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州大學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括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獎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福州大學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第壹章?總計?規則
規則壹。為進壹步規範學校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規則二。福州大學(GB代碼10386),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創建於1958。是壹所國家“雙壹流”建設院校,是壹所理工結合、理、工、經、管、文、法、藝協調發展的國家“2168”。
規則三。主校位於福州旗山校區,在福州、廈門、泉州設有多個校區。2022級學生在校內落戶安排如下:
1.所有專業(本條2-4規定的除外)第壹學年在福州潘通校區培養,以後學年在福州旗山校區培養。
2.廈門工藝美術學院(含美術、設計、工業設計)在廈門集美校區培養。
3.先進制造學院(閩臺高校聯合人才培養項目)采用“3+1”和“4+0”兩種模式,“3+1”模式,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原則上在第三學年赴臺灣省內相關合作高校學習壹年。
4.菜單國際工程學院(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和人文社會科學學院音樂學專業在福州旗山校區培養。
第四條?學校招生遵循“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程序、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招生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和職責
第五條?學校成立了招生委員會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議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規模和招生計劃,研究決定招生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第六條?招生考試中心是學校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和日常工作。
第七條?學校建立健全招生監督機制,明確監督舉報渠道,嚴防招生權力尋租。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切實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
第三章?招生計劃和要求
第八條?該校當年招生專業及計劃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第九條?除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言考生外,其他專業沒有外語考試語言要求。新疆“民考漢”學生必須參加全國統壹高考語文考試。學校以英語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不為非英語語言學生開設單獨課程或替代課程;菜單國際工程學院(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采用“4+0”、“雙學位”和英語教學培養模式。非英語語言的考生應認真填寫表格。
第十條?學校支持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和重慶市萬州區的定向招生計劃,以及美術類廈門、石化類泉州的招生計劃。只有在上述地區註冊、連續就讀高中三年、並在當地實際參加高考的考生才被錄取。
第四章?準入原則
第十二條?學校根據各省相關政策確定調檔比例,原則上按平行誌願招生計劃數調檔率為100%。
第十三條學校認可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相關加分政策,以加分後的分數分配專業或計算綜合成績。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不適用於無省、專業招生計劃的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項目。
第十四條普通專業錄取原則
1.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投檔範圍內,按照考生的投檔分數從高到低,按照考生的專業誌願和招生計劃進行專業錄取(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級低於有專業誌願的考生),專業誌願之間不存在年級差異。在考生所報專業誌願未被錄取的情況下,進行專業調劑的,根據其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進行調劑,以院校專業組為填報單位的誌願只能在同壹院校專業組內調劑。
2.在平行誌願投檔的批次省份,按照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排名規則確定分數相同考生的排名;在不平行誌願投檔的批次省份,分數相同的考生按該批次相同分數排序規則確定名次。批次無同分排序規則的,參照普通本科平行批次執行;如果還是壹樣,參考綜合素質評價選出最佳人選。
3.內蒙古自治區采取“在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4.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相關省(市),各專業選考科目的要求和錄取規則按照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方案和相關辦法執行。
第十五條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必須達到所在省份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藝術檔案的投檔方式和比例以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原則為準。其他要求請參考我校當年公布的藝術類招生簡章。
65438+投檔成績相同者,按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相同排序規則排序錄取。如仍相同,按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在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未被錄取的情況下,服從專業調劑的,根據投檔結果由高到低調劑到空缺專業。
2.實行非平行誌願投檔的省份,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範圍內,按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滿分100)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照專業、語言、綜合(高考綜合改革省市為三科總分之和)、外語、數學的順序確定考生排名,在第壹專業和第二專業之間設置壹個綜合排名。在考生專業誌願未被錄取的情況下,服從專業調劑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空缺專業。
綜合得分計算方法如下:
綜合成績=考生文化成績÷文化滿分×40+考生專業成績÷專業滿分×60。
第十六條高水平運動隊、高校專項計劃、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新疆高中班、西藏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南疆單獨計劃的錄取,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規定,以及今年我院高水平運動隊和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執行。
第五章?學籍管理
第十七條?根據《福州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等文件規定,福州大學對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培養計劃並達到畢業要求的人員,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由福州大學授予學士學位。
第十八條?中外合作辦學、閩臺聯合人才培養項目、定向生、高水平運動隊學生等專業的學生,入學後不得轉專業;泉州、廈門、地礦工程(含資源勘查工程、采礦工程、礦物加工工程)專業的學生,入學後只能轉入同壹招生院校代碼;藝術專業的學生入學後才能轉藝術專業;其他轉專業具體實施細則按照《福州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實施辦法(暫行)》等文件執行。
第六章?收費標準
第十九條普通本科學生學費標準:
1.普通專業5460元/生/學年(軟件工程專業三四年級65438元+03000元/生/學年);
2.音樂學專業8900元/生,美術專業9360元/生;
3.閩臺聯合人才培養項目15000元/生/學年;
4.菜單國際工程學院中外合作辦學項目6萬元/生/學年。
第二十條?學校住宿費(含空調)標準:
1.旗山校區1300元/生。學年(4人)或1020元/生。學年(6人);
2.潘通校區1300元/生。學年(4人)或990元/生。學年(6人);
3.集美校區1300元/生。學年(4人)或1070元/生。學年(6人);
4.錦江校區1300元/生。學年(4人)。
