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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的人祭制度是怎樣的?

人祭和祭祀制度。這壹制度在中國古代起源較早,延續時間較長。考古和文獻表明,其典型發展時期在商代。商代早期流行人祭制度,河南鄭州、安陽、湖北黃陂、河北槁城等地的商代遺址都發現了人祭墓。商代晚期貴族和商王的大型墓葬中,殉道者多達百人。殷墟1001號墓的殉難者多為青少年,有的甚至是幼童。大墓共葬有164人。殷墟墓東面的武官村墓呈“中”字形。雖然它的規模比TombNo小。仍有79人被埋。近年來,安陽小屯村發現了壹座善婦墓。雖然在殷墟墓區的公共祭祀場所發現了1228個近2000人的祭祀坑。20世紀70年代,在王陵區發現了250個商代祭祀坑,其中191包含1178具被害人的骨骼。早期18的坑群,人數多達1000人,壹次殺339人,壹般在10到100人之間。在後來的祭祀坑中,每組只雇傭了10到20人。從發展情況來看,時代越晚,雇傭動物的現象越少。這反映出商朝的社會狀況正在逐漸發生深刻的變化。

商代初期人殉現象相當普遍。後期幾乎所有大中型墓都有烈士。當時,殉道成為壹種制度:“皇帝殺殉道,數百人,數十人少;將軍,醫生殺了烈士。有幾十個人,老人很少。“近年來的考古發掘證實了這壹記錄。如安陽殷墟商王墓區有壹座“亞”字形墓。在頂上和槨槨(棺外蓋的大棺)周圍,供奉了若幹男女侍從和奴隸。(據調查,殺害烈士的方式是將奴隸綁成十人或二十人壹排,帶領他們進入墓道,面向墳墓跪成壹排,砍下頭顱後掩埋屍體,然後填土夯實。第壹層和第二層的每只公羊都會殺死壹群奴隸。)這座墓中有360多名奴隸,大部分都是20歲以下的少年,有的甚至還有頭骨尚未豐滿的幼童。像這樣,埋葬著上百人的墳墓不止壹個。除了商朝統治的中心地區,各地奴隸主被人殉難的情況也很驚人。例如,在山東宜都蘇埠屯發掘的壹座奴隸主墓中,埋葬了48名奴隸,其中大部分是十二三歲的少年。商朝君王和大奴隸主貴族的墳墓都成了堆積奴隸屍骨的萬人坑!

商朝殺人之多,手段之殘忍,範圍之普遍,令人發指。充分暴露了奴隸主階級的殘暴的階級本質和奴隸社會血腥的階級關系。

殉道,又稱陪葬,是指將死者與器物、牲畜甚至活人壹起埋葬在墓穴中,以保證死者的鬼福。與活人合葬是古代葬禮的常見習俗。

壹些死者的妻子和仆人與他們壹起埋葬,以及小雕像,財物和器具。龍山文化時期(約5000年前)人殉。商代男女合葬墓有大量殉難,但沒有夫妻合葬、妻子殉難的現象。

祭祀活人是中國古代壹種殘酷野蠻的制度,秦漢以後有所減少,往往被木俑和陶俑所取代。秦漢以來很少有人殉道。但據野史記載,到了明朝,殉道之風死灰復燃,朱元璋首先做出了惡例。朱元璋死後,許多嬪妃被安葬,但葬在哪裏,是壹個未解之謎。1435年,明宣宗(朱瞻基)病死,死了40多個妃子,很多都是為朱元璋生的孩子。劉維才告訴記者,明代的殉道制度比秦漢以前更具欺騙性。朝廷對殉道的嬪妃和宮女大加贊賞。明陵的嬪妃們在孝陵大廳裏有壹個“壁龕”,供後人祭祀。

