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預告登記的有效期有多長?
預告登記有效期為三個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壹條規定,當事人為保障將來物權的實現,可以向登記機關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可以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無效。
二、我需要去提前通知報名嗎?
預告登記需要本人在相關部門辦理,或者業主委托他人在相關部門辦理,但受托人需要持委托證明代替委托人辦理。受托人只攜帶委托人身份證原件的,不能代替委托人辦理過戶手續。因為房產所有人持有房產,就意味著他擁有該房產的相關權利,壹旦房產轉讓,相關權利也就隨之消失。昭發。com提醒您,為保障產權人的財產安全,辦理財產過戶時,本人必須親自到場否則受托人將代替委托人簽署經公證的委托證書。
三、預告登記需要哪些資料?
預先通知登記所需的資料如下:
1。註冊申請原件;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已登記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原件;
4。當事人關於預告登記的協議原件;
5。預購人單方申請預售商品房預告登記的,預售人、預購人在商品房預售合同中對預告登記附加條件和期限的,預購人應當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6。以在建工程抵押房屋的,需提交抵押權人同意出售房屋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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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民法典》第221條。
為保障未來物權的實現,預告登記當事人可以按照約定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可以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九十日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