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奴隸社會,活人獻祭是壹種非常殘酷的制度。有些人被活埋,有些人被殺害或自殺,與他們壹起埋葬。中國的殉道制度,就考古發現而言,最早始於殷商時期。
商人們認為,人死後靈魂在另壹個世界生活,墳墓就是墓主人在另壹個世界的住所。壹切都是按照“死如生,死如存”的禮制來進行的。奴隸主貴族死後,都是用奴隸為自己死後的奴役而殉難。在河南安陽發掘的奴隸主墓中,壹般都是死幾個或者幾十個人,有的大墓中,死了二三百人。他們中的壹些人是武士奴隸,他們的骨架旁邊有劍;有的骨架旁邊有車馬,是趕車的奴隸;有的骨架有狗骨頭,是狗的奴隸;有的骨架旁邊沒有頭骨,頭骨在另壹邊。他們是被殺害和犧牲的奴隸。有些骨架的上手骨被綁在背後,有明顯的掙紮痕跡。他們是被活埋的奴隸。
商代以後,周、春秋、戰國、秦朝都有殉道的習俗。《墨子節葬》篇說:“帝殺殉,有數百,寡者數十;將軍和醫生殺了幾十個烈士,屈指可數。墨子講的是春秋戰國。”《西京雜記》載:“幽王之墓,十分高大堅固,壹開門,全是石粉筆。如果妳把張玉去掉,妳會得到雲母,它有壹英尺多深。當妳看到壹百多具屍體時,他們是不朽的。唯壹的男人,其余都是女人,或坐或躺,還站著,穿著各種衣服,不是陌生人。“唯壹的男人應該是國王,壹百多個女人應該是被埋葬的宮女和嬪妃。
秦國開始在秦武公埋葬活人,《史記·秦本紀》說:“武公死,楊勇葬。壹開始死了人,死了六十六人。秦穆公死後,殉難的人數甚至更多。據《史記·秦本紀》記載:“三十九年,苗(穆)死,葬於雍,亡者壹百七十七人。秦之良的臣子和俞的三個名字,即、鐘惺和甄嬛,也相繼死去。秦人以《黃鳥》詩悼念之。“陜西鳳翔發掘秦景公墓,發現殉難的奴隸有100多個。
秦於公元前384年廢除人殉制度,《史記·秦本紀》曰:“祭公元年,止於死。但事實並非如此。秦始皇死後,為其而死的人數之多,歷史罕見。秦始皇三十七年死的時候,秦二世下了壹道聖旨,說:“先帝後宮若不生兒子,不宜留之,所以將他逼死。“後宮無子者皆殉道,故死者甚多。”《史記·秦本紀》也說:“葬之時,或匠乘之機,臧(指奴隸)知之,臧為重。大事壹過,那些關了門在外面仰慕的,關了工匠的,都沒有東山再起。“為了擔心這些工匠泄露墓穴中的秘密,他們被處死了。據估計,秦始皇墓中的烈士將有數萬人。
漢唐帝王陵的重要特點不是與人合葬,而是隨葬制,即讓皇親貴胄死後與附近的帝王陵合葬。
自宋代以來,契丹、女真、蒙古、滿族等邊疆民族相繼進入中原,都有殉人的傳統,促使殉人在中原死灰復燃。禦仆殉難始於明清。阿清趙翼《二十二史註》說:“太祖崩時,宦官隨亡,文健、永樂創建時,相繼優待。如張峰、恒力、趙復、張弼、王彬都繼承了幾千錦衣衛,有人稱之為“天上女戶”,祖上仁厚。明朝的創始人朱迪去世。當時死亡的有30多人。據李朝的記載,皇帝崩的時候死了30多人。死的那壹天,所有的士兵都在法庭上領了薪水,全都被領到了大廳裏,哭得天搖地動的廟亭。大廳上放了壹張大床和壹張小床,這樣他們可以站在上面,用繩子圍起來,把頭伸進去。然後他們去睡覺,都死了。”唐玄宗死的時候,死的還有十個妃子。當時有個宮女叫艾國,入宮不到壹個月。玄宗死了。當她被告知自己被列入殉難名單時,她是壹個敬畏上帝的人,寫了壹首關於絕命毒師的詩:
