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施工準備:
(壹)材料和主要機具:
水泥:應采用325號~ 425號普通矽酸鹽水泥或礦渣矽酸鹽水泥。
砂:中砂或粗砂,含泥量不大於5%。
石塊:粒徑為0.5~3.2cm的卵石或礫石;樁混凝土也可采用粒徑不大於5cm的石子,含泥量不大於2%。
水:應使用自來水或不含有害物質的潔凈水。
外早強劑應通過試驗選擇,粉煤灰摻量應根據實驗室的規定確定。
鋼筋:鋼筋的等級和直徑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有出廠合格證和復試報告。
壹般要有木桿、葫蘆組或電動葫蘆、手推車或翻鬥車、鎬、鏟、手鏟、烙鐵、線吊、固定滑輪組、導向滑輪組、混凝土攪拌機、水桶、溜槽、導管、振動棒、烙鐵、粗麻繩、鋼絲繩、安全活動蓋板、防水照明燈(低壓36V、65438+)
模板:組裝四塊(或八塊)組合鋼模板和弧形工具鋼模板。夾具、掛鉤和備件。木板、木方、8號或12號槽鋼等。
(2)操作條件:
1.根據建築場地的工程地質資料、必要的水文地質資料、樁基施工圖和圖紙會審紀要等相關資料,制定切實可行的施工方案;
2.施工場地及相鄰區域的地下管線(管、纜)、地下構築物、危險房屋、精密儀器車間等施工前,應會同有關單位和業主進行詳細檢查,記錄建(構)築物原有裂縫備查,對可能因挖坑抽水危及的相鄰房屋提前采取加固措施;
3.施工前應組織圖紙會審,圖紙會審紀要連同施工圖作為施工依據,並歸入工程檔案;
4.樁基施工的臨時設施,如供水、供電、道路、排水、臨時房屋等,必須在施工前準備好,並平整施工場地,保證施工機械的正常運轉。
5.根據基礎平面圖,設置樁軸線和定位點,測量標高水準點,並設置在不受施工影響的地方。施工前,經復核後應妥善保護,施工中應經常重復。
6.場地及其周圍應設置排水溝和集水井,並制定泥漿和廢渣的處理方案。施工現場的出土路線要暢通。
7.施工前,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和施工負責人應對各項施工準備工作逐壹進行全面檢查,逐級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使安全管理在思想上、組織上、措施上得到落實。
二、施工流程:
場地平整——放線、樁位——挖第壹節樁孔土方——支模並澆灌第壹節混凝土胸墻——第二次測量胸墻樁位標高和橫軸——架設垂直運輸架,安裝電動葫蘆(或卷揚機)掛土鬥、潛水泵、鼓風機、照明設施等。-第二節挖樁身-清理樁孔四壁,驗樁。第二節澆灌混凝土護壁——重復第二節挖土、支模、澆灌混凝土護壁的過程,循環至設計深度——擴底前檢查持力層——對樁孔直徑、深度、擴底尺寸、持力層進行全面檢查驗收——清理虛土,排除孔底積水——掛鋼筋籠就位——澆灌樁混凝土。
三、測量控制:
1.開洞前應準確定位放樣樁位,並在樁位外設置定位龍門樁。安裝胸墻模板時,必須用樁中心校正模板位置,並由負責人負責。
