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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還有哪些陋習?

中國古代婚姻的不同類型:陰婚是“鬼”說的。陰婚也叫鬼婚,就是給死人找個配偶。有的男生女生訂婚後因為某種原因去世了,卻沒有等到結婚。當時老人們認為,如果不為他們結婚,他們的鬼魂就會作怪,讓家裏不安。所以壹定要為他們舉行婚禮,最後壹起埋葬,成為夫妻,和他們的屍骨壹起埋葬。以免男女田裏有孤墳。還有壹些未成年人,出於愛,父母或家裏長輩認為他們生前未能為他們選好配偶,死後也應該和他們結婚,盡到責任。其實這就是人的感情所在。此外,在過去,人們普遍相信墳墓中的風水,認為孤立墳墓的出現會影響家族房屋後代的繁榮。當時壹些風水先生(古稱堪輿)為了多掙錢,極力鼓勵這種陰婚。陰婚多發生在貴族或有錢人家。漢代以前就有婚姻。殷婚之所以被禁止,是因為它耗費社會的人力物力,毫無意義。《李周》說:“禁止遷葬,禁止嫁喪。”然而,這種趨勢從未被消除。比如曹操最寵愛的兒子曹沖,十三歲死的時候,曹操就把死去的甄小姐雇為曹沖的妻子,壹起陪葬。宋代是陰婚最盛行的時期。根據康的《昨日之夢》記載,每當未婚男子或女子去世,他的父母都會請壹個“鬼媒人”來做媒,然後進行占蔔。當占蔔獲準後,他們將各自為鬼魂制作壽衣,舉行婚禮,並將男女合葬。《元女傳》雲:“子死無妻者,或求以亡婦骨葬之。”《明女傳》還載:楊□死,未婚妻殉國;劉伯純死了,他雇的女兒也死了,都葬在壹起。到了清代,隨著貞操的加強,這種女殉的習俗還是很流行的。直到清末才消失。清末民初,北京仍有陰婚習俗的殘余,也有個別家庭舉行死人與死人結婚的“喜事”,稱為“屍骨”,男女兩親家稱為“屍骨”。早些年,這種“婚禮”儀式大多在晚上舉行。有時候,人們在安詳地睡覺時,突然被街上的鼓聲驚醒,原來是壹具“屍骨”。擡著紙轎子,領頭的是單鼓、單號、單嗩吶。其他的不用這種形式,還是用八擡轎子和所有的金燈當執事。原來,他們只娶了壹個女人的照片。30年代以後,有壹個“文明結婚”的儀式,由壹個西方樂隊領舞,後面四個人擡著壹個電影棚進行葬禮,裏面掛著“新娘”的照片。婚俗儀式由於死者的婚禮是紅白儀式的混合體,當事人各有各的說法,所以陰婚的儀式壹直不成立。通常男方送女方的“鵝籠”、“酒海”、龍鳳喜餅、肘子、喜果都是真的,但衣服、首飾是紙質的陪葬品。女方陪嫁的嫁妝通常是紙質的。送到男方手裏後,只在“新郎”照片或牌位前陳列半天,有的只是在男方院子裏繞壹周,也就是在鼓樂的帶領下,送到附近的空地焚燒。以上儀式不壹定在所有女性婚姻中都要舉行,但婚禮儀式是必不可少的。今天是個大晴天,搭個大棚,招待親戚朋友,門前點個轎子。快樂房間裏,“百分百”神奉獻。對面炕上擺壹張矮桌,供“新郎”拍照或立牌位,前面擺幾盤蘋果、龍鳳喜餅。還有壹朵大紅花,上面用絲帶寫著“新郎”的字樣。女方閨房裏新娘的照片或牌位和以前壹樣,有壹朵大紅花,上面寫著“新娘”二字。轎子到達女方後,新娘的照片或牌位會被準新娘的妻子取下來,轎子會被已婚的妻子放走。這時“新娘”的父母忍不住大聲哭喊,追出家門。這根本不是壹個愉快的場合。