缺點有幾個,但缺點也是;
生如夢,死亦覺;
失親歸Xi,不孝為恥;
傷心不能傷心,可以哀慟。
明代,周王遊助被燉死,明英宗指示他:“王在日,死後要盡量節儉,妻在以下,不必死。可惜英宗的指示還沒有到,恭妃、夫人石、歐幾裏德、陳、張、韓、李等七人已經從死者中下葬。明英宗反對人殉。臨終之際,他說:“我不忍被人類殉道,此事自行了斷。同時追求殉道的宮人稱號。他的書上說:“我致力於義,應該用龍推薦我的綽號,以示敬意。英宗給為周王朱由敦而死的嬪妃的封號是“貞烈”,妻子的封號是“貞順”,以表彰她們忠誠、剛毅、順從的美德。從英宗開始,明朝就沒有人祭了。
2中國的殉難制度
《中國古代殉道考》說:“清朝的祖先還下令後宮三十人殉道。”事實上,在清朝進入丁琪媛中原之前,就有殉難的案例。努爾哈赤死後,與菲達(多爾袞的母親)和爾叔妃合葬。王先謙《順治東華錄》載:“天命十壹年八月,耿旭未刻崩...壹是孝皇後崩後,把武拉國貝勒之妻做了大妃子。1911年早晨,貴妃殉國。她30歲的時候才7歲,所以同時死亡...兩個妃子都犧牲了。”譚潛《北遊》曰:“昭陵(應為涪陵)死,故事葬。攝政王的母親應該不想要。宗室大臣命令自己自殺。修改記錄後,林剛·舒雲:自願死亡。”可見,菲達的殉難是被迫的。
天聰三年八月,《天聰東華錄》記載了壹個預定殉難的奴才企圖逃跑被殺的事件:“為人卑微,因葉何冰來五爪鹿城立下大功,太祖任命為大臣,寵信他為唯壹,極力殉難。太祖崩後,不死不理喪事,甚至還想再逃壹次,所以被殺了。」
《順治東華錄》記載,清太宗皇太極死後,與男奴合葬:“崇德八年八月,太宗文為天客。當張靜·鄧達裏和安達裏願意去死的時候。鄧達裏滿族,年輕的唐太宗...而唐太宗的客用皇後,敦達裏得天獨厚,青春永駐,不願離去,所以死了。清朝的貝勒國王非常正直。他決心不忘記妳,他足夠的忠誠給賈京,使他的後代永遠不會被迫服徭役和犯重刑。該赦的就赦,不該赦的就減,官階要世襲。安達裏,土生土長的葉赫人,回來後被始皇帝憐惜地養大。他得到了壹個官職,並要求殉道。國王貝勒也很義氣,送給他壹件T恤衫和壹件牛果·張靜的禮物。他的後代是世襲的,他被免除了殺人罪,就像鄧達裏壹樣。成立了,叫安達裏余。」
清朝始祖福臨定鼎中原後,皇室貴族依然實行人祭制度。《順治董》記載順治六年三月丁醜,豫親王多多死後,福晉殉難事件有二:“攝政王在居庸關讀書,蘇克薩哈等人受輔仁德裕親王多多之托,王去迎哭泣。黃昏了,我在首都參加我的葬禮。德裕二福晉太子請求殉難,攝政王壹再安慰,請求幫助,於是答應了。」
攝政王多爾袞死的時候,也有壹個丫環要下葬,《順治東華錄》記載:“順治八年二月,蘇克撒哈、戰岱、木吉倫先報秋在狩獵場,武爾庫尼要下葬的時候,胡羅什、博慧、蘇白、戰岱、木吉倫屬於他們。”譚潛《北遊·姬友》中也有輔政王吉爾二郎神在順治十二年五月駕崩,與妃子合葬的故事:“辛卯是日本輔政的爪牙,死了五個人。」
史書中也有兩處記載,是關於清朝祖先死後人們殉道的。王先謙《康熙東華錄》說:“順治十八年二月,仁臣告禮部曰:“董鄂氏公主賦有溫柔,但皇上待客時,深懷感激,盡行哀慟,故死...並被封為貞妃。順治十八年,阿達哈番壹級護衛傅大力殉國,被列為烈士下葬,忠烈英勇。“從那以後,史書上再也沒有提到人祭。
