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江州陳董家書館被譽為中國書院發展史上的第壹座裏程碑,但相關史料的到來卻讓人對唐代董家書館的真實性產生了懷疑。從新興士紳階層在地方事務中的作用、科舉制度對聚居家庭的影響以及聚居陳氏家族的婚姻關系來看,在唐大順元年(890)創辦董家書館有其歷史必然性。
[關鍵詞]陳沖;東家書店;紳士;科舉;家庭婚姻
關於東家書店的幾點討論
在中國書院史研究中,尤其是在書院起源問題上,江州陳東家書店是壹個不可回避的話題。許多史家根據《史記》的記載,將董家書館視為中國早期書院的代表,如《九江縣誌》所載的毛、等人?周琛,即唐義門,創立於左,藏書數千冊,子女體弱,都上學去了。賬號,提出?根據這些記載,可以認為在唐代創辦的私立學院中已經有了講座。雖然不是很普遍,規模也不大,體系也還沒有形成,但是作為教育機構的學院已經誕生了。?《中國古代書院制度》、《中國教育通史》、《中國書院制度考證》、《中國教育制度通史》、《中國教育史》中的觀點基本壹致。在1994出版的《中國書院史》中,李先生第壹次以較大篇幅介紹了董家書屋的經營情況。他指出:從事教學活動、具有學校性質的書院,始於唐代?到了唐代,不僅有後人簡要描述的幾所書院,也有當時人詳細描述的書院,相關的規章制度也保留了下來。江西德安甲書局(又名義門書院、陳書局,唐代隸屬江州旬陽縣)就是壹例。?李先生證實,唐代董家書屋的史料除地方誌外,還包括陳氏宗譜。據江西、湖南、湖北等地陳氏後人保存的族譜記載,江州陳氏第七任首領於唐大順元年(890年)制定了《陳氏家法》,共三十三條,其中壹條規定在陳氏董家莊設立書屋,以教育其弟、侄姓,以升中科。根據這個?陳氏後人世代發表在陳氏族譜之首的文獻,既無後人追溯,也無口口相傳,足以證明在唐代,出現了壹種不同於隋唐中央和地方官學、高於蒙學水平的新型教育機構,這就是私辦復教?學院。?由此,以董家書店為代表的書院起源於唐代,成為書院史學界廣泛認同的壹種基本觀點。董家書屋作為唐代具有教學功能的書院興起的標誌之壹,被視為中國書院發展史上的第壹個裏程碑。
近年來,文化學、社會學、人類學等相關學科的加入,拓寬了中國書院研究的視野,研究視角也在不斷變化。董家書館的討論也有新意,如徐子先生的《元代書院研究》。書院的名稱最早出現在唐代,這壹點在學術界已得到壹致認可。但書院是否已經講學,是否是教育機構,即唐代是否有名副其實的書院,尚難判斷。?也就是最著名的義門書院(即董家書店?就筆者註而言,現有記載不僅無法證實地方誌中的說法,相反,恰恰說明書院之名子虛烏有。?許先生在唐五代書院考證中,甚至認為今人所引的陳氏宗譜有問題。在唐代,陳沖最多建壹座書堂,而不是書院。此外,陳沖是否有書店還可以討論。?從這個角度來看,有些學者根據不可靠的族譜史料將董家院的歷史追溯到唐代是有問題的。?所謂起源於唐代的石鼓書院、董家書院,經不起考證。?
