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年底,家家戶戶都會殺豬過年。但今年,很多屠夫都放下了屠刀,以前農村常見的路邊屠宰活豬的現象逐漸減少。這壹切都是因為新修訂的《生豬屠宰管理條例》於2021年8月正式實施。
《條例》明確規定,進入市場流通的豬肉必須在定點屠宰場屠宰,證件齊全。壹些證件不全的小屠宰場和個體屠夫,是不會殺豬的。
《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規定
年度生豬進入市場流通必須經過:進場檢驗、屠宰全過程質量控制、外觀記錄、缺陷生豬產品召回、風險監控。
其中沒有經過安全檢疫,也沒有在證件齊全的定點屠宰場屠宰,所以無法進入市場屠宰生豬。
個人過年還能殺豬嗎?
事實上,《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對家庭飼養的年出欄生豬是否可以屠宰有明確規定:除農村自宰自食者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無定點從事生豬屠宰活動。
也就是說,自己宰殺自己的豬,自己食用,並不違反相關規定。比如家裏宰了壹頭小豬,家裏除了吃還剩下壹些。把這些送給朋友並不違反規定。
但是,如果妳沒有把自己宰殺的豬吃完,把壹部分賣給朋友或者其他人是違反相關規定的,已經有人因此受到了處罰。
為什麽不允許私售豬?
之所以不允許私自賣豬,其實是為了食品安全。養殖戶養的年豬如果要上市,需要經過防疫部門的檢疫。然後對肉質進行檢驗,符合條件後就可以取得兩章兩證,這樣才能進入市場。
但如果在沒有取得兩章兩證的情況下私自出售生豬,就會存在食品安全隱患。首先,肉質安全沒有保障。我們知道壹些“黑心”養殖戶會在飼料中添加違禁的瘦肉精。
如果允許養殖戶銷售未經相關檢驗的豬肉,部分養殖戶可能會故意添加瘦肉精餵豬,以此牟利。
其次,未經檢疫的豬肉有傳播疾病的風險,甚至有人故意出售病豬、死豬,存在極高的安全隱患。
為什麽要拖到屠宰場?
眾所周知,銷售的豬肉必須經過質量檢驗和豬肉檢疫。豬肉賣的時候會有兩證兩章。
其中兩份是:動物產品檢疫證書和肉品品質檢驗證書。兩章分別為檢疫驗訖章和肉品品質檢驗合格章。
這是為了保證食品安全。我相信大部分我們自己殺的豬都是安全健康的。但是有些人的道德底線太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