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已婚女人在得不到丈夫的愛時,如何得到丈夫的愛。從敦煌寫本來看,有四種方式:
1.“夫愛之所至,取之赤,癢之足,與夫妻出,愛其妻。”也就是說,女方光著腳,撓老公肚臍,逗老公開心。
2.“誰要想讓自己的丈夫受人尊敬,就拿他的拇指指甲,燒成灰,用酒送去。”也就是把丈夫的拇指指甲燒成灰,放在酒裏喝,以示對丈夫的尊重,贏得丈夫的愛。
3.“如果妳想讓妳的丈夫愛妳,尊重妳,那女人就從她頭上取下27根頭發,燒成灰,用酒拿去化驗。”這是壹個女人拔掉自己的兩根下睫毛燒成灰,用酒喝掉,以此微苦的計劃來打動丈夫。
4.“要想讓老公愛妳,就在泥門上面拿五寸,妳就怕老公。”也就是說,女人要想得到丈夫的愛,必須把自己家門口五寸以內的土拿出來,然後才能獲得魔力,贏得丈夫的尊重和愛。
男性對女性的求愛方式主要是指未婚男性如何追求未婚女性,也包括已婚男性如何尋求婚外情來補充自己的性不滿。這些方法如下:
1.“要想讓女人愛和尊重,第二天就從東南拿桃枝,然後做個木頭人,配上書名,裝在廁所裏檢查壹下。”
這主要是指丈夫得不到妻子的愛,認為妻子被鬼附身。在壹個月的第壹天,他可以用桃枝在東南的吉祥方向做壹個木頭人,寫上女方的名字放在馬桶裏,然後就可以得到女方的愛了。因為鬼害怕桃樹,害怕廁所的汙穢,如果這樣做,鬼就會跑掉。
2.“凡欲使女愛者,取庚子日,書女之名,方圓GG,無主,即之。”
這是指壹個年輕人向壹個女孩求愛,寫下女孩的名字,並在庚子日這個吉祥的日子張貼在某個地方。如果女孩沒有主人,她可以被得到。
3.“男欲與女有染,庚子日得之,女名,腹封。”
也就是說,男人要想和女人曖昧,也是在義和團那天,把女人的名字寫在紙上,貼在肚子上,不到十天就搞定了。
4.“男人想讓女人愛,就拿20莖女性頭發,燒成灰,用酒檢驗。”
5.“凡欲與女子有染者,以女子之名,焚為灰燼,以酒奉之,即行考驗。”
這壹條和第壹條差不多,但第壹條主要適用於情侶,這壹條主要用於婚外情。
6.“男人要想和女人曖昧,就在庚子那天,把他右邊的腋毛和指甲都拿走,燒成灰。”
這是壹個苦肉計,和壹個女人搞曖昧,毀了她的頭發和指甲。
7.“如果妳想讓壹個女人愛妳,就拿苦楊樹和昂德海,把它們燒成灰,用酒灌下去,妳就會受到考驗。”
把苦楊樹和睫毛燒在眼皮下,放在酒裏喝,就像上壹個。
8.“如果妳想讓壹個女人愛自己,就從東南方向拿壹根桃枝,放在廁所裏,馬上拿去化驗。”
這壹條和第壹條差不多,只是為了達到讓女人愛自己的目的。
當然,媚骨並不僅僅存在於唐朝,在唐朝前後的很多古籍中都有記載。比如漢代流行的媚術就是在“子日”上洗澡。中國古代以幹支為日標,每12天有壹天是“子日”。當壹個女人沐浴在“紫日”中時,很明顯她同情她的丈夫。如王充《論衡》曰:“木書曰:子日木可愛。”
魏晉時期,女性認為男人可以通過吃草或草的果實來獲得快感。《博物誌》中有湛山皇帝的女兒,把它變成了壹棵草。它的葉子很茂盛,它的花是黃色的,它像豆子壹樣結實。服務器很迷人。《山海經》中也有類似的說法:“古之山,帝女死,名曰‘女屍’,化為美草,枝葉變黃,其實如丘,迷倒人。”有趣的是,這些媚術還與壹些神話傳說聯系在壹起,人們認為這種草藥的作用是炎帝的女兒姚姬的精神所致。
當時,舒眉的藥物也從植物推向了動物、昆蟲和魚類。據說吃杜鵑的腦骨適合情侶。可能是布谷鳥的大腦裏有某種性激素,足以激發性興奮。