如果仔細比較,不難發現,陳氏族譜與地方誌所記載的內容並不完全壹致,相關文獻對書店的創辦者及其創始時代也往往不壹致。建於唐代的董家書店的真實性值得懷疑。
陳屯墾二江的史實與陳氏家法的宗旨
江州陳氏先祖王晨,生於唐玄宗十九年(731)。其古籍位於九江縣蒲塘場太平鄉長樂村永慶村(今九江市德安縣車橋鎮易門陳村)。所以子子孫孫生活在壹起,卻是世世代代生活在壹起,家財萬貫,人丁興旺。?陳的聚落有什麽特點?家庭* * *,房間和財富沒什麽區別,廚房也沒什麽區別。長* * *女會吃屬,搞日出,不在乎仆從。是壹個同姓的大家庭,以血緣為紐帶,以宗法制度為保障。陳的定居符合封建王朝。孝順?治理國家,以倫理秩序作為鄉村治理的手段,屢為封建所稱道。唐僖宗幹福年間(874?876)趙靜的門,南唐元年(937)趙麗的陳偉?易門?入宋後,、仁宗等封建帝王也給予其許多饋贈,江州陳成為唐至北宋頗有影響的家族。值得註意的是,在生產力低下的條件下,陳的定居對穩定地方秩序有壹定作用,但土地不廣,供給不足。家裏有錢,家裏窮?當地* * *除了給陳定期免除雜雜和鹽曲絲外,他還在歲旱時撥出壹定數額的貸款。沈重的經濟負擔讓當地的* * *無法承受,於是在權臣文彥博、範世道等人的建議下,嘉慶七年(1062),北宋* *析陳為291莊,按派系遷江南、良治。天下陳出仁義?說道。
七世主政江州時,陳已初具規模。曾源,幾百人?成為當時人口眾多的同姓村。陳沖離開家庭了嗎?以後的人會越來越多,會有不同的愚者和智者。如果沒有辦法和諧,為什麽不擔心好負載呢?唐大順元年(890),主持制定《陳氏家法》,對陳氏定居事務作了詳細規劃。以局之事立之,以規掛之,推功,懲惡勸善。公私收銀臺的類型,男女之間的婚姻工具;蠶衣與妝,財與財,食與飲,必須對等,才能和諧,才能子子孫孫守信,守義。?通過家法的規範和引導,使家族的所有後代世世代代遵守義理,從而尊重家族,形成陳氏義居的宗法秩序和倫理環境,維護壹個?求和諧?烏托邦社會是陳沖制定家庭法的初衷。《家庭法》中列出的所有33條都是為了這壹目的。《家庭法》除了上面引用的《家庭法》關於設立東家書店的規定外,對家庭的子女教育也有詳細的規定:
?房子的西邊有壹個圖書館,用來教孩子們。每個月的第壹個月,博物館會在吉日開館,在冬季月份解散。七歲,男孩考上了學校,十五歲離開了學校。有能力的人進入東方。每年選兩個人在自習室培訓,壹個是老師,壹個是副手。其紙、墨、硯,並出府庫,負責購買和處理。?
陳的書屋和書房逐漸發展,形成了壹個頗具特色的家庭教育體系。但有沒有可能只是在《家法》中規劃了陳家的教育而沒有實施,而董家書屋只是在《家法》中的壹個設想,直到的兒子才使書屋成為現實?我們試從唐代社會文化發展的角度來分析。
三君子在地方事務中的作用及董家書店成立的必然性
從江州始祖王晨定居,制定陳氏家法至今不到200年。這期間,陳已經發展成為壹個具有相當經濟實力的大家族。根據《陳氏家法》的相關規定,陳氏家族在唐朝大順年間擁有田產、道學、喪學、蠶房等多項龐大的家族財產。在之前,陳氏族譜並沒有記載其他重要人物的真實功名和任職情況。江州陳的資產可能更多地取決於他的人民對土地的長期管理。陳沖之前的家臣身份與唐宋時期相似?富民?班級。?富民?雖然?有錢?,但其本質仍是?人?他們的社會地位仍然不高,只能通過努力致富,而不是憑借特權在短時間內攫取大量社會財富。據考證,在唐宋時期?富民?雇傭有識之士,興辦私塾,如培養子弟入科舉,贏得鄉村社會的地位和聲譽,免除人身勞役,都是常事。富民?設置教育的起點?唐宋時期鄉村教育文化的興起,實際上與富裕階層的崛起密切相關。也可以說,富民是推動唐宋社會文化教育發展的重要力量。?對於江州的陳氏家族來說,這種情況在時期得到了改變,他可能是自陳生活在壹個緊湊的社區以來第壹個身居要職的人?富民?,?富民?“陳沖”這個稱號可能不再合適了。以為代表的士紳階層取代富民登上了江州陳的歷史舞臺。
?鄉紳?“鄉紳”壹詞早在宋代就出現了。後世研究者對鄉紳、紳士、士紳的概念有不同的理解,但有壹點是壹致的,即鄉紳、紳士、士紳都有壹定的名望或官職。把地方官(退休的和現任的)和科舉狀元當鄉紳,已經成為主流意見?、?中國紳士階層的本質是什麽?壹個以非正式的方式控制地方事務的權力層?,也就是地方精英。?