2.軸線樁位應在地面上設置十字控制網和基準點。安裝起重設備時,使鏟鬥鋼絲繩中心與樁孔中心線壹致,以便挖土時大致控制中心線。擋土墻模板支架中心線控制是將控制軸線和標高引測到第壹節混凝土擋土墻上,用十字準線將各節居中,掛大錘進行居中控制,用直尺找圓周,用基準點測量孔深,以保證樁位、孔深、截面尺寸的正確。
四、施工方法:
(壹)挖掘方法:
(1)當樁間距小於2倍樁徑且小於2.5m時,應采用間隔開挖。排樁跳挖最小施工凈距不得小於4.5m,孔深不得大於40m。
(2)人工自上而下用鎬、鏟逐層挖掘,遇硬土層用錘、釬破碎。開挖順序為先挖中部,後挖外圍,斷面按設計樁徑加2倍護壁厚度控制,允許尺寸誤差3cm。每段高度視土質和作業條件而定,壹般采用0.5-1.0m為宜..在擴底部分,先挖樁體的圓柱體,然後根據擴底的大小從上至下切土,形成擴底形狀。廢土放入帶活動底或羅筐的桶中。垂直運輸:在洞頂安裝支架、工字鋼軌道、電動葫蘆或搭三木乘,用1~2t的慢吊吊起。吊裝到地面後,用電動自卸車或手推車運出。
地下水應隨挖隨用水桶(用土堵住縫隙)連同泥漿壹起吊出。大量滲水,壹側挖集水坑,用高射程潛水泵排出樁孔。當地下水位較高時,開挖前應采取統壹降水的措施。
逐級循環下降,將樁孔挖至設計深度,清除虛土,檢查土質。樁底應支撐在設計規定的持力層上。
(2)護壁施工:
65438+混凝土采用人工或機械攪拌,吊桶運輸,人工澆築,采用如圖所示擋土墻形式。
2.第壹節井圈的護壁應符合下列要求:
(1)井圈中心線與設計軸線的偏差不得大於20mm;
(2)井圈頂面應高出場地150~200mm,壁厚應高出下方井壁厚度100~150mm。
3.井圈擋土墻施工應遵守下列規定:
(1)擋土墻的厚度、拉結筋、配筋和混凝土強度應符合設計要求;
(2)上下擋土墻的搭接長度不得小於50mm;
(3)每道擋土墻應在同壹天連續施工;
(4)擋土墻混凝土必須密實,根據土層滲水情況使用速凝劑;
(5)擋土墻模板的拆除應在24h後進行;
(6)護壁發現蜂窩、滲水時,應及時加固,進行封堵或引水,防止孔外的水通過護壁流入樁內,防止事故發生;
(7)同壹水平面上井圈的任意直徑範圍不得大於50毫米;;
(8)澆築護壁混合料
人工挖孔樁施工技術(詳細版)總結:施工前,應會同有關單位和業主對施工場地及鄰近區域的地下管線(管道、電纜)、地下構築物、危房、精密儀器車間等進行詳細檢查。
(9)不得在模板被樁孔內的水淹沒的情況下澆築墻體混凝土。
(3)鋼筋施工
鋼筋籠的成型為了防止鋼筋籠吊裝時變形,壹般在主筋內側每隔2.5m加壹個直徑為25~30mm的加強箍,箍內每隔壹個箍設壹個井字鋼筋支撐,與主筋焊接牢固,形成骨架。主筋現場對焊。在普通折彎機的頂板上加壹個與箍筋直徑相同的圓盤用銷釘連接即可進行大直徑螺旋箍筋和加強箍筋的加工成型,不改變傳動機構即可進行彎曲成型,每個螺旋箍筋有四圈。長度較大的鋼筋籠(15m以上)壹般分兩段制作,便於吊裝。鋼筋籠組裝通常在樁基工程附近的地面上進行。方法是在地面上設置兩排輕軌,先在輕軌上安排好鋼筋箍的間距,按劃線壹根壹根放主筋並與之點焊,控制平整度誤差不大於50 mm,上下主筋接頭錯開50%。螺旋箍筋每隔1~1.5用電弧焊點焊與主筋固定。在鋼筋籠的四邊主筋上每隔5m設置壹個20mm的耳環,用於定位墊塊,以保持保護層7cm。鋼筋籠的整體尺寸應嚴格控制,比孔小11~12cm。