殉道在古代其他國家也有。

活人殉的流行是在殷周王死後非常流行的。他們死後,把生前享受的壹切,包括漂亮的妻妾,都送進了墳墓。考古人員從發掘的墓葬中發現,殷墟侯家莊王上墓有164具人類遺骸,王上傅浩墓有16具人類遺骸,曾侯乙墓有21具人類遺骸,均為年輕女性。周代在烽火戲中喪國的軍閥周幽王,他的墓中有100多具屍體,其中只有壹具是男性,其余都是女性,都是他的妃子和美人。應該說都是死後葬的後妃和宮女。

戰國時期,史書中有很多關於人殉的記載。當時,先烈在王爺爺死後,不僅有美女,還有幸做了仆從和仆從,準備轉入地下,依然為王。秦武公死時,“初殉六十六人,繼之”(《史記·秦本紀》)。秦穆公死後,有“亡者七十七人”(《史記·秦本紀》),其中有三位良臣與他同葬。在秦穆公死前,他想讓他的大臣們和他壹起進墳墓,有壹次還和他們壹起喝酒。趁大家都喝醉了,他說:“我們君臣,活著的時候分享快樂,死後也要哀悼。”我不知道易、鐘惺、甄嬛這三位大臣,是對慕公老人家忠貞不渝,還是因為酒精的緣故,信口開河,當場就說願意和他同歸於盡。這個說法無所謂。穆公死後,他們跟著他進了陵墓。

《西京雜記·卷六》記載,盜墓賊挖開晉幽公墓,發現裏面有100多位烈士,橫七豎八地躺著,屍體都沒有腐爛。除了壹個男人,他們都是女人。這些烈士或坐著或躺著,甚至站著。他們的衣服和膚色和活人壹樣。《晉朝史記》記載:“尤公為奸婦,夜盜出城,盜殺尤公。”也就是說,晉幽公在出宮與女子鬼混時,被盜賊殺害。遊公非正常死亡,但他的陵墓裏還有那麽多烈士。其他正常去世的君主,墓中殉道者較多。

吳王闔閭用誘人祭祀女兒的方法,更是殘忍血腥,令人發指。《吳越春秋》記載,闔閭的女兒因生父親的氣而自殺,闔閭非常傷心。她在長門外為女兒建墳,“鑿地為池,積土為山”,並制作雕刻精美的石棺,以金頂、銀尊、珠玉等珍寶為隨葬品。女兒出殯那天,何呂壹路與白鶴共舞,吸引了上千名市民跟隨觀看。到了墓園,何呂“令男女入門用鶴,故被阻”,即下令將所有跟隨觀看的男女趕入地宮,再插上墓門。就這樣,這些觀鶴人被埋進了墳墓,成為了闔閭女兒的烈士。而他呂的這種幹法,比後來的始皇帝嬴政還要殘忍。

以上介紹了江陵的豪華及隨葬品。他的陵墓被挖掘出來後,他發現烈士的屍骨躺在地宮裏。姜死於壹次宮廷政變,被三個漢奸餓死在寢宮,即豎雕、夷雅和方子。死了好幾天,直到腐肉上的蛆爬出房間,他才被發現。可見當時殺人活埋是必不可少的喪葬儀式之壹。

國王、祖父向活人獻祭生命,王公、貴族、富人,以及慈禧太後這樣的女強人爭相效仿,於是獻祭生命之風盛行壹時。但是當時很多人反對這種殘忍的做法,史書上也有很多記載。

《戰國策·秦策》記載,秦國宣太後與大臣魏醜夫勾搭上了,彼此相愛。宣皇後病重時,下令:“我死了,壹定要和魏先生葬在壹起。”魏醜夫得知此事後嚇得要死。他的朋友雍睿自告奮勇,勸說王太後收回自己的生命。雍瑞道:“太後,妳說人死後會有意識嗎?”太後答道:“我當然沒有意識。”雍睿見她被困,道:“像太後這樣的智者,明明知道死人是無意識的。妳為什麽讓妳愛的人白白死去,把他和昏迷的死人埋在壹起?先王在世時對妳非常不滿。如果死者是有意識的,如果妳帶壹個人去地下,我已故的國王不會更恨妳嗎?到那個時候,妳再後悔就來不及了!有什麽閑情與魏先生談情說愛?”宣太後聽了他的話,不得不放棄她所放棄的。魏醜夫這才逃過壹死。