葬禮的記錄。
人殉制度終結於清朝康熙年間。王世貞《偶談赤碑》說:“八
旗俗,多與仆妾。朱小金(裴)建議禁止,他被允許這樣做。朱去了任住房部部長助理。寫《墓誌銘》,談及禁止殉難的內容:“請復詹,禁止殉難,而禁止殉難又特別籠統。大致意思是“殺人償命,做自然之和。“非法侵入的儀式傷害了君主制。如今的泥信安靜而明亮,沒有所謂的悲催和傷害。丈夫用主的命令罵奴隸,或者是怕不敢不服從,或者是無知,不忍不服從。兩者都不能作為訓練。而善生惡死,人之常情,祭祀自殺,不適合盛世。”稀疏,報告。
2.歷代中國官員
由於夏朝到秦朝兩千多年的官職資料很少,真假難辨。長期以來,對官職的研究要麽完全以《周》為依據,要麽被忽視。但《李周》成書較晚,其內容與金文不符。很多學者認為,完全根據這本書來研究西周的官員是不可能的。如果忽略,這壹時期的官方立場是完全空白的。現在壹般用甲骨文、金文、可靠文獻來研究先秦官制。
夏商時期
夏商時期國家規模比較小,組織簡單,沒有明確的職責分工。
在這壹時期,國家的君主被稱為“侯”或“王”。王以下最厲害的人是“史”,也叫“巫”。他們是上帝與世界的溝通者,上帝的旨意由他們傳達給君主,再由君主執行。甲骨文中很多人都有這種行為的記錄。
掌管歷算的和掌管訴訟的大理都是夏朝的官員。巫史的職位壹般是世襲的。此外,王的親屬、子女也經常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但大多沒有明確的職銜。在商代後期,王室中的壹些長者被稱為“父師”和“”,他們負責協助和指導王,如、比幹等。
在這期間,君主還有壹些管理家務的奴隸,稱為大臣和屠夫。最初,他們是奴隸。因為受到君主的寵愛,他們有時會參與壹些政治事務。
西周-春秋時期
這壹時期,國家的最高君主成為“王”,又稱“天子”、“天王”。皇位壹般由長子繼承(見宗法),王位的預定繼承人稱為太子。王的妻子叫“侯”。此外,諸侯的封地稱為“國”,大夫的封地稱為“市”。他們都是天子的臣民。皇家機構是中央政府,總督和醫生的機構是地方政府。軍政大權掌握在王室和外戚手中,巫史地位大打折扣。
王以下地位和權力最大的是太師、太傅、太保(合稱三公)。國王年幼或不在時,可代行國王權力。這壹時期形成了以清史為首的政府部門,是最高行政長官,同時主管軍事、行政、外交等事務,壹般由2、3人擔任。
清朝以下,開始有了明確的職責分工,司徒雷登主管土地和勞工;司馬掌管軍事;司空負責土建施工;斯科特負責懲罰。太史的職位很高,與三公、大清官員並列,但職權範圍要小得多,主要是掌管歷法、起草政府文件、記錄國家大事等等。禦史管檔案,太蔔管占蔔,宗伯管禮儀祭祀,樂師管音樂教育。項是輔導君主禮儀的臨時職位,壹般由王侯、官員或名人擔任。
掌管王家事務的叫“宰”,掌管王家膳食的叫“備”,掌管王家車馬的叫“仆”,掌管宮門侍衛、傳授武功的叫“師”,守衛宮門的叫“武士”。西周時,宦官在宮中做雜工,稱為殿民。
封臣的官職與皇族大致相同。執政的大清由周天子任命,世代稱為“清”,但不能稱為“清史”。
