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企業名稱變更審批單位(企業營業執照簽發機關)
1,企業名稱預先核準/變更審核表
2.企業擬了壹個新名字。
3、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4.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二、受理企業變更登記申請(企業營業執照發證機關)
三。工商受理和發證(企業營業執照發證機關)
1.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 * *委托代理人證明(公司公章)
3、企業名稱變更通知書
4.企業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領取新營業執照時可收回正本)。
5.章程修正案(法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自受理後第二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出具。
四。刻公章備案
1.必須刻原公司公章和公章。
2、新營業執照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與原件核對)
3.法人資格證書(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原件備查)
4.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與原件核對)
5.受理刻章申請後第二天取章(加蓋公司公章)。
動詞 (verb的縮寫)組織機構代碼證變更
1,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2、新營業執照復印件(復印件加蓋新公司公章,與原件核對)
3.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司新公章,與原件核對)
4.組織機構代碼證申請書(加蓋公司新公章)受理後第三天發放。
第二,需要提供的證明
企業變更僅涉及名稱變更,不包括註冊地址、註冊資本、股東變更的,只需提供以下相關證明:
下列事項未註明提交復印件的,壹般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加蓋公司公章,並簽字確認與原件壹致。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應出示原件。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收到後加蓋公章);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授權委托書》(收到,加蓋公司公章)應註明具體委托事項及委托人權限;
(3)有限責任公司向股東大會提交決議,決議內容包括:擬決議事項、修改相關章程、股東(自然人股東)蓋章或簽字;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名稱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五)章程的修改。有限責任公司由股東(自然人股東)蓋章或簽字;
(6)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擴展數據: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給工商企業和個體經營者從事壹定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壹規定。
登記事項有: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或者轉讓。
參考資料:
公司變更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