《禮記·談公》記載:陳死於衛國,妻子和管家打算與活人合葬。兩人商量後,陳子康來了,他們對陳子康說:“子車先生病逝,病人到地下等他。我們打算與人合葬。”陳子愷說:“用人葬,不符合禮儀。雖然他病了,需要有人侍候,但有誰能比他的妻子和管家更合適呢?妳不必殉道。如果非要殉難的話,我覺得妳們兩個是最合適的受害者。陳的妻子和管家嚇得不敢再提人祭的事。另壹個叫陳幹喜的人,在他病重的時候,把他的兄弟和兒子叫到床前,告訴他的兒子陳:“如果我死了,我壹定要把我的棺材弄大壹點,讓我的兩個女仆抱著我。"他的兒子說,"用人類做人祭是不禮貌的,更何況我還沒聽說過有人把受害者和死者放在同壹個棺材裏呢!在陳的堅持下,這兩個丫鬟才沒有入土。"。

翟墨先生在《墨子祭葬》中說:“天子殺殉道者,數百人,數十少人;將軍大夫殺烈士,多則幾十人,少則數人。馬和少女音樂都有。.....這是掉隊民之事,民之財不可敗。”意思是君王殺人而死,少則幾百,多則幾十;將軍大人殺了死了,少則幾十,多則幾個。而且車馬,藝妓,舞女都有。這種殘酷的做法已經讓人無法做事,浪費人的金錢更是無法估量。就連主張厚葬的荀況先生也強烈反對殺人殉道。他在《荀子·禮記》中說:“雕死為附生之墨,雕生以死為惑,殺生而死為賊!”意思是削減死者的陪葬品,增加生者的開銷,這叫“墨子之道”,減少生者的開銷,增加死者的陪葬品,這叫混亂,殺生者與死者合葬,這叫殘忍!

但是,思想家不是國王,他們的批判沒能改變殺人償命的殘酷習俗。秦始皇建陵,史無前例,其子嬴胡亥,將人祭“皇家禮制”推向頂峰。

嬴政死後,嬴胡亥帶領後宮的官員、嬪妃,護送死去皇帝的靈車,前往驪山。當他們到達陵墓時,壹堆人把棺材送到了地宮。胡亥突然下令:“先帝的後宮等人,沒有子女的,都要陪葬!”如前所述,嬴政擄掠六國佳麗,後宮佳麗有壹萬多位,而嬪妃等大部分的第壹夫人都沒有生過孩子。於是,眾女哭得震天動地。胡亥毫不留情地贏了,讓有兒子的嬪妃們走出了墳墓,其余的留在了墳墓裏。意誌堅強的人會立刻撞墻而死,意誌薄弱的人會嚇得暈過去。就在美女們逝去的時候,墓室的石門被工匠們關上了,並用泥土封住了。無數美女入土為安,陪伴死去的皇帝。

胡亥壹刀切的殉難政策是史無前例的。自漢代以來,絕大多數皇帝都停止殺生,臨死前往往會留下遺囑,使得無子女的嬪妃出宮。雖然偶爾會有皇帝被活埋,但都沒有這家夥殘忍惡毒。直到明朝,人殉才復興,甚至成為壹種制度。

明朝五帝陪侍近百嬪妃。

明太祖死後,40名嬪妃隨* * *陪葬,犧牲了。除了兩個妃子死在毛之前,最後葬在了毛陵墓的東、西兩側,其余38人都犧牲了。

為成祖而死的妃子有兩種說法。壹個是大明會典的16,壹個是朝鮮《李朝實錄》的30多人。

仁宗死後,葬了五個妃子,分別是:郭貴妃、蜀妃王、李妃王、舜妃譚、崇妃黃。玄宗景陵葬有八人,故有烈士七人之說;但從《明妃傳》最後的名單來看,可能是十個人。至於景帝,史書只記載了“嬪妃、唐家等”的殉難。,具體數字不詳。五帝加起來,死了的妃子總數在100人左右。