戰國-晚清
這個時期持續了2300多年。君主地位很高,權力高度集中。巫史和氏族的地位下降,而君主的仆從和侍從的地位上升。秦朝以後,國家機構的設置越來越復雜,職責的劃分越來越細化,官職的設置也非常復雜。
官方職位的敘級
中國的官制很復雜,變化很多。下面簡單介紹壹下各類官員的沿革。
君主
君主是壹個國家的首腦,是最高統治者,也是最大的官員。戰國以前,君主被稱為“侯”或“王”。王的意思是至高無上,代表天統治人民,也被稱為“天子”、“天王”。春秋以後,諸侯國開始稱王。戰國時期,壹些諸侯國甚至自稱“皇帝”,但並不定制。直到秦朝建立,秦始皇才開始使用皇帝的稱號,壹直延續到清朝滅亡。受此影響,皇帝的妻子稱為皇後,皇帝的母親稱為皇太後。在歷史上的壹些少數民族政權中,君主的頭銜是不同的,例如:
可汗(匈奴)
昆莫(烏孫)
後樓閣樂(高車)
可汗(鮮卑、回紇、柔然、突厥、契丹、蒙古)
贊博語(吐蕃語)
總理
宰相是君主之下的最高行政長官,歷代都有不同的稱呼,但只是壹個統稱。見首相。
中央部門負責人
從西周開始,政府部門開始分化。西周分為六個部門,每個部門都有自己的首席官員:司徒,司馬,司空,司寇,大榭和宗伯。秦朝統壹後,進行了重大調整,形成了所謂的“九卿”。
九清包括:
豐長(主管祠堂禮儀和歷法、醫療)
郎中令(宮廷侍衛,議)
韋唯(掌管宮門守衛和朝貢)
太仆(掌管皇帝的車馬和全國的馬政)
丁偉(主管司法)
滇客(管理少數民族)
完顏政(管理王室事務)
管理小米內部歷史(管理國家財政)
少府(管理皇帝的財政和國家事務)
此外,吳金掌管京中治安,將主掌土木,大長秋掌管皇後旨意的傳達和後宮事務的管理。與九卿合稱“十二卿”。
魏晉以後,中央機構進行了重大調整,大臣機構迅速發展。秦朝的尚書臺只屬於少府下面的壹個機構。魏晉以後,尚書臺從少府中獨立出來,改稱尚書省,成為中央政府執行政務的總機構。尚書省分為曹操。隋唐時期逐漸演變為六部,壹直沿用到清朝。即:
吏部尚書的任免審查
住房部負責全國的土地和財政。
禮部主管祭祀、教育和考試。
兵部掌管軍事。
司法部主管司法。
工業部負責民用建築和交通。
六部組建後,九卿的權威大大降低。
軍官
西周沒有武官,官員掌管文武。直到春秋時期,晉國設立中、上、下三軍,國軍任命軍隊統帥,才設立武官,但三軍將領仍掌管政事。秦漢以後,武官的設置大致可以分為:
守衛宮殿和首都的將軍。
武陟掌管軍政。
在戰鬥中領導軍隊的將軍
西漢時,太尉(後改稱府,東漢時又改回來)掌管全國的軍政。齊聲作戰的武官有將軍、騎戰車的將軍等。,以及各種雜將軍。魏晉以後,傅、邱、將軍成了虛職,沒有實權。總司令是國家的最高統帥。
西魏北周實行府兵制度。全國分為100個郡,每個郡由壹位將軍領導。隋朝和唐朝繼續實行府兵制度。中央帝國軍有十六個衛兵。州長負責幾個州的軍事事務。在唐高宗之後,總司令負責這個節日,它被稱為我們的節日。中唐以後,朝廷軍制被破壞,中央皇軍由招兵組成,有* * *十軍。其中神策軍最強,有壹名中尉和壹名中後衛擔任帝國軍總司令。唐朝戰時有元帥、副元帥作為最高統帥。壹般元帥是皇族,副元帥是大臣。中唐以後,宦官被用來監管軍隊,稱為京師監獄。唐代還有武職,如管使、征使、使使、永璉使等,多為我國大使、觀察員、刺史官員。