第二十壹條?以上收費如有變動,按福建省發展改革委最終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退還辦法按《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關於規範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收費管理的通知》(發[2005]費435號)中的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執行。疫情期間退費按照《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發展改革委、福建省財政廳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管理工作的通知》(財綜〔2020〕9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學生獎學金制度
第二十二條?為幫助貧困家庭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堅持“不讓壹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建立了完善的學生獎學金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儉學、學費減免、新生綠色通道、孤兒全程資助計劃、臨時困難補助和社會獎學金等。
第八章?附?規則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自頒布之日起生效,具體實施過程按教育部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相應政策執行。我校未委托或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招生,不舉辦任何營利性培訓活動。對於以我校名義從事非法招生宣傳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由福州大學招生考試中心負責具體解釋。
福州市旗山校區: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福州大學城五龍江北大道2號
福州潘通校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銅盤路軟件園軟件大道89-1
廈門集美校區: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公公路852號。
泉州市晉江校區:福建省泉州市晉江市金井鎮水城南路1號
電話:0591-22866857(傳真),22867800。
投訴電話:0591-22991792
郵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學城五龍江北大道2號
福州大學招生考試中心
郵政編碼:350108
福州大學網站:
招聘中心網站:
1.患有下列疾病的人不能被我們學校錄取。
1.嚴重心臟病(經手術治愈的先天性心臟病,或分流較少的房室間隔缺損、出血較少的動脈導管未閉,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認不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
2.嚴重的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和尿毒癥。
3.血液、內分泌和代謝系統的嚴重疾病以及風濕性疾病。
4.嚴重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疾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和肝功能異常的患者(肝炎病原體攜帶者除外但肝功能正常)。
6.除非在下列情況下,否則肺結核不會被接納。
(1)原發性肺結核和浸潤性肺結核已硬化穩定;結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後遺留胸膜肥厚;
(2)所有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及血行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後壹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仍無變化;
(3)淋巴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
二、患有下列疾病的,我校相關專業不予錄取。
1.色覺輕度異常(俗稱色弱)的專業不能錄取: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制藥工程、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地質工程、環境工程、資源循環科學與工程、生物工程、生物技術、食品科學與工程、生物醫學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應用心理學。
2.色覺異常ⅱ(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有美術、設計、應用物理、礦物加工工程、資源勘探工程、交通運輸、油氣儲運工程。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任意壹種顏色的電線、鑰匙、信號燈、幾何圖形的專業不能錄取:除列入輕度色覺異常和色覺異常ⅱ類的專業外,還包括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工業工程、物流管理、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不能準確識別顯示器上紅黃綠藍紫任意顏色的數字和字母者,不能錄取到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適合主修。
1.主要器官:肺、肝、腎、脾、胃腸道等。做過大手術,功能恢復良好,或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腸潰瘍、慢性支氣管炎、類風濕性關節炎等病史。,且甲亢已治愈壹年,不適合學習土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交通運輸、物流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智能建築、采礦。
2.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少,動脈導管未閉出血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認不需手術者,不得與第三部分第壹條同專業學習。
3.身體殘疾(未惡化),不適合學習的專業同第三部分第壹條。
4.屈光不正(近視或遠視,下同)凡是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於400度的都不要學生物醫學工程。
5.凡壹眼矯正到4.8的鏡片度數大於800度者,不應學習化學工程與工藝、油氣儲運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給排水科學與工程、交通運輸、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智能建築、環境工程、安全工程、地質工程、資源循環科學與工程、生物工程、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微電子科學與工程、制藥工程、采礦工程等。
6.壹只眼失明另壹只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於400度。不適合學習智能電網信息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儲能科學與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機器人工程、車輛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計算機、信息安全、軟件工程、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人工智能、化學工程與工藝、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油氣儲運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給排水科學與工程、交通運輸、工程管理、 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智能建築、環境工程、安全工程、地質工程、資源循環科學與工程、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電子商務、工業工程、物流工程、生物工程、生物技術、食品科學與工程、生物醫學工程、電子信息、電子科學與技術、微電子科學與工程、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數字媒體技術、物聯網工程、應用物理、制藥工程、建築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采礦工程、礦物加工工程、資源勘探工程、工業設計、材料科學與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法學、社會學、應用心理學專業。
7.如果雙耳在3米以內,或者壹耳在5米以內,另壹耳完全失聰,則不宜學習土木工程、交通運輸、智能建築、英語、日語、德語、法學、社會學、音樂學。
8.嗅覺遲鈍、口吃、步態異常、駝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細胞痣、白癜風者不宜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