這些殉難的嬪妃大多沒有子女或者地位低下。比如玄宗死的十個人,只有壹個是公主,其余的都只是宮女。但也有例外。葬於仁宗的郭,生前已是皇妃,育有三子。似乎不符合壹個烈士的“標準”。因此,《野所得補》感嘆:“貴妃...不是壹個合適的烈士,所以妳怎麽能親切和切斷自己與天堂!”這種“自願”的現象真的是絕無僅有。

集體自殺朝鮮女性死於家鄉

明代殉難的方式主要是絞刑和絕食,但具體過程在正史中很少見到。而朝鮮《李朝實錄》詳細記載了為而死的妃子集體殉難的過程。

30多名宮女嬪妃被選中殉難。集體“自殺”的日子是明朝永樂二十二年十月的下午。先讓他們在廟外吃飯,吃完再帶他們去廟裏。當時“哭震寺亭。”廟裏有30多張“小木床”。這些垂死的嬪妃被命令站在木床上。在他們的頭頂上方,是已經準備好的繩子,兩端是環。“用妳們的頭把他們帶走,然後上他們的床,掐死他們的脖子。”

這30多人中,有兩個朝鮮女人,壹個是韓,身份大概是宮女;壹個是崔石,題目是《美人》。去廟後,仁宗親自進來跟他們“辭官”。韓突然跪求仁宗讓她回國,因為家裏還有老母親要贍養,但仁宗不為所動。最後,這兩個韓國女人只能死在異國他鄉。韓去世時,她的護士在壹旁送別。韓轉身對她喊,“媽,我要走了!媽媽,我去!”話還沒說完,腳下的小木床就被搬走了。壹瞬間,30多個女人被活活吊死。

殉難的“回報”——朝天女湖

為了補償這些烈士,下壹任皇帝大概會給他們和他們的親屬壹些好處。最常見的方式是追贈謚號,以表彰他的事跡。比如玄宗死後,“何氏、趙氏、吳氏、屍佼、曹氏、徐氏、袁氏、朱軾、施立、何氏都死了。正統元年,加了禮物。書上寫著:‘吾致力於義,以龍制客。推薦會徽,用張傑行’為宜。”而且“我老了,在這陵廟裏吃飯,都得了祭祀之名”,就是能從皇帝那裏得到壹點“香”。至於他們的親屬,有時他們可以得到優待。有阿明宮詩寫道:“葉挺多年奉獻,恩寵常憂雨露。”玉龍,嘉賓,剛剛進入行列,和貧窮的女孩的家庭在空氣中。“這個字裏提到的‘天上女戶’,就是那些受到優待的烈士家屬。

《明妃後妃傳》載:“太祖崩時,宮人隨亡。文健和永樂建立後,相繼受到優待。如張峰、恒力、趙復、張騫、王彬都有數千世襲錦衣衛,人們稱之為‘太祖朝田女宅’。李、任、宣都是壹樣的。”這些人大多是被埋葬女性的父親或兄弟,其“天上女性”的身份仍是世襲的。然而,很難確定這種優惠待遇持續了多久。

明英宗廢除了殉難制度

在明朝的皇帝中,英國皇帝朱祁鎮被認為是壹個沒有成就的皇帝。他是明朝玄宗朱瞻基的長子。他九歲登上王位。在他短短38年的人生中,經歷了同樣是先被奪走的“民變”。他兩次當皇帝,壹次當太宗,壹生受制於人。景泰帝死的時候也為他安排了嬪妃殉難,似乎也沒有取消殉難的意思。但他在彌留之際,做出了這樣的決定,這與周先旺朱友敦有關系。

周閑國王朱由敦是毛的第五子朱的兒子。他死在正統學校四年,死時無子。臨死前用某種方式向英宗表達了死後節儉辦喪事,不需要人祭的意思。英宗對此事非常重視。

朱由敦死後,英宗親自命弟弟朱由魁談這段往事,並告訴他“公主不必死在下面。”那些年輕時有父母的人被送了回來。“不巧聖旨遲發,朱由喜已命其弟“共公主家,其妻石家,歐幾裏得家,陳家,張家,韓家,李氏家殉國”。英宗無奈,只能表彰她們的“貞操”和“貞潔”。