君子在國家控制和地方治理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是連接政權和村民的橋梁。由於他的特殊地位,他同時發展成了壹個治理和教育的雙重角色。張仲禮先生在研究中指出,紳士主要通過擔任官職、處理各種地方事務(包括宗族事務)、擔任幕僚和教師來獲取收入,處理各種地方事務被認為是?紳士功能?,?君子通常想當然地認為,他們有責任造福家鄉,改善和維護地方和宗族組織,以及其他人對他們的期望。?就陳沖而言,他是否取得功名無從考證,但被唐朝中央* * *授予印青光祿大夫、右騎、古進士,享受賜紫金魚袋的待遇,並擔任江州長史壹職,軍銜從屬於三品,是真的。對於這個祖祖輩輩生活在壹起而不分析財富的大家庭,通過家法策劃了蠶服、財貨平等、平等等壹系列問題,為陳的長遠發展奠定了基礎。士族管理地方和宗族事務,尤其是興辦教育,是士族管理地方和宗族事務的重要內容之壹。作為壹個在家族中較早獲得高級職位的紳士,陳沖比任何人都清楚?中國紳士的地位不是來自房地產,而是來自教育的壟斷。基於名利的教育使君子有資格為國家和社會提供重要的服務。?
是陳沖創辦了東家書店,為科舉行業服務嗎?陳家的壹位先生?為宗族(地方)事務服務是重要手段,也是紳士這壹新的社會階層提高社會地位、擴大社會影響的重要途徑之壹。這是因為開書店,培養孩子出入官場,不僅能給自己帶來好處,也能給家族帶來榮耀。仕途不僅對官員本人有利,對家鄉也有利。如果某地的君子中有壹人當官,會給這個地方帶來很大的好處;官職越高,在當地的聲望越高,實際利益也越大。如果當地或宗族已經為參加考試的考生提供了經濟資助,並支付了他們的差旅費,那麽他們此時就可以獲得更多的回報。這種投資比其他任何投資都能獲得更高的回報。?東家書店的成立是新興士紳階層的代表嗎?對陳歷史的評價?富民?類函數繼承和提升的具體表現。
從管理家族事務的角度來看,促使陳崇興創辦董家書店的因素可能有以下兩點:壹是時期陳家人口迅速增長,來自家族的學生和鄰裏公婆的數量也隨之增加。原本按照壹家人居住的位置修建的家庭學校無法滿足這種需求,需要在董家莊選擇別墅修建書店,因為教學場地無法滿足教育需求才有可能;另外需要註意的是,陳家是壹個世代共同生活的家族。為了維護家庭的純潔性,避免家庭成員受到外界的幹擾,其家法對進出家庭的人和客人都有嚴格的管理要求。江州陳的情況不是個別現象,是明太祖朱元璋叫的?江南第壹?浦江?易門?鄭氏家族也是壹個共同生活的大家庭,鄭氏家族制定的《浦江鄭氏義門標準》對外賓也有嚴格的規定。親戚客人來來往往,客人管父母。善意延期付款是合適的。連至親都要留在外國博物館?。陳之所以要在左方二十裏外的董家莊建書店,可能是擔心外地來的修書工人和自己人住在壹起,難以管理,更容易惹事,影響自己人的定居。中唐以來,進士地位上升,社會對詩賦在科舉考試中重要性的認識不斷提高。為了提高家庭子弟的詩詞賦水平和科舉考試的成功率,筆者對陳沖選擇在遠離人口稠密村落、風景絕佳的董家莊建書店的可能性進行了專題探討。
四、科舉制度與創辦東家書店的緊迫性
