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頒布的殯葬法規和相關文化都提倡火葬,但目前法律並沒有強制要求火葬。少數民族尊重他們傳統的喪葬方式。雖然提倡火葬,但公民死亡後,其親屬按照國家和地方要求火化。在可以土葬的地區,土葬是要收喪葬費的。在國家規定實行火葬的地區,參保人死亡的,必須火化。如果不火化,就不給喪葬費和撫恤金。如果不火化,他就要去民政局開具不火化的證明。
埋葬死者的罰款標準:
埋葬死者的罰款在1000元以下。埋葬應當火化的遺體,或者在公墓、農村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地方埋葬遺體、建造墳墓的,由民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未經批準,擅自修建殯葬設施的,由民政部門會同建設、土地管理部門予以取締並責令恢復原狀。
綜上所述,秘葬的後果是要受到懲罰的。具體要看當地的法律法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25號第四條
人口密集、耕地少、交通便利的地區,應實行火葬;不具備火葬條件的地區,允許土葬。允許實行火葬和土葬的地區,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由本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報國務院民政部門備案。
第五條
在實行火葬的地區,國家提倡通過存放骨灰和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處理骨灰。縣級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應當制定火葬具體規劃,將殯儀館、火葬場、骨灰堂的新建和改造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和基本建設計劃。在允許土葬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應當將公墓建設納入城鄉建設規劃。
第六條
尊重少數民族的喪葬習俗;自願改革喪葬習俗,他人不得幹涉。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六條
因甲類傳染病或者炭疽死亡的,屍體應當立即消毒,就近火化。因其他傳染病死亡的,必要時,屍體經衛生處理後火化或者按照規定掩埋。醫療機構為了查明傳染病病因,必要時可以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對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屍體進行屍檢,並通知死者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