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吐溫當我十三歲的時候,我很聰明。我覺得我當時是個不可多得的聰明男孩。當時我在報紙上發表了壹個練習,很意外,成了我們那裏轟動的新聞。的確,我也很自豪。當時我在壹家印刷廠當學徒。我是壹個有抱負的少年。我叔叔讓我在他的報紙裏跑腿(報紙叫《漢尼拔周刊》,凡是有500個訂閱者的,壹年可以預付兩塊錢,還要付壹捆捆的柴火、白菜和滯銷的蘿蔔)。夏天的壹個吉日,舅舅離家壹周。在他離開之前,他告訴我,如果我願意,我可以編寫壹份周報。天啊,我真的不想做這種事。希金斯是壹家與我們對立的報紙的編輯。他最近被情人拋棄了。壹天晚上,壹個朋友在這個窮人的床上發現了壹張紙條,上面寫著他再也無法忍受這樣的生活,不得不跳進貝爾河自殺。這位朋友急忙去看希金斯涉水回到岸邊。他決定不投河自盡。壹連幾天,鎮上的人都在談論這件事,但希金斯沒有註意到。我覺得這是個好機會,就煞費苦心地寫了壹份關於這件事的詳細報告,畫了壹組粗略的插圖,用折疊刀刻在木制活字下面——其中壹張畫的是希金斯穿著襯衫涉水過河,壹手拿著燈籠,壹手拿著拐杖,試探水深。我覺得很搞笑,也不覺得這樣發表有什麽不道德的。滿足於這種做法,我到處尋找能贏的人。我覺得用壹個讓我猝不及防的惡作劇“看他發呆”來攻擊附近壹家報紙的編輯,很有意思。我用壹個諷刺的標題發表了這篇文章:《約翰·摩爾先生的葬禮》——這是壹篇相當粗糙的諷刺文章。然後,我寫了壹篇文章嘲諷兩位名人——不僅因為他們的行為應該受到指責,還因為我認為讓報紙熱鬧起來是我的責任。然後,我還很有分寸地挖苦了壹個新來的外國人——壹個來自昆西的知名員工裁縫。他是頭號花花公子,笑容狡黠,衣著低俗,壹直讓女人著迷。他每周給報社寫壹首小說詩,表達自己的最新感受。在我編輯的這壹期裏,他的押韻詩《致瑪麗》,當然是《致漢尼拔》中的瑪麗。但這首詩發表的時候,我突然心血來潮,於是在下面貼了壹個簡潔而辛辣的腳註:這種東西我們只發表過壹次;但我希望戈登·朗內爾先生明白,我們正在盡力忍耐。從現在開始,如果他想和漢尼拔的朋友保持密切聯系,就應該選擇其他方式,停止使用這個專欄!報紙出版了。我萬萬沒想到,這樣壹件小事,就像我的笑話和趣聞壹樣,會被人用新的眼光看待。這壹期的《漢尼拔周刊》非常暢銷,因為以前沒有像這樣的新東西。整個城鎮都轟動了。中午之前,希金斯帶著雙管獵槍來拜訪。當他看到他要找的是壹個乳臭未幹的孩子(他是這麽叫我的)時,他覺得有失尊嚴,就扯著我的耳朵走開了。那天晚上,他辭掉了工作,永遠離開了這個小鎮。裁縫帶著壹只鵝和壹把剪刀來了;但是,他也看不起我,當晚就去了南方。這兩個被嘲諷的人,氣焰囂張的來了,被我猥瑣的小玩笑激怒了,走了。第二天,當地報紙的編輯大搖大擺,大喊大叫,趾高氣揚,欣喜若狂。最後,他真誠地理解了我,在友好的氣氛中邀請我去藥房喝了壹杯“Farnestock驅蟲劑”,以便洗去所有的怨恨。這是他的小玩笑。我叔叔回來後非常生氣。我想,如果他考慮到我對報社的貢獻,同時我這麽做也是出於對他對我的愛的感激——他心裏應該知道這是最重要的方面——他就不應該這麽生氣。當他離開家時,他碰巧避開了調查、批評和誹謗,躲過了對他的攻擊。但是,當他查看賬單,看到我居然新註冊了33個訂戶,還有壹捆捆的柴火、白菜、豆子、滯銷的蘿蔔,他就變得溫柔了,因為這些東西夠壹家人吃兩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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