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現在在農村申請建房是必須的。以前農村蓋房子很簡單,有錢就行,現在嚴格多了。政策報告稱,農房改造重建有相關部門會分配、審批、核準、驗收,農房逐步規範。今後,農民需要建宅基地時,需要先通過村委會的書面申請,說明原因、建築面積、建築高度、層數等,然後才能建房,而不是像以前那樣只要有壹個宅基地使用證就可以了。
1,裝修需要嚴格的審批程序。
批準舊房改造的證件叫城鄉規劃許可證。改造前,群眾必須向鎮政府提出改造申請,並按要求填表。如果鎮政府認可妳,這個時候改造是合理合法的。
如果沒有拿到這個許可證,即使妳家拆了,房子建了,也肯定是違法的,可能會面臨以後拆遷的風險。
2.有農村戶籍。
如果妳是農村戶口,那太好了。國家法律禁止城市戶口在農村購買宅基地,這個政策目前依然存在。隨著城市化的發展,很多農民朋友把家搬到城市發展,甚至把戶口遷入城市戶口,失去了農村戶口。這些遷戶口的農村人雖然可以繼承父母在農村的房子,但是因為房子和宅基地是壹體的,他們變成城鎮戶口的子女可以在房子的有效剩余期限內繼續使用宅基地。
第壹,宅基地超出面積。
如何理解宅基地超面積?顧名思義,農民有多套房子或者壹套房子,但是面積很大。總之,只要宅基地面積超過省裏規定的標準面積,就不允許申請舊房改造。比如根據《湖南省土地管理辦法》規定,農民使用耕地建住宅,宅基地超過130平方米就屬於超標。如果使用農村閑置土地,超標需要180平方米,使用荒山荒地,超過210。總之,農民家的宅基地總面積超過上述標準面積的,不允許進行舊房改造重建。
二是不符合鄉鎮規劃。
顧名思義,舊房周邊的村莊或城鎮正在規劃建設其他基礎設施或公益設施,但村民的舊房在這種情況下不會被批準改造和翻新。
第三,房子本身是違法的。
這個很好理解,比如村民的老房子本身就是建在耕地上的。但由於歷史原因,幾十年來壹直沒有辦理農地轉用手續。然後就不能進行裝修了,只能在所有問題都處理完之後再申請裝修。
四是村民不再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城市的教育、醫療等優質資源導致大量農民向城市流動。當農民的戶籍變成了城市戶籍,農民留在家鄉的舊房就不需要重建和裝修了。根據《農村宅基地管理暫行辦法》,農村宅基地屬於村集體所有,禁止非農業戶口人員翻建農村房屋。
而且《辦法》中還規定,非農業戶口人員的房屋被鑒定為D級違法或倒塌時,不僅不能裝修,還將依法收回宅基地使用權。但是,現在宅基地正在改革。少數試點地區對非農業戶籍人員有了新的規定,即可以對家裏留下的舊房進行改造。
第五,權屬不清的老房子不能重建。
雖然國家正在加快推進農村宅基地和房產的整合,但由於歷史原因,仍有大量房屋沒有確權。而像這種權屬不清的老房子,是無法重建或翻新的。此外,根據《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農村宅基地房屋發生糾紛時,農民可以通過先協調後起訴的方式解決舊房權屬問題。等老房子權屬清楚了,就可以裝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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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只能擁有壹處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盡量利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宅基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售或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