大概是受這件事的影響,1464年2月22日,明英宗在彌留之際做了壹個決定:從他開始,廢除這個制度。他的繼任者唐憲宗在死前再次強調不殉,以示對始皇帝決定的尊重。兩位皇帝的堅持,終於終結了明初以來的人祭制度。

康熙結束了清朝的人祭制度。據史料記載,皇族的人祭制度在清初非常盛行。太祖努爾哈赤死後,有大公主烏蘭娜拉、普通公主吉根、大因紮。唐太宗和皇太極死後,公主張靜·敦達裏和安達裏相繼殉難。世祖死後,費璉的妻子兼侍衛傅大力殉難。太子多爾袞死後,侍女烏爾庫尼殉難。

當地政府稱贊妻妾的殉難,稱她們為“烈士”和“賢婦”,並著書立牌坊。在康熙皇帝統治期間,漢朝要求朱非停止。康熙十二年(1673),禁止八旗下的奴隸隨主隨葬,從而結束了清初這壹殘酷的習俗。

印度的殉難制度在古代印度的吠陀時期,寡婦可以再婚。公元2世紀後寡婦不得再嫁,規定日益嚴格,不得不殉國。殉道制度也叫薩蒂,古印度神話中的少女。由於家人侮辱濕婆,薩蒂跳入火焰自殺。最早的殉難行為可以追溯到公元前6世紀,拉維維爾瑪公主殉難。印度人相信壹個殉難的女人能夠升入天堂。殉道者應該穿上新娘的全套服裝,坐在柴堆上,然後點燃壹堆火,可以和她死去的丈夫壹起燃燒,也可以自己壹個人點火。如果死者有壹個以上的妻子,妻子將與死去的丈夫葬在壹起,其他妻子將獨自自焚。在印度教時代,寡婦殉難的習俗在上流社會和拉其普特人中間非常流行。1817年英國統治孟加拉時,平均每天有兩個寡婦自焚。1819年,孟加拉有839個寡婦。

寡婦殉難在1829被英國官方宣布為非法。印度婦女走上街頭示威,要求賦予婦女殉難權。刁難現象屢禁不止,壹些偏遠鄉村仍有此陋習。時至今日,印度寡婦的自焚和殉難仍時有所聞,並受到尊重,但大多數寡婦都是被迫殉難的。1987年,印度拉賈斯坦邦的壹個村莊裏,壹名18歲的年輕女子魯普·坎瓦爾(Rup Kanwar)被迫自焚身亡,印度各地掀起了抗議浪潮。正因如此,印度政府修改法律,防止寡婦殉難,違者最高將被監禁7年。

中國古代的婦女殉道制度

西漢時有個廣川王,曾經糾集流氓少年到處打獵盜墓。有壹次,當他們搶劫壹座古墓時,他們“看到了壹百多具屍體,屍體上覆蓋著壹英尺多厚的石粉筆和壹英尺多深的雲母。當他們把它挖出來時,屍體保存得很好。”坐著或躺著的時候,還有人站著,衣服各種各樣,都不是陌生人。“墳墓裏”只有男人,其余都是女人。“原來,這是西周末代君主周幽王的墓。這100多個女人都是為王友而死的妃子。

殉道是壹種古老的習俗。早在原始社會,人們就習慣將自己所喜愛的工具、武器、生活用品與死者壹同埋葬。在奴隸社會,奴隸作為會說話的工具,也被殺死或活埋,作為人祭,以便在“冥界”繼續為主人服務。那時候,祭祀奴隸已經成為壹種制度。從殷墟墓葬的發掘來看,人祭的數量從幾十到上千不等。

