叫“相親”。如果不符合,他們不在男方家吃飯就走。男女婚齡比女方貴得多,俗稱“女大壹,穿金衣”,“女小三,抱金磚”,“女五,爭老母”。
從事
常被稱為“過柬”或“換貼”。男方寫柬埔寨貼紙(即訂婚信),連同彩禮寄到女方家,女方回復貼紙作為訂婚的依據。柬埔寨交換後,親朋好友紛紛送禮物和錢來祝賀,男方準備了酒席答謝媒人和親友。
發送結婚請柬
也叫“送年命帖”。男女到了結婚年齡(壹般女方18歲以上,男生12、20歲,最大的20多歲),男方請人根據女方的生活選擇壹個吉日(俗稱“擇日”或“見日”),並將吉日通知女方。如果女方同意,就選個吉日,正式給她發結婚請柬。帖上註明了婚期,新娘的頭冠,戶口,臉型,著裝,上下轎子的方向和禁忌。女方家根據自己的經濟條件,購買床上用品、衣服、首飾、家具等,為結婚做準備。
在快樂的時刻祝賀某人
結婚前,男方親友的領導準備禮物祝賀,稱之為“祝賀”。送結婚禮物給要結婚的女人,叫“填盒”或“加盒”。男人準備了壹個宴會來慶祝結婚的前壹天。
去接新娘(坐轎子)來參加婚禮
俗稱“喜事”。婚禮前壹天,女方會把嫁妝送到男方家。男方貼好喜帖,掛上喜氣,鋪好炕,墊好枕頭,為婚禮做準備。晚上,新郎向附近的親戚和長輩“敬禮”。婚禮當天,按照約定的時間,男方安排禮儀儀式,扮演鼓手,用轎子(窮人用的)在女方家結婚。婚姻可分為“大婚”和“小婚”。轎子是小婚禮,即準備轎子載新娘,稱為“不婚”;婚禮用兩頂轎子,新郎坐官轎去新娘家迎接,另壹頂轎子是給新娘準備的。她去的時候,由年幼的孩子帶著,俗稱“轎子”;車上還有壹只大紅公雞,回來的時候,女人壓回來壹只母雞。無論是大婚還是小婚,其習俗大致相同。娶了女人後,開始少吃少喝,坐在炕上待嫁。男方去女方家拜年,必須帶紅外套,紅地毯,紅頭巾。
那壹天,新娘早早起床打扮,用紅色蒙住頭,歡快地吹著小號。在送別女賓的陪同下,新郎向公公婆婆道別,然後新郎先上了轎子。新娘由親戚擡上轎子,俗稱“送轎子”、“上轎子”,賓客隨車。新娘離家時會流淚,以示依戀。路上,紅紗燈籠開道,笛子嗩吶齊奏,轎夫簇擁在前,轎子收了。新郎不允許與外界接觸。如果路人遇到,會避讓。來到南加村頭和門口,鞭炮齊鳴,按指定的時間和方向下轎子。即有人在新娘的轎子周圍點燃壹捆草,稱之為“遼轎”。據說此舉是為了驅走邪靈和不祥。在鼓樂和鞭炮聲中,新娘由嫁女和陪嫁女進入大門,踏上紅地毯(稱倒地毯),與新郎並肩站在院中香案前,祭天拜地,儀式結束後,新娘進入洞房。有的地方,進洞房時,男長輩在院子裏撒棗、栗子、花生(有的地方縫在被子角或放在枕頭裏),還取“早生”“雌雄花生”的諧音。洞房燈火通明時,新郎脫去新娘的連帽紅,吃“慰問面”,* * *喝“祝酒”,照例填枕頭,新娘開始“坐帳”,也叫“坐床”,多為壹天。這壹天,無論大小輩,好事者都在洞房裏大吵大鬧,直到深夜。新婚夫婦睡下後,有青年男女窗下“聽房”(聽悄悄話)的舊俗。婚禮當天,男家張燈結彩,貼紅對聯,宰殺豬羊,設宴款待親友。中國還有搶婚的習俗。即如果同壹個村子同時有不止壹個結婚的人,就認為誰占了先,誰就幸運。所以結婚的時間多在天亮之前。
住,見公婆。
婚後第三天,新娘回娘家住兩天,說“留在日本”,或者請媳婦去問女婿。新郎和新娘都壹起去丈母娘家,這叫“還鄉”或“認親”(俗稱“走三天”)。女方家設宴招待女婿,俗稱“邀女婿”。三天後回來,新娘見公婆親戚,到祠堂祭拜或者去祠堂,然後在廚房做飯。第六天,男方家設宴“拜見公婆”,同時設宴招待至親好友。同時還有“月對面住”的習俗,即婚禮後壹個月,新娘家把她接回去住幾天,再送她回婆家。這種習俗至今仍然存在。至此,整個婚禮程序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