鋼筋籠就位。對於重量小於1t的小型鋼筋籠,可用小型卷揚機(或汽車吊)配合小絞車和活動木架運輸吊裝入孔。直徑大、長度大、重量大的鋼筋籠可用15t履帶吊進行。水平吊裝仍由兩臺15t履帶吊進行,加強箍在主機頂棚4點鐘方向,副吊下部4點鐘方向。吊車送至樁上部時,在空中翻轉,然後輔機脫鉤。鋼筋全部由主機承擔,慢慢落入樁孔。用兩根16槽鋼橫擔穿過鋼筋籠頂部的鋼筋箍,然後卸載吊鉤,比如兩節。同理,將上鋼筋籠吊至下鋼筋籠,使主筋對齊,兩側焊接綁紮帶。最後用兩臺吊車吊起整個鋼筋籠,橫擔拔出後,慢慢放入樁孔。壹般鋼筋籠離樁底有壹定距離。可用四個22mm的鋼鉤鉤住罐籠頂部的加強箍,用槽鋼橫擔掛在井壁上。脫鉤後,鋼筋籠的標高、垂直度和保護層能靠自重保持正確。
(4)混凝土澆築
挖孔樁澆築混凝土前,應先放置鋼筋籠,並再次測量孔內虛土厚度。如果超過要求,就要清理。混凝土采用粒徑不大於50mm的石子配制,水泥為坍落度為8~10cm的425普通或礦渣水泥,機械拌制。混凝土由自動傾卸卡車或手推車運輸。混凝土應在壹串桶中卸出,混凝土導管應用於深樁孔。混凝土應分層連續澆築,每層高度不超過1.5m,大直徑挖孔樁應分層夯實,先澆水至擴大底頂面,再振搗密實,再分層澆築至樁頂。混凝土初凝前,應抹面找平,以避免塑性收縮裂縫或周向幹縮裂縫。表面的浮漿層應鑿除,以保證與上部承臺或底板的良好連接。
在澆築過程中,混凝土表面不得有厚度超過50mm的水層,否則應設法排除水分後才能繼續澆築混凝土。混凝土應邊澆築邊插入,采用插入式振動器與人工插入相結合的方法,以保證混凝土的密實度。當滲水量過大(> 1m3-h)時,可考慮水下混凝土澆築方法,或先封底再澆築的方法。
灌註樁身混凝土時,應留置試塊,每根樁不得少於壹組。
五、質量要求:
1.灌註樁的原材料和混凝土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施工規範。
2.實際澆築的混凝土量不得少於計算量。
3.澆築混凝土後,樁頂標高和浮漿處理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施工規範。
4.基本項目:
(1)樁徑應嚴格控制。壹般不超過樁長的3‰,最大不超過50 mm..
(2)孔底虛土厚度不應超過規定值。擴底的形狀和尺寸符合設計要求,樁底應落在持力層上,不得破壞持力層。
(3)允許偏差項目見表。
人工鉆孔灌註樁允許偏差
項目允許偏差(mm)的檢驗方法
鋼筋籠主筋間距+/-10英尺。
檢查鋼筋籠的箍筋間距為20英尺。
檢驗鋼筋籠直徑10英尺
鋼筋籠長度±50英尺數量檢驗
樁位的中軸線為10。檢查圖紙和尺量。
樁孔垂直度為3‰L,且不大於50。檢查吊線和尺子。
樁徑10尺數量檢驗
樁底標高10尺數量檢驗
檢驗擋土墻的混凝土厚度±20英尺
註:L為樁長。
六、註意事項:
1.遇有流動淤泥或流沙時,孔圈護壁施工可按下列方法處理:
(1)降低每道擋墻的高度(0.3~0.5M為宜),或采用鋼護筒施工。采用上述方法後仍不能施工時,應迅速用砂回填樁孔,直至塌孔得到控制,並報有關技術部門和設計單位處理;
(2)滑坡施工段開挖,檢查驗收,澆築擋土墻混凝土;
(3)開挖流沙嚴重的樁孔時,應將附近無流沙的樁孔挖深,使其起到集水井的作用。集水井首先要在地下水流之上。