進入階級社會後,女性成了世家子弟的玩物和附庸,女性在殉道者中占了相當大的比例。商代的甲骨文記載了對祭祀女奴的殺戮。當然,並不是所有的殉道者都是奴隸,也包括墓主人的妻子和仆人。

春秋時期,奴隸制瀕臨崩潰,人殉的做法開始引起非議。公元前621年,秦穆公死後,177人下葬,其中有三個才華出眾、大有可為的好人。因此,中國人寫下了“黃鳥”這首詩,以表達對死者的哀悼和對暴君的仇恨。此時,在各諸侯國,女性做主人、女仆、嬪妃的惡俗逐漸被摒棄。陳博士死後,他的妻子和經理同意用人作人祭。子車的弟弟子康對他們說:“如果我的兄弟需要有人在陰間侍候他,沒有什麽比他的妻子和經理更合適的了。如果這件事要置之不理,如果我堅持,我準備用妳們兩個做烈士。”子車的妻子兼經理不得不同意取消生烈士的計劃。

春秋以後,殉人的做法很少,基本上都是用木頭或者泥土做成的殉人神像。戰國時期,秦國在公元西安年(公元前384年)正式下令廢除人殉。然而,公元前221年秦國統壹六國後,又發生了壹次大規模的令人震驚的生死事件。

為了祈求長生不老,秦始皇把成千上萬的少男少女送到海裏去求長生。同時,用了十幾年的時間,修建了壹座容納數十萬人的巨大陵墓,也就是歷山始皇帝的陵墓。秦始皇死後,秦二世正式宣布後宮所有女性殉難。這次死的宮女和被謀殺的工匠數量之多,以至於“上萬”。

秦朝的壹系列暴政引起了人民的強烈反抗。秦末農民戰爭不僅推翻了秦朝,也教訓了新王朝的統治者。漢武帝死後,雖然埋葬了大量的金銀財物、鳥獸魚龜、牛馬虎豹,但他的幾千個妃嬪、宮女終究都保住了性命。隨著人民的反抗和社會的進步,從漢朝到元朝,除了偏遠的少數民族地區,強迫婦女殉難作為壹種制度不復存在。

到了明朝,盡管社會經濟、科學、文化飛速發展,但祭祀女性的習俗壹度死灰復燃。朱在世時,首先樹立了壹個壞榜樣。洪武二十八年(1395),次子朱死後,與兩位公主合葬。朱元璋自己死後,* * * 46個嬪妃、宮女隨孝陵陪葬,十幾個都殉難了。成祖在1424年去世後,有30多人葬在這座宮殿裏。此後仁宗和玄宗也是五妃十妾合葬。除了皇帝,君王有時也會用人來陪葬。最突出的例子就是正統四年(1439)。紂王·遊助死後,明英宗下旨“以下妻妾不必死,父母年幼者遣回”。沒想到上諭還沒到,宮妃、石等六位宮女已在同壹天自殺。直到天順八年(1464)正月,病危的英宗遺詔說“不忍與人合葬,此事自止,後人不再為之”,才最終廢除了貴妃殉難制度。

朝鮮李朝《世宗實錄》中有壹段記載,為我們再現了永樂二十二年(1424)先人死後,宮女被迫殉難的悲慘場景:“皇帝崩,宮女殉難三十余人。死的那壹天,大家都給朝廷交了,都不交了,都引到靈堂上,哭得滿堂震動。在大廳上放壹張小木床,放在上面,用繩子套住,放在頭裏。然後脫了床,都勒著脖子死了。”其中壹人,被朝鮮選中的韓非,向守候在她身邊的奶媽金·黑連喊道:“媽媽,我去!媽媽,我去!”他的話還沒落,就被太監踢下了木床,死了。真是太可怕了!

17世紀明朝崛起的滿族貴族,入關前仍實行人祭、人祭制度。正是在1626年,清朝攝政王多爾袞的生母奈良在清朝皇帝努爾哈赤死後,被迫與另外兩個普通妃子壹起死去。但這種做法在入朝治國後被廢除了。嚴格來說,從明英宗開始,中國就沒有皇帝用嬪妃殉道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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