五代以後,設殿前司,都督為皇軍總司令。在宋朝,正規軍被稱為禁軍。分別由殿前司、侍衛親軍馬司、侍衛親軍步司領導。教武術的軍官叫教練。皇軍調度權屬於樞密院,由皇帝親自指揮。南宋時,皇軍不復存在,將軍管轄的部隊收編,稱為皇軍。出兵時,他的將軍稱之為“某州駐軍盡在掌握。”
遼朝鎮守都城的軍隊稱為“禦帳親軍”,由禁衛軍師統領。護衛皇帝的部隊稱為“宮衛騎軍”,由肅衛司統領。北樞密院掌管契丹兵馬,南樞密院掌管漢軍兵馬。打仗的時候,會有各國的法警。晉朝皇帝親軍由殿前巡檢司率領。戰時設元帥府,由元帥杜指揮。元朝成吉思汗的護衛叫“畏學”。樞密院是最高軍事機關。
明軍實行禁衛制度。皇帝的軍隊最初是十二禁衛,後來增加到二十六禁衛,錦衣衛就是其中之壹。
清軍分為八旗和綠營兩大體系。臨時義務兵稱為雍軍,如曾國藩的湘軍。
主管和訓誡者
中國古代官員的壹個特點是監工的發展。監督者監督各級官員。諫官就是勸導君主的過錯,使其改正。隨著專制制度的加強,到了清朝,監督者和諫官合並,統稱為言官。
監國的設立始於戰國時期,最初由禦史兼任。直到西漢末年,時宇才成為監國的專名。並且壹直沿用到清朝。
西周雖然沒有專職諫官,但官員或醫生都有諫官的職責。春秋初期,齊桓公掀起了壹場大諫,這是諫官設置的開端。秦漢時期有諫官,但沒有專門機構。隋唐時期,門下省逐漸成為諫官的主要機構。遼代以後,諫官名存實亡,甚至不復存在。明清時期,諫官的性質類似於監察官。
君主的秘書和文學侍從
君主的秘書不同於歷史學家。主要負責上諭的起草,君主言行的記錄,官書的編纂。商朝已經有了太史、內史等富有秘書性質的官職。
秦漢時期,禦史大夫為秘書。魏晉以後,中書省主管秘書工作。唐朝設立國子監,負責起草詔令,並擔任文學侍從。還有學士院,這是君主對文人最大的禮遇。學士的地位往往高於宰相。
管雪
學官,也叫教導員,是指政府任命的主管教育的官員和教師。西周時有教武之師,樂教詩、書、禮、樂。秦漢時期就有教授儒家經典的博士官。隋唐以後,有國子監作為官學,設有供酒等職務。
法院事務幹事
宮廷官吏是指為君主及其家族服務的官員。它起源於君主的家臣。戰國時期有壹個少府,成為秦漢九大臣之壹。其中官職很多,都是為君主服務的。魏晉以後,宮室事務改由門下省負責。隋朝改稱寺內省,唐代改為寺省。明代沒有管理朝政的機構,職責由宦官和女官分擔。在清朝,內務府負責宮廷事務。
地方長官
參見中國行政區劃。
西周實行分封制,地方諸侯分為諸侯與大夫。秦統壹後,壹萬戶以上的縣稱為令,壹萬戶以下的縣稱為長。漢代,都城所在的郡分為荊趙胤、左鳳儀、右扶風,相當於郡太守。另外,漢武帝設立13州時,總督為刺史。首都所在州的州長被稱為李思上尉。
唐朝時,各道都有觀察員,我們的使節都是當地的軍政長官。宋代縣級官員稱為知縣,地市級官員稱為知府。
明朝的省官叫政務司,都指揮軍務司,判省法官負責監察。中期以後,有壹個巡撫,看著壹個省的軍政。清朝和明朝大致相同。
助理官員、下屬官員和小官員
在長官之下,有大量的助理官員、下屬官員和小官員,其中壹些官員類似於現代的公務員。它的設定也很復雜,不同朝代有不同的稱呼。比如清朝的師爺就是這種性質。