?村落中大傳統與小傳統的互動本身就是壹個文化創造的過程,是在小傳統的基礎上對大傳統的某些因素的選擇。?從隋朝到唐朝,科舉取士制度逐漸完善,並日益成為影響中國士人的最重要的傳統。圍繞科舉制度,逐漸形成了包括教育、經濟等因素在內的科舉場域。在參與科舉場域的各種力量中,士人作為弱勢群體,主要依靠文化資本。文化資本主要是通過接受各種形式的教育獲得的。?最典型的就是家族或宗族在讀書上應該給予讀書人的幫助?對於生活在緊密共同體中的家庭來說,從維護家庭穩定和促進家庭繁榮的角度出發,舉辦家庭教育的目的是積極適應科舉考試的偉大傳統。為什麽?壹個宗族的強弱往往取決於官員的數量和官職的重要程度?。江州陳氏的祖先是壹個顯赫的皇族(南北朝陳氏)。曾經憑借皇族身份享受政治特權的陳,被永遠剝奪了地方大員的世襲職位?要振興家族的威望,努力恢復陳在歷史上的影響力,壹個沒有任何背景的家族唯壹的出路就是通過科舉考試不斷地從家族中輸送人才到朝廷,除此之外別無他路。東佳書店的成立,正好迎合了陳家的這種迫切需要。在他的家法裏,他問陳的哥哥的侄子姓什麽?有點成功的候選人?《董家書堂》的規定明確了為科舉服務的辦學宗旨。
事實上,董家書屋的科舉培訓業成效顯著,贊不絕口的陳家考榜不可信,但徐凱的陳書屋中的記載值得註意。自龍記起,崇子失陷,繼淄博,宗室登進士。近期有魏文,尤出表。話說《荀》《範》都照計而行,天下文人自然有之,為成名者所蓋。?龍記?的年號是889年,比制定《陳氏家法》的大順元年早了1年。由此可見,在制定家法前後,有陳的子女,如之子鄒、叢子博等入考。?在古代的全盛時期,雖然二十五戶人家之間的巷子裏有壹所學校,但做官的老頭卻日夜坐在裏面。從人民走過來的,壹定要教好,變好,人人有君子之行。雖然後世有明確的朝代,但只有郡縣學會了在裏面生活,遠離城墻的沒有子女。?由於避災的需要,陳當時選擇的聚落離江州縣城有二百多裏之遙,十分不便。此外,由於唐代官學的種種限制,子女的科舉教育問題只能靠陳氏家族自己解決,唯壹的辦法就是興辦家塾。從《陳家法》制定前後子女考中科舉的情況來看,陳在《家法》制定之前應該就有了為科舉服務的家塾。這個家塾不是後來的董家書屋,但可能就設在陳家住的地方,沒有正式命名。只是當它發展成為主家以後,由於家庭經濟的發展,居住在緊湊社區的人數日益增多,以及為了滿足科舉考試的需要,更好地提高科舉考試的成功率,陳把這個沒有正式命名的家塾搬到了董家莊,並稱之為家法書屋。在這裏,只是順應了唐代家庭和社會文化發展的需要,起到了使陳家教制度化、規範化的作用,這也是我們認為董家書屋應在唐代建立的原因之壹。
吳江地區陳的婚姻關系及創辦董家書屋的必要性
在制定家法的時候,陳已經傳了十壹個世代,子孫眾多,曾宣就有幾百人。要維持這樣壹個人數眾多的大家庭,首先要解決的就是家庭成員的婚姻問題。?結婚之際,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大嗎?。雖然古代人不能科學地解釋近親結婚的弊端,但他們已經註意到近親結婚的巨大危害,禁止同姓通婚幾乎是所有生活在緊密共同體中的家族的壹致行為。比如五代開始聚居的江西樂安流坑人董氏,他的條例中規定?生、死、葬、婚,都很重要。?在婚姻部分,我是嚴格的。?對於違反同宗不能通婚的族規的家族成員,東施將實行封建宗法社會最嚴重的法律?宗族?懲罰。據考證,直到民國時期,流坑東施仍實行以下三種婚姻情況?宗族?