(4)當抽水影響鄰近原有建(構)築物的地基和地面沈降時,應在原有建(構)築物附近設置灌溉管道或利用已開挖但尚未完工的樁孔進行灌溉,以保持水壓平衡和土體穩定。
2.當挖孔至設計持力層的巖(土)面時,應及時通知建設、設計單位和質檢(監理)部門對孔底巖(土)進行鑒定。鑒定符合設計要求後,可根據設計要求進行巖石開挖或擴底施工。
3.當風鎬難以挖掘巖層時,可采用無聲破碎法。使用少量炸藥爆破時,應制定切實可行的施工方案,並經有關公安部門批準,嚴格按照規定進行爆破作業。在孔內爆破時,現場孔內所有其他工作人員必須撤離。
4.主筋的凈距必須大於混凝土粗骨料粒徑的3倍;
5.加勁箍應位於主筋外側,主筋壹般不設彎鉤。根據施工工藝要求設置的彎鉤不得露出內圈,以免幹擾導管工作;
6.搬運和吊裝時,應防止變形,孔要對齊,避免碰撞孔壁,就位後應立即固定。
七、成品保護:
1.挖好的樁孔必須用木板或腳手架、鋼網覆蓋,防止土塊、雜物和人員墜落。禁止用草袋、塑料布等遮蓋房門。
2.開挖後的樁孔應及時放置鋼筋籠,並及時灌註混凝土,間隔時間不得超過4h,以防坍塌。有地下水的樁孔要挖好,檢查並用鋼筋籠加固,隨時灌註混凝土,避免地下水浸泡。
3.樁孔上口外圈應做好水土流失保護。
4.保護成型的鋼筋籠不扭曲、不松動、不變形。吊入樁孔時不要碰到孔壁。罐體應垂直放置,防止混凝土傾斜沖擊孔壁,破壞護壁土層,造成夾土。
5.鋼筋籠不應被泥漿汙染;澆築混凝土時,將其牢固地固定在鋼筋籠頂部,以限制鋼筋籠的浮動。
人工挖孔樁施工技術(詳細版)總結:施工前,應會同有關單位和業主對施工場地及鄰近區域的地下管線(管道、電纜)、地下構築物、危房、精密儀器車間等進行詳細檢查。
更多優秀產品:總結6。樁孔混凝土澆築完成後,應復核樁位和樁頂標高。樁頂的主筋或插鐵應扶正,並用塑料布或草簾圍住,以防混凝土收縮開裂。
7.施工過程中妥善保護現場的軸線樁和水準點。不要擠壓樁頭和彎曲鋼筋。
八、應註意的質量問題:
1.垂直偏差過大:開挖時未按要求核實各斷面的垂直度,導致開挖後出現垂直偏差。每節挖完後,必須吊直,並按樁孔上的軸線修整,以保持孔壁上下圓弧順直。
2.孔壁坍塌:樁位土質不良或地下水滲漏導致孔壁坍塌。開挖前應掌握現場土質情況,必要時可用砌磚、鋼板樁、木板樁封堵塌孔;操作過程要緊湊,不留縫隙,避免塌孔。
3.孔底殘留虛土過多;成孔修整後有很多空土和碎磚,沒有仔細清除。安放鋼筋籠前後,應仔細檢查孔底,清除虛土中的雜質。必要時,用水泥砂漿或混凝土封底。
4.孔底積水:當地汙水滲出快或雨水流入,排水不及時,就會出現積水。開挖過程中,應在孔底挖壹個集水坑,並及時用水泵抽水。若有少量積水,澆築混凝土時可采用初凝半幹混凝土,當大量積水暫時排除時,可采用導管水下澆築混凝土的方法,以保證施工質量。
5.樁混凝土質量差:縮頸、空洞、夾土等。澆築混凝土前,必須做好技術交底,堅持分層澆築,分層振搗,連續作業。必要時,用人工插入鐵管、竹竿、鋼筋並夯實,以補充機械振動的不足。
6.鋼筋籠變形:鋼筋籠在加工制作過程中點焊不牢,鋼筋沒有支撐加固,導致運輸、吊裝過程中變形、扭曲。鋼筋籠應在專用平臺上加工,主筋和箍筋點焊牢固,支撐加固措施可靠,起吊垂直,以便順利放入樁孔,保持骨架完整。