名譽官職
在中國古代的官制中,有加官、試官、授官、加職、加銜、兼官等許多復雜的情況。
官員的級別
在中國古代,有壹個非常嚴格的官職等級制度,它表明了以下幾點:
題目:要看血緣和貢獻,可以長期傳承。
功臣:主要用於獎勵有功人員設置的稱號。
品:是區分官員等級的標誌。
官銜:表明官員實際級別的頭銜。
禮樂文化(或文明)起源於中華文明的氏族時代。她是氏族的文化活動。整個氏族的人因為儀式、音樂和祭祀而聚集在壹起。每個人都有工作,有職位,有秩序,有分工,沒有人被拋棄。這叫“禮”。禮儀上有差異有區別,但並不對立。對於氏族宗親來說,並沒有“生死存亡”的規則。展示儀式和音樂活動的規則是兩兩對應、相互報告、互動、平衡和適當。在"禮"的身體活動和"樂"的歌舞中,每個人都有壹個名字。名字必須對應、平衡、恰當:君臣、父子、夫妻、男女、老少。其他宗族的人來了,就是“朋友”。所以我按照名字和儀式行事。簡單明了。來來回回,回答對方的問題。在禮尚往來中,規則、公理、價值觀應運而生。
又名明教、禮教。
這也是教而不言,不開會,不批評,不看報,不組織學習。取而代之的是“神道教”,用祭祀組織全氏族的大型禮樂活動,用儀式組織小型禮樂活動(曲禮)。人們動著做著,跳著跳著,唱著跳著,聽著看著,快樂,幸福,莊嚴,神聖。在莊生的喜悅中,他重復了規則,認可了公理,接受了啟蒙。並把規矩落實到儀式活動以外的地方,變成行為,落實到生活勞動的方方面面。禮樂讓整個群體中的每壹個人都有自己的位置,自己的職責,自己的適合與和諧。並擴展到其他氏族、其他部落、國家以及整個世界,都按照這個規則行事。所謂“修身、治國、平天下”也是如此。
禮是每個人的名、職、位、分。有就留著吧。有權利也有義務。禮是對天、地、祖先、人、事、物的回報、報告、回應、回答和講道理。如果妳來了,妳就會回應它。
快樂就是在禮儀上快樂。
儀式的規則不是二選壹,壹勝壹負,壹去壹留(和比賽壹樣)。而是由天及人,由我及他,壹個壹個,壹個壹個,壹個壹個。對於群體,對於世界,對於壹切。禮要對應,要平等,要適當,要平衡,要對答,要回報,要報答,才能公平公正。受禮文化教育的人都有這種價值觀。比如孝順,忠誠,尊重。這是粗魯和不禮貌的。“來而不往,有失體統。”失衡不禮貌,多關註。“投我壹桃,還我壹玉”是可以的,但是以石還石就失禮了。因為禮講求“退讓”和“報償”,所以是美的。禮讓報恩的原則深入人心,成為人的基本素質。過去,“吃苦在前,享受在後”,“挑重擔”,努力做苦力,是壹種普通的民俗。因為那是壹個公理,壹個每個人都能理解和做到的規則。再舉報不禮貌,輕舉報不禮貌,再舉報更不禮貌。在歷史悠久的禮制文化中,君主是帶頭無禮的,破壞禮制是平衡的。我投了“木濤”,他用“石頭”回應。“妳對我忠誠”變成了“妳叫我死我也得死”。官員努力學習,成為“人民的父母”和“主人”。父親也趕著學,老公也趕著學。時間久了,中國的禮制文明開始衰落。
4南越國
