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埋葬法
葬法是指埋葬遺體的方法。如土葬、火葬、水葬、天葬、崖葬等。
埋葬是中國古代的壹種常見形式。不僅以漢族為主,古代的匈奴、突厥、維吾爾等民族也是以墓葬為主。方法是用棺材裝屍體,挖壹個葬坑,把棺材深埋在土裏,用土堆做標記。埋葬的墳墓有各種各樣的形狀,最常見的是長方形的坑,也有“亞洲形”的坑,烈士和陪葬品放在腰坑裏。地下墓室墓多為宮殿、貴族所用,棺木放置於墓室。墓葬與農業的發展有關。農地的進步和與之相關的愛土、愛土、埋土意識,支撐和促進了土葬的發展,成為漢族代表性的土葬方式。
中國古代有個神話,女媧用黃土造人。人們普遍認為,人是由土壤構成的,死後還會回到土壤中去。而民間傳說中的冥界,也與葬相壹致。苗族人多次采用“重葬”的方法,即壹次埋葬後,棺材腐爛後會準備新的棺材,將屍骨重新埋葬,俗稱“翻屍”,直到找不到屍骨為止。回民仍然按照宗教習俗使用土葬。到客家人居住的梅縣旅遊的外國人,常常會被建在山坡上或田野裏形狀奇特的墓地所吸引。在漢族中,客家人的喪葬習俗和墓地建設很有特色,實行二次剔骨葬。客家人有孝敬祖先的傳統。
他們特別註意葬禮的習俗。60歲以上的老人,身體還是健康的,晚輩要準備壽衣、器皿、棺材,讓他們死後穿。老人看著杉木做成的棺材,慶幸自己死後有了被褥和家。當他們快樂的時候,他們的精神變得更加旺盛,他們的身體變得更加堅韌。然而生老病死畢竟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規律。老人彌留之際,兒孫們要按習俗把他擡到上堂,放在臨時的木床上,鋪上席子,墊上枕頭,日夜守護。老人去世時(客家人俗稱“過世”),幸存者們立即跪下痛哭,並從河裏帶回清水洗臉、擦身、穿上壽衣。幸存者在族人的幫助下,在靈堂裏搭起靈堂,外出慰問親友。親友聞訊立即前來吊唁,幸存者舉行了盛大的家庭祭祀。
最後,選擇壹個吉日,在鼓手的哀樂聲和明靜的飄動中,抱著肩膀,送葬。四個強壯的男人擡著棺材,把它送到附近山上預先挖好的墳墓裏埋葬。因為客家人大多居住在山區,死者都埋在山裏,所以俗稱“還山”葬死者。與其他地方埋葬死者不同的是,要建墳立碑。客家人第壹次只是草草埋葬死者,他們沒有能力埋葬他們,也沒有能力豎立墓碑。相反,他們在三年、五年或更長時間後舉行了盛大的重新安葬儀式。這就是民俗專家所說的日本的“第二次剔骨葬”或“第二次埋葬”。
送到風水寶地重新安葬後,方便在農歷八月初壹(福建部分地區,大寒前後)請埋葬師傅,燒香祭祀後再挖墳開棺。如果土壤陰暗潮濕,屍骸就毀了,就是在油紙傘的掩護下,把屍骨壹根根撿起來,用山茶油擦幹凈。這叫“托起”已經埋在地下的祖先。隨後,根據人體結構,將遺體裝入俗稱“金昂”的圓柱形陶甕中。這叫“撿金”。最後,將刻有死者姓名、生卒年月的盆形圓蓋扣在金天使身上,用磚和混凝土建成永久墓地,客家人稱之為“造地”。客家人的墳墓大多建在山坡上,後高前低,前後環繞,形狀像壹把圓形的扶手椅。
對此,有人認為,把逝者葬在裏面,就像讓先人坐在面朝太陽的安樂椅上,很安詳,很有安全感。有人認為客家墓葬的建造類似於客家民居的龍圍:石碑後埋有“金昂”的拱頂形墓室和龍圍的“上堂”;建在碑前和碑左右兩側的燭廟,猶如龍圍的左右“橫屋”;紀念碑前擺放供品的祭壇,就像圍龍場前的“孫平”;墳前挖的半圓形墓池,似龍屋前的池塘;墓後修建的半圓形墓,就像龍房後的“後龍山”壹樣,是承接“龍脈”的象征。可以看出,客家人繼承了“人死了,靈魂存在,物死如事生”的舊觀念,所以煞費苦心地將祖先埋葬在地下,設計了壹個酷似生前居住的龍圈地的墳墓。值得壹提的還有石碑的別稱。按照習俗,男性墓主人被稱為“公”,女性墓主人則被尊稱為“儒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