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公司出具工作證明和妳的住宿證明。
帶著這些材料和身份證去公司所在地的派出所。
審核:提供的證件、證明材料齊全、真實、有效,立即將信息錄入電腦,然後當場打印證件並蓋章。
員工宿舍居住證和壹般居住證壹樣。申請人按照系統要求填寫個人信息,向居住證受理點提出申請。如果申請材料齊全且提交成功,系統將出具受理回執。領取證件時,申請人憑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到申請時選擇的居住證受理點領取。居住證受理點應當核實申請人身份,打印居住證申請表,提交申請人核對或者補充資料,簽字確認後出具證明。不同地區的處理是不壹樣的。詳情請咨詢當地有關部門。
在公司宿舍辦理暫住證需要哪些材料?1是房子的租賃。
辦理時需要承租人和出租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外加房產證復印件。此外,合同復印件也必不可少,可附上物業公司出具的居住證明和承租人壹寸照片,辦理房屋租賃暫住證。
第二單元居民暫住證
需要的也比1項少。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單位出具的員工證明應包括入職時間、聯系電話、身份證復印件。原籍公安機關出具的居民身份證或身份證明;在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建築工地暫住需要集體辦證的,提交加蓋單位公章的流動人口姓名、性別、住所、暫住詳細地址、服務場所、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清單;本人近期壹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本人照片、居住地址、就業、就學等證明材料。居住地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或出租人、用人單位、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在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和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在讀的材料。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由其監護人或近親屬代為辦理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相關證明材料的申請人和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申請材料不齊全的,公安機關委托的派出所或者社區服務機構應當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對符合辦理居住證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制作發放居住證;在邊遠地區、交通不便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延長按期制發居住證的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