九、安全措施:
1.人工挖孔樁的基礎方案必須由設計單位根據工程地質、水文資料、安全因素、施工條件、經濟合理等條件決定。設計人工挖孔樁時,必須註意以下幾點:
(1)在沒有可靠技術和安全措施的情況下,如有流沙、湧泥、湧水、高壓縮性淤泥層、可塑淤泥層等地質條件,不得采用人工挖孔樁方案;
(2)人工挖孔樁設計前,設計人應會同建設單位* * *,調查是否存在對相鄰建(構)築物、地下管線、道路、橋梁、高低壓電桿線路等的危險和影響。孔樁開挖後在現場進行,並酌情提出預防方案;
(3)壹般情況下,孔深不應超過25m,孔徑(不包括擴壁)不應小於1.2m..當孔深超過20米時,應加大孔徑;
(4)樁基設計時,護壁厚度、混凝土強度和拆模時間必須壹起設計;
(5)樁間凈距不應小於3倍樁徑,且不小於0.5m..
2.開挖前,建設單位應邀請設計、施工單位共同商討聯合樁開挖順序布置,完善施工安全防護措施,制定孔渣、廢水處理方案。
3.施工負責人必須對各項施工準備逐壹進行全面檢查,做好安全技術交底,使安全管理在思想上、組織上、措施上得到落實,才能通知開挖。
4.在樁孔開挖過程中,必須有專人檢查每個開挖樁孔的施工情況,嚴格進行安全監督。
5.洞樁開挖應錯開。樁孔形成後,應驗收樁芯混凝土的澆築。任何人不得在正在灌註混凝土的孔周圍10米範圍內的其他樁孔下工作。
6.挖掘人員應為18~35歲男青年,並經過健康檢查和井下、高空、用電、簡易機械、起重等安全培訓和考核。每個孔不得少於三名操作人員。操作人員應自覺遵守規章制度,嚴格按照規定操作。
7.所有用於挖掘、提升、擋土墻和渣土運輸的設備、設施、安全裝置(包括防毒面具)、工具、配件、材料和個人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定期檢查、管理、使用、維護、修理和更換,以確保完好率和使用安全。
8.每次開孔作業前,必須先通風,作業期間必須保持通風。鑒於供電不正常,為保證通風和連續生產,必須儲備柴油發電機以備挖樁時應急。
9.在孔下工作時,必須在交接前或工作結束當天值班時,使用不小於ф16的手鉆或鋼鉆在孔下做至少三個探測點。正常作業時,每50厘米深就要在孔下勘測壹次。在確定沒有異常的情況下,繼續挖,發現異常立即上報。
10.為了防止有害氣體或缺氧中毒,必須對孔內氣體進行取樣化驗。當某項試驗的毒物含量超過允許值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清除毒物。
11.樁孔每50至80厘米深必須護壁壹次,嚴禁只挖不及時護壁的風險。第壹節擋墻應高出孔口25 cm作為孔口周圍的安全踢腳板,擋墻拆模必須經施工技術人員批準。
12.保護好樁孔後,沒有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嚴禁破混凝土墻補孔。人巖部分需要爆破時,必須制定方案,並報當地公安部門批準。孔內爆破時,孔下人員必須全部撤離樁孔,人工鉆孔應采取防塵措施。
13.當挖的孔超過操作者的高度時,應及時有孔口或略低於周圍墻體的半圓形平護板(網)。渣鬥上下時,孔下人員應在護板(網)下,護板(網)的位置應隨孔深增加並向下引至工作面。在孔內上下搬運物件和工具時,嚴禁拋擲和拋擲,必須用吊帶嚴格系牢。