婚車回到男方後,已婚的妻子仍會拿出“新娘”的照片或牌位,放在婚房炕上的神壇上,與“新郎”並排。用紅頭繩(取牽紅線老人的意思)將兩張照片綁在壹起,並附上紅黃兩色的綢子。新婚夫婦的牌位或照片前還應提供“合杯酒”、“交子子孫”、“長壽面”。以後選個好日子下葬,女方在靈安規定的時間葬在男方墳旁,兩個棺材借助槽來下葬。如果“新婚夫婦”有弟弟妹妹、妹夫等。,把他們叫出來,給照片或牌位磕頭。兩位姻親互相祝賀。舉行上述儀式後,選擇壹個應該破土下葬的好日子,女方就可以醒來了。按照陰陽師指定的時間,棺材樞出後,馬上往坑裏倒壹桶清水,扔下兩個蘋果。同時,把獎金紙幣提高。男方在墳邊挖了壹個洞,露出“新郎”棺材的凹槽,把“新娘”埋了,達到“夫妻”合葬的目的。下葬後,酒和水果陳列在墳前,焚燒獎金紙錢,舉行婚禮。男女雙方的父母和其他家人(也就是兩個公婆)哭著說“大喜”。從此,男女作為公婆交流就方便了。壹般來說,陰婚也要媒妁之言,雙方經過傳送門帖,在壽堂結婚才能得到龍鳳帖。因為陰婚的解除大多是壹次性的,沒有大小之分。男方送給女方的禮物,有壹半是真的綢緞、金銀財寶;其中壹半是紙皮、棉花、夾子和單衣,還有兩對裝有耳環、手鐲、戒指和發夾的錦盒。在釋放的當天晚上,會在女方的門口或墳前焚化/% Ce % Ca % B5 % C0 % B7 % C9 % CF % C9/blog/item/8100 a93f 1660 e 1854 e 72311。“三寸金蓮”壹度成為中國古代女性審美的重要條件。但是,古代女子纏足是從什麽時候開始的,為什麽纏足的腳叫“金蓮”呢?但它始終是壹個謎。壹、纏足起源的傳說:關於纏足的起源眾說紛紜。有的說始於隋朝,有的說始於唐朝,有的說始於五代。甚至有人說夏商代的禹妻和妲己都是小腳。可以說是眾說紛紜,莫衷壹是。中國古代神話傳說中確實有這種痕跡。傳說大禹治水時娶了屠山石的女兒,生了孩子。塗山石女是狐仙,腳小;他還說,殷末的妃子妲己也是壹只狐貍,或者說是壹只野雞,但她的腳沒有好轉,所以她用布裹著腳。由於妲己的寵愛,宮裏的女人都以她為榜樣,裹足不前。當然,這些只是民間的神話傳說,更多的是包含了附加的浪漫元素,不足以成為當時女性纏足的證明。纏足始於隋代,也起源於民間傳說。據傳說,當楊迪前往江都時,他招募了數百名美女為他拉纖維。壹個名叫吳月娘的女人被選中了。她痛恨煬帝的暴政,於是讓身為鐵匠的父親做了壹把三寸長、壹寸寬的蓮瓣刀,用長布包在腳下,同時把腳包得越小越好。然後在鞋底刻了壹朵蓮花,走路的時候壹步就印出了壹朵漂亮的蓮花。楊迪皇帝看到皇後時非常高興,所以他把她叫到身邊,想欣賞壹下她的小腳。吳月娘慢慢地解開裹腳布,突然拔出壹把蓮瓣刀,刺向楊迪。楊迪皇帝快速閃過,但他的手臂被刺傷。吳月娘看到暗殺失敗,於是投河自盡。後來,楊迪皇帝頒布了壹項法令:無論壹個女人有多漂亮,在今後的選美比賽中,“纏足的女人將不會被選中”。然而,為了紀念月母,民間婦女紛紛裹腳。至此,女子纏足之風愈演愈烈。纏足始於五代,起源於南唐李後主的嬪妃。她美麗多才多藝,擅長唱歌和跳舞。李後主專門做了壹個六尺高的金蓮,用珠寶和絲帶裝飾,並命令她用絲綢綁住雙腳,使雙腳微微彎曲成月牙形狀,然後穿上素色襪子,在蓮花臺上跳舞,使舞蹈更加優美。