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是毛澤東同誌發表“向雷鋒同誌學習”題詞的日子。周恩來、朱德等黨和國家老壹輩領導人也熱情題詞,予以表彰和號召。40多年來,每年的3月5日,學雷鋒活動都是在紀念領袖題詞的前提下進行的,這自然表達了人們對領袖的尊敬和對雷鋒的熱愛,但學雷鋒活動的開展難免是因為領袖的改頭換面。今天,雷鋒精神已被公認為壹種民族精神,壹種激勵和影響了壹代又壹代人的“永恒精神”。以3月5日為契機,學雷鋒的社會活動已經成為人們的習慣和天性,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和追求。適時設立法定的“雷鋒紀念日”,將學雷鋒活動從領導者的人格號召提升為法治的法律規範,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在法治的框架下前行,是精神文明與和諧社會建設的題中之義。
40多年來,學雷鋒經歷了許多風風雨雨。“雷鋒叔叔走了”是《歌舞升平》中社會風氣惡化時群眾做出的幽默評論。“雷鋒出國上西點”是在經濟轉型期價值觀變異導致猶豫不決時,為滿足人們的需求和願望而創造的壹個虛無空間。但是,與國際接軌的青年誌願者活動,擴大了學雷鋒的外延,卻有意無意地弱化了學雷鋒的主題和品牌,把全國人民都願意參與的學雷鋒活動,降格為某個年齡段的人的活動,也影響了雷鋒精神的廣泛傳播和弘揚。設立法定的“雷鋒紀念日”,讓全國人民學習雷鋒追求文明的精神。不管他們會遇到什麽思潮,不管有些人願不願意學習,他們都能夠在法律的保護下廣泛、深入、堅持不懈地進行下去。
基於此,筆者建議並呼籲將每年的3月5日定為“雷鋒紀念日”。雖然這壹天不是雷鋒的生日,也不是他去世的日子,但因為領導的題詞,這壹天成為了國家公約紀念日。它是遵循規律的,自然的,成熟的。以法律規範的形式,紀念和學習壹位我們民族的精神楷模,壹位我們社會的普通公民,壹位人民軍隊的普通戰士,讓學雷鋒活動與時俱進地傳承下去,無疑將為中華民族精神的重鑄、復興和發展增添新的內容和活力。我希望作者的這壹建議能得到CPPCC委員和NPC代表的認同,我將代表感同身受的人們向兩會提出鄭重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