制裁:1)嫁給住在村裏祠堂的外來佃戶(奴隸);2)本村同姓男女通婚,尤其是同姓孝順的妻子;3)沒有履行媒體邀約、發帖等正規手續就和自己結婚的,不被認可,可以嗎?宗族?。清末浙江余姚蘭鳳魏氏宗親條例規定,同姓人與同姓女子通婚或娶同姓女子為妻,應盡快禁房。如果妳很固執,妳應該再做壹次;事先躲起來,事後發現的要訓斥,知道房間的要整體重做。從封建宗法倫理的角度來看,同姓通婚的最大危害是容易造成世代順序的混亂。同姓男女,即使沒有血緣關系,也會被視為已婚?兄妹當夫妻?。在壹個祖祖輩輩共同生活、人口眾多的家庭中,家庭眾多而復雜,可能會出現不同的家庭?爺爺和孫子同齡?、?同年的姑姑和侄子?允許同姓通婚的現象極有可能出現所謂的?*** ?情況,這是強調倫理秩序的宗法制度所絕對不允許的。因此,對於居住在緊湊社區的家庭來說,與不同姓氏的鄰村建立良好的關系就顯得尤為重要。
《家法》對族際通婚的對象不太重視,但繼之後,陳制定的《家法十五條》對族際通婚的對象有更嚴格的要求。公婆不準爬。如果妳娶了壹個女人,爬上富家千金,傲慢是很難抑制的。娶名門望族的女兒和攀上名門的兒子不合適,也很難溝通。但是相對於傳送門來說,婚姻可以稱之為。?為什麽封建家庭強調?嫁女的兒孫也要擇偶,方家要嫁?出發點是女性道德真的是維系家庭發展的根本之壹。婦德是家的興亡,所以要詳細走訪和選擇。?保護我的繼承人成為我的家業,把鹽托付給我的妻子,妳能不小心嗎??為了在通婚和通婚對象上得到其他鄰村的支持,維護家族的婚姻關系,促進家族的穩定發展,江州的陳認為應該給鄰居壹些幫助。宗族鄰裏有貧富之分,富者濟貧。窮人很尷尬,說要借錢給我,他們馬上響應了,去扶貧。賠償期不要怪它,聽它的,就是督促它,不要逼迫它。妳不敢,就是對我不負責。?至於它的病,幫助它;有死有喪,助之;如果有造反的禍害,反而驅逐;有委屈就要替別人分辨。這也是大度,王者之教也是後人所必需的。?曾源幾百人,家族婚姻壓力大。我們有理由相信陳沖在主家的時候就建立了東家書店。書店除了為自己的孩子提供教育外,還?在孩子教育方面向鄰村伸出援助之手,作為友好的姿態,具有積極的意義。?從《陳氏家法》規定董家書店負責?客人要不要派修理工停下來和他壹起等,出去董家莊供貨?從職責來看,書店確實有幫助鄰居的作用。是在東家書店讀書的外國人嗎?派個修理工?大部分應該是陳家的鄰居和公婆。這是因為在當時,並不是所有的家庭或村落都有實力興辦高水平的教育機構為科舉服務,堂樓的修建、教師的俸祿、書籍的購買、學生的日常開銷等龐大的經費都不是壹般村落所能負擔的。在的最後,徐愷介紹了他為陳作筆記的原因。門下生前,進士張轂嘗自(陳書局)畢業,見告用筆,思之。張谷可能是陳在書店讀書的親家之壹。他還有壹篇文章《董家書院》,裏面說?以顧東家之名,思東家之義,信陳氏長發吉祥,何苦呢?義門之子,謂公、桓、董,三人自南昌來郡。但敘利亞的話表達到了心裏,他們急於了解他們的目的,所以他們不喜歡它。?感激之情溢於言表。為了解決家庭的婚姻問題,陳沖建立了東家書店,以努力改善鄰裏關系並提供包括教育在內的各種幫助。然後呢。鄰居化德為德,監獄訴訟是沒落?形勢也為陳沖的舉動做了最好的註腳。作為維系家庭共同體的手段之壹,書店對公婆子女的有限開放也是壹個值得關註的社會文化現象。它的存在為我們了解中國古代家庭及其教育提供了新的途徑。
六或兩個假設需要測試