第二,纏足在宋代已有記載。有學者通過研究指出,中國古代婦女纏足興起於北宋,五代以前中國婦女不纏足。宋代詩人蘇東坡曾寫下“菩薩蠻”壹詞,感嘆纏足。“不愛惜步步蓮,愁穿襪去淩波;只見舞歸空中,無影無蹤。盜宮穩如泰山,雙降;應該很難說很精彩,壹定是從手掌上看到的。”這也可以稱為中國詩歌史上第壹首獻給纏足的詩。需要註意的是,纏足詩的寫作是依賴於纏足習俗的出現,這說明纏足習俗在宋代確實出現過。到了南宋,女子纏足更加普遍,甚至到了南宋末年,“小腳”已經成為女子的統稱。但在南宋,女子纏足並不流行,纏足主要局限於上層社會,纏足的社會觀念還沒有到人人都接受的地步。與此同時,纏足的習俗從北方傳到南方,大約是在宋朝南遷的時候。宋代的纏足與後世的三寸金蓮不同。據史料記載,宋代纏足是將雙腳“直”而不彎,當時稱為“上馬”。用的鞋子叫“錯到底”,鞋底很尖,由兩種顏色組成。目前考古中已經發現了這種纏足鞋。從考古發現來看,推測這些鞋子包裹的腳比後來的要大。蒙古貴族進入中原建元後,本來不纏足,但也不反對漢人纏足的習慣。相反,他們仍然抱著欣賞的態度。就這樣,纏足之風在元代繼續發展,甚至在元末出現了不以纏足為恥的觀念。元代女性纏足繼續向纖細方向發展,但仍有不少人不纏足,尤其是蘇南、浙江、嶺南地區。到了明代,女子纏足之風進入繁盛期,在各地迅速發展。明末張侵川時,女子足小,堆積成山,稱為金蓮鳳。由此可見,四川女子纏足之盛。這壹時期對纏足的形制有壹定的要求。女人的腳不僅要小,還要縮到三寸,還要弓著,裹成玉米的形狀。滿族統治者入主中原後,起初強烈反對漢人纏足的習俗,多次下令婦女禁止纏足。但此時纏足之風難止,不得不在康熙七年(1668)禁止。這壹事件壹度被渲染為“男拒女”——清兵入關,有“理發令”。在武力的壓力下,漢人男子最終不得不屈服,於是男子理發被視為向清廷投降的象征。同時,女子纏足雖然也被清廷下令停止,但並沒有達到禁止的目的,所以有“男降女”之說。由此可見,纏足之風根深蒂固。也正因為如此,女性纏足在清代達到了頂峰,各行各業的女性,無論貧富,都紛紛纏足。甚至西北和西南的壹些少數民族也感染了纏足的習俗。與此同時,女性的腳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和關註。這壹時期,腳的形狀和大小成為判斷女性美醜的重要標準。作為壹個女人,要不要纏足,怎麽纏足,會直接影響到她個人的終身大事。當時各行各業的人結婚都以女人的大腳為恥,以女人的小腳為榮。“三寸金蓮”的理論深入人心,連它都包裹不到三寸。結果就出現了壹個因為腳太小動不了而不得不被別人抱的女人,這樣的女人在當時還挺受歡迎的。3.腳為什麽叫“金蓮”:說到“三寸金蓮”,人們不禁要問,女人裹著的腳為什麽叫“金蓮”呢?《金瓶梅》和小腳有什麽聯系?長期以來,人們對這個問題也很感興趣,但壹直沒有滿意的答案。有壹種說法認為,《金瓶梅》是根據南朝齊國東部發呆的潘妃壹步壹步開出蓮花的故事而得名。董混侯用金箔剪成蓮花的形狀,鋪在地上,讓潘妃赤腳走在上面,就形成了“蓮花步步走”的奇妙景象。但這裏的“金蓮”並不是指潘妃的腳。還有壹種說法是金瓶梅是以五代母親在蓮花臺上跳舞的故事而得名。但這裏的金蓮指的是戲臺的造型,不是娘的腳。