14.鉆孔後或工作結束後,必須在孔周圍設置高度不低於80cm的護欄或蓋板。
15.孔內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孔內人員負責與工作面松繩。上下孔必須使用軟梯,嚴禁手腳攀爬孔壁或上下提渣。
16.孔內人員必須隨時保持有效聯系,並采用良好的通訊設備,如有線或無線對講機、對講機或其他可靠的通訊方式。
17.電工必須持證上崗。電器必須嚴格接地接零,使用三種安全保護。電器安裝完畢後,合格後方可接通電源,各孔用電必須分開。嚴禁壹閘多用。洞口上的電線電纜必須架空,嚴禁拖地埋土。孔中的電纜和電線必須防止磨損、潮濕和破損。孔內工作面照明應使用安全礦燈或36V以下的安全電壓。
18.工作人員上下樁孔所使用的電動葫蘆和吊籠必須是合格的機械設備,同時應裝有自動鎖定安全裝置,防止突然停電。不允許用人工繩索運送人員或踩在護壁上突出樁孔上下。電動葫蘆應使用按鈕開關。上班前和下班後,要有專人嚴格檢查,每天加足潤滑油,保證開關靈活準確,鏈條完好無損,有安全扣無死結,鋼絲繩不斷裂。支撐架應加固穩定,使用前必須檢查其安全提升能力。樁孔內必須放置梯子或尼龍繩,隨挖深的增加伸至工作面,以備急用。
19.樁孔開挖後,現場人員應註意地面和建築物的變化。如果樁孔靠近老建築或危房,必須加固後才能施工。
20.挖出的土石方應及時運走,孔口周圍2m範圍內不得堆放泥土和雜物。機動車輛經過時,應采取預防措施或暫停孔內作業,防止塌孔。人工挖孔樁施工技術(詳細版)總結:施工前,應會同有關單位和業主對施工場地及鄰近區域的地下管線(管道、電纜)、地下構築物、危房、精密儀器車間等進行詳細檢查。
21.樁孔開挖深度超過5m時,每天施工前應檢測有毒氣體。壹般要用儀器檢測,也可以用簡單的方法,比如把鴿子放在鳥籠裏,吊到樁孔底部不少於10min。檢查鴿子生態狀況正常後,即可放入洞內進行手術。
22.每天開關,排幹樁孔內積水,用鼓風機或大風扇向孔內送5分鐘,排出孔內渾濁空氣,才允許人類進入。當孔深超過10m時,地面應配備專用設備向孔內送風,風量不應小於25l/s,應采用在孔底鉆孔的方式增加送風。
23.挖坑抽水時,必須在工人在地面後進行,抽水後關閉電源後才允許下孔。
24.做好單孔開挖、成型、護壁、孔底巖(土)擴孔、樁芯灌漿等相關技術資料記錄和匯總。
25.在挖孔、護壁、灌註樁芯過程中發生事故,急需安全救援或技術處理。必須嚴格組織急救,並采取相應的技術安全措施。避免事故的擴大和惡化。
26.承包人工挖孔樁的開挖施工時,必須簽訂總分包合同或勞務合同。本條例的施工安全標準應列為合同安全保證的基本內容。承包挖樁施工的負責人必須對挖樁人員和挖樁施工的安全負直接責任。勞務合同項下的挖樁工程,由總承包商(承包單位)組織生產,並負責安全生產和事故統計上報。
27.挖孔樁的設計資料、施工方案和順序布置必須報工程所在地的工程質量監督站和安全監督部門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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