在中國古代,陰陽五行把包括人在內的萬物分為兩類:陰陽,男為陽,女為陰。
還結合了七十二期、三百六十日、東南西北、中土和壹年四季的陰陽五行,所以世間萬物都具有陰陽五行的動態特征。古人認為,男女之間的和諧取決於雙方是否陰陽調和。基於這壹原理,明代名醫李時珍從十二點與十二生肖(鼠為十二點地支之象,代表極陰的“土之氣”)的對應關系,認為公鼠的生殖器最具有產生符咒的功能。但是,解剖的技術非常嚴格。當孩子出生在11月或12月、5月初五、7月初七、正月初壹時,必須按照男左(陽)、女右(陰)的原則,將雄性小鼠的生殖器裝入藍色袋子中,系在手臂上。“人家看了都高興,要啥有啥。”
到了清朝,媚骨還在繼續。《續古今秘園》載《美人相思法》雲:“壹對相思蟲在火上酥,男女襠布燒成灰,三分壹分冰,* * *為終,在茶飯中吃,再把妳婢女的年齡壓在桌下,然後自來也。”
以上方法大多是古人的壹種迷信,認為性是神秘的,所以要用神秘的方法解決。他們還認為男女得不到對方的愛是壹種病,這種病也要靠藥物來解決,而頭發、指甲、桃枝、苦楊樹、草都是可以治病的中藥。這些問題涉及醫學、心理學、巫術,都是建立在性習俗的基礎上,排除了封建禮教的束縛。從這個角度來看,似乎具有壹定的進步意義。
但是從上面可以看出,有很多媚功術,有的則完全是巫術。從唐代開始,媚骨的發展逐漸走向巫術。當時人們常用巫術來保平安、求子、求偶、治病。貼、燒、吞符號是另壹種方法,也常用於夫妻床之間,也很受敦煌人的歡迎。高國藩在敦煌民間傳說中舉了很多例子:上述現象的出現與道教有很大關系。與陰陽家、五行家強調“人法天道”不同,道教認為人的主觀魔力可以影響天道人事,所以他們的主要媚術是繪畫和詛咒,如能使兩性相愛的“和諧咒”,單戀女子專用的“獵哥咒”。委托人只要把巫師所畫的咒語施在被崇拜的人身上,或者讓他喝下,就可以“得償所願”。《唐太宗狄傳》中說,有兩個嬪妃爭風吃醋。其中壹個人向巫師求助,巫師給了她壹個符咒,叫她偷偷放在丈夫的鞋底,丈夫就會愛她。
這個符號叫“和合符號”,記載在《萬法集》和《有效符號大觀》中。
《祁進梅》中有許多描寫,被稱為明代世俗生活的畫卷。其中有壹種“背對背”的奉承,就是女人讓男人回心轉意。與西門慶絕交的潘金蓮,曾請江湖騙子劉為她“背背”。方法是用壹根柳條,刻上涉案男女的長相,記下他們的出生日期,用七七四十九根紅線綁在壹起,用壹塊紅紗布蒙住“男人”的眼睛,用艾草塞住他的心臟,用針釘住他的手,粘上他的腳,偷偷放在壹個已經變心的男人的枕頭裏。
以上解釋主要是關於女性對男性的巫術,混淆男女的巫術也同時存在。阿津人張北在《資治通鑒》壹書中說:“月在家中,婦人流連。”註:“取女子每月水(即月經期)布,燒為灰燼。女人來了就邁壹點門檻,走不了。”宋人洪邁所著《簡毅誌》中,有壹則茅山道士半夜行“玉女占蔔”之術,在密室中奸淫壹個開黃花的女子的故事。清代紀曉嵐的《嶽薇草堂筆記》也提到“紅教喇嘛有召女之術”。
在中國古代,頭發往往被附上各種迷信色彩,認為腳毛可以驅鬼,頭發可以取勝。比如《金梅記》裏有這麽壹集:西門慶受不了妓女李貴傑的要求,回家把潘金蓮的頭發騙給了李貴傑。李桂傑“偷偷把女人的頭發蓋在鞋底下,天天踩”。此後,潘金蓮每天都“頭疼惡心,吃不下飯”。
這些東西當然是荒誕的,但卻反映了古代女性對男性的依戀,所以她們想盡辦法博取男性的好感,而壹些男性則想盡辦法占有壹些女性來玩弄,從壹個側面展現了中國古代男女關系的壹幅圖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