從士紳的作用、科舉制度的影響、家族婚姻三個方面,我們認為陳沖是江州陳東家書店的創建者。但是,徐愷在《陳書堂》壹書中說,?我以為家庭既平凡又和睦,禮樂固時,詩書文字,故居左二十裏。東嘉?,因為贏的奇處,是壹棟樓,是幾十個書店,幾十個大廳,聚集了幾千本書。很明顯,徐凱認為周琛是東家書店的創始人。那麽是什麽原因導致徐愷在南唐以周琛的名義寫下了設立書堂的功績呢?我們推測有兩種可能性:
1)周琛是東家書店的大規模擴張。據北宋開國皇帝胡丹鹹平五年(1002)所撰《易門集》記載,江州陳在北宋(南唐)?開寶年底740口,鹹平三年增加到1478口?,胡丹寫的這篇《義門紀》是其?在旬陽之後,我去了,因為我拜訪了名人,所以我見到了陳。看天下族譜,讀家法,問事實,知其貌,因之?他的記錄應該更準確可靠。因此,與陳沖時期相比呢?曾源200人?南唐時,周琛主家,家庭人口大增,家學子弟必然增多。陳崇初創辦的東家書店,可能空間局促,難以容納。如果考慮到書店影響力逐漸擴大導致四方留學人數增加的原因,書店的擴張是肯定的。於是,陳繼承父業,在其主家時擴建了書院的廳堂,購置了數千冊藏書,並增加了20公頃的學校場地作為圖書館的固定辦學經費,進壹步完善了關於圖書館的管理制度。這種猜測和《易門陳氏歷代族譜》?左邊25裏的董家山腳下,有數百座增光書院大殿。收集了數以千計的書籍,並砍伐了20公頃的土地用於全方位的研究。記錄是壹致的。由此可以得出江州陳董家書屋早期發展的壹個初步脈絡:陳在之前就有壹個為自己的家庭和公婆服務的家塾,在唐大順元年(890年)建立了董家書屋,並制定了書屋的學習規則(包括辦學目標、學生和圖書管理制度等。);到南唐周琛時,隨著家庭經濟實力的進壹步增長,聚居的人口和書店影響力的不斷擴大,周琛對董家書店進行了大規模的擴張,並進壹步完善了書店的管理制度,使其服務員、書籍和讀書人達到了壹定的規模,董家書店發展成為?支釘江東?著名的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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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徐凱《陳氏書堂》為求助,含錯誤。許愷的《陳氏家書》成書於北宋(南唐)開寶二年九六九年。從大順元年(890)陳沖制定《家法》並設立書店算起,已有80年了。再加上五代政局動蕩,物是人非,而徐愷本人也沒有去過江州的陳家,所以對陳的情況不是很熟悉。此外,用他自己的話說,《陳數·唐吉》的寫作仍然是由他以前的門生和學者張谷委托的。用筆看到指控,想壹想?陳家人的了解主要是從張谷那裏獲得的。很有可能是張谷在周琛主政時就讀於董家書店,所以在張谷的影響下,徐愷以擴展者周琛的名義記錄了書店的創辦成果。同時也說明,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陳沖對東甲書屋初期建設的影響不及南唐周琛的大規模擴張。歷史往往就是這樣,尤其是對於壹個剛開始並沒有表現出強大生命力的新生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