南越國是203-11年前存在於嶺南地區的漢代割據政權。其都城位於番禺(今中國廣州),疆域包括今天中國廣東、廣西兩省的大部分,福建、湖南、貴州、雲南的壹小部分,以及越南北部。南越國是秦朝滅亡後,南海郡太守趙佗帶兵,前203年吞並桂林郡、襄郡而建立的。196年前和179年前,南越國兩次歸屬西漢,成為西漢的“外交大臣”。112年前,南越最後壹個君主趙建德與西漢發生戰爭,於111年被漢武帝滅。南越國* * *存在了93年,經歷了五代君主。
南越是嶺南地區第壹個封建國家,它的建立保證了秦末亂世嶺南地區社會秩序的穩定。秦朝來自中原的統治者給中原地區帶來了先進的政治制度和生產技術,有效地改善了嶺南地區的政治經濟現狀。南越王推行的“和合百越”政策,促進了南越漢族與各民族的相互融合,使中華文化和漢字傳入嶺南地區,改變了嶺南落後的文化狀況。
郭蕊是壹個小國,從商代晚期就有歷史記載,經歷了西周和春秋早期。《左傳》記載了春秋初期郭蕊八年的政治動亂。《桓公三年》:“芮之母芮將,恨人多,故追出,居魏。”《列傳》引史本:“瑞、魏皆姓姬。”利百加的母親把他趕走後,就跑去找了同姓的魏。《桓四年》:“秋,秦氏侵瑞,敗也,小也。”杜註,“三年,瑞伯居魏,瑞為國君。秦為睿所敗,故攜睿伯而歸,必收之。”同年,“王師、秦始皇合圍魏,取拉貝而回。”《水經註·河流》引編年史:“晉武帝八年(即公元前708年四年),石舟、圍魏,取瑞波灣東。”《路國名史》:“桓十二年冬,(即桓四年),與秦氏圍魏,取瑞波灣於東。”顯然,發生在桓三年的“追君”是壹起惡性政治事件。萬吉被驅逐後,“瑞李庚君”。幕後操縱者顯然是瑞江太後。故事和《鄭伯克在燕》的背景好像壹模壹樣。不同的是,芮國的官方君主與鄭國不同,他失敗了。郭蕊的動蕩引起了國際政治力量的關註。第二年,秦國與郭蕊政變後的新政權開戰,但因為輕視這個小國而被打敗。同年冬,在周王室的主持下,周朝、秦國、虢國三股勢力包圍了逃亡的魏國(今山西芮城)。顯然,這是為了幫助和消滅芮的反叛力量。周王室之所以熱衷於主持這場政治談判,很可能是因為桓王被的軍隊射殺後,王室失去了尊嚴,想通過“征伐禮樂”的扶正來鞏固王朝的威嚴,維護禮法秩序。
本版竹子編年史:《十三年》(王歡)...戎人起兵反睿於郊。”這表明麗貝卡·萬吉也得到了榮人民的支持。從桓四年到桓八年,傳中不再說明此事。而在《桓公九年》中,卻有邱、、睿博、梁博、、賈博攻打曲沃的記載。但《桓公十年》只交代“秋,秦人在瑞。”那麽,砍了曲沃九年的瑞博是“更正氣王”還是萬吉呢?《金氏史記》:“金孝子四年,曲沃公誘金孝子殺之,周桓王令斬曲沃公。”可見,瓦爾曲沃的這些政治勢力是得到周桓王的命令和支持的。被王歡征服的君主不可能參加這次軍事行動。所以“拉伯”就是萬吉。之所以沒有從桓四年到桓八年的記載,很可能是因為周、秦、郭、榮當時都已經平反了,只是沒有回國,也沒有進行扶正的儀式。
在這壹政治事件中,秦最先介入,並壹直參與運動。最後“肯收瑞”的是秦。顯然,通過這壹事件,秦對的影響已經深入並依附於了。所以《史記·秦本紀》:“公元年...梁伯和瑞伯來到了韓國。”“公元年,梁伯、睿伯來到朝鮮”。最後,郭蕊的命運和其他許多依附國壹樣,被其依附國消滅:“(穆公)二十年,秦滅。”那是公元前壹年[過濾字],魯僖公十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