對此,有學者認為,焦姣之所以被稱為金蓮,應該從佛教文化中的蓮花方面來考察。蓮花出淤泥而不染,在佛教中被視為清凈純潔的象征。佛教傳入中國後,蓮花作為美麗、純潔、珍貴、吉祥的象征,也傳入中國,為中國人所接受。在中國人的吉祥文字和圖案中,蓮花占據了相當大的位置,這也說明了這壹點。所以,毫無疑問,叫女足蓮花是個好名字。此外,在佛教藝術中,菩薩大多赤腳站在蓮花上,這可能也是將蓮花與女人的腳聯系在壹起的重要原因。為什麽要在“蓮花”前加壹個“金”字?這是因為中國人的傳統語言習慣。中國人喜歡用“金”來裝飾珍貴或美麗的東西,如“金嘴”、“金眼”、“金廳”。在纏足時代,在“蓮”字旁加上“金”字成為“金蓮”,也是壹種表示珍貴的美稱。所以後來的足迷往往會根據大小來細分貴賤美醜。三寸以內的是金蓮,四寸以內的是銀蓮,四寸以上的是鐵蓮。所以說到金蓮,必然是三寸不爛之舌,也就是所謂的三寸金蓮。後來金蓮也被用來指纏足鞋,金蓮成為古代官場陋習“拜門”的奧秘,這是中國古代官場的壹種陋習。其本質是壹種依靠權力拉攏和利用對方的手段,達到互利共贏的目的:禮拜者為自己的事業找到壹把保護傘和護身符;朝拜者還可以獲得壹筆寶貴的橫財,培養自己的勢力。拜門只是建立壹種名義上的師生關系。小學生不在乎被拜為老師的輩分、年齡、人品、學識,只要有權力有影響力就行。拜師是有壹定程序的。被別人介紹後,妳會提交壹個“學生帖”,在拜師之前,先交壹份豐厚的經濟大禮。“偽帖”要寫清楚雙方的名字,自願建立師生關系。拜過門後,門生可以向別人炫耀自己是某某權貴的弟子,從此可以憑借師門的權力在官場上揚眉吐氣。東漢末年,建安七子之壹的徐幹在《論61》中寫道:“不如有壹個在朝中赫赫有名的政策,說自己家生在富家,不如說自己家生在富家。師無教,徒無教。然而,這是沒有用的。至於以夫之能事攻宮女嬪妃之態度,或為自固而行賄,謀誌而恃計。”壹針見血,道出了“拜門”的本質。那些自願當“學生”的人想依附有權勢的人,“老師”也想招學生賺錢。官場上有個正廳姓周的:“我壹直是北京官,從沒放下過我的洋務。壹年四季,什麽拜炭,拜冰,見人,等禮,全靠這班同學朋友幫他。”有些官員為了斂財,甚至屈尊“拜門”,即去自己認可的學生家中強行拜師。光緒年間,有壹個侍郎,住在漢口。當地壹位姓周的富翁想讓兒子拜他為師,準備了100元的銀幣作為禮物。後來周看到侍郎生活節儉,懷疑他是騙子,猶豫了。侍郎擔心花費太大,想盡快收下這個徒弟。他讓介紹人領著,親自去周宅,威脅周讓他兒子去祭奠,侍郎帶著錢回去。其實早在南北朝時期就流行收富家子弟做學生。《宋書·徐湛傳》61中說他有“學生千余人,皆為三吳富戶之子,資質極佳,衣飾華美”。老師的意圖很明顯。晚清官場也有“斷交”“交帖”的規矩。如果被保護人升到了老師的上面,被保護人就會舉著帖子拜老師的門,稱之為“告別”,告訴前任老師解除師生關系,老師會把自己從被保護人那裏收到的帖子退回去“交帖”。官場是冷的,權是主,權是孫,可見壹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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