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族人應該選擇壹個好的日子來接受新娘參加他們的婚禮。訂好黃道吉日後,婚禮前,男方要給女方壹壇(30斤)老酒,壹只肥豬作為宴請親友的酒席。
婚禮通常需要三天。第壹天被稱為“聲音棚”;第二天,叫“亮轎子”;第三天,我結婚了。
2.土家族婚俗
1.哭著結婚
土家族姑娘大婚之日,以哭迎接。新娘在婚禮前半個多月就哭了,有的哭了壹個多月,至少三五天。土家族還把會不會唱婚嫁歌作為衡量女性聰明和美德的標誌。哭嫁歌有《哭嫁父母》、《哭嫁兄弟姐妹》、《哭嫁叔叔伯伯》、《哭嫁媒人》、《哭嫁頭發》、《哭嫁花》、《哭嫁父離母》、《哭嫁祖宗》、《哭嫁上轎子》等。
哭嫁源於女性在婚姻中缺乏自由。他們用哭嫁的歌聲控訴萬惡的婚姻制度。但是現在哭婚只是壹個儀式。
3.蒙古族婚俗
蒙古人壹般在秋天和八月開始談婚論嫁。如果壹個蒙古男孩暗戀壹個女孩,在訂婚之前,他應該讓媒人帶壹條白色的毛巾,上面有糖、茶和膠水等物品,這些物品象征著和諧、甜蜜和旺盛。如果女方接受,婚姻可以進行。後來男方父母和我會用哈達、奶酒、糖果等禮物求婚。壹般需要幾次才能訂婚。女方接受婚禮後,男方會送她三杯酒。如果女方接受並喝完三杯酒,婚姻就定下來了。臨近結婚的日子,男方會給女方送禮,壹般是壹整只羊,酒,茶,哈達。女子熱情款待送禮者,雙方舉杯,吟誦吉祥語句,歡慶歌曲。
4.怒族婚俗
基本上壹夫壹妻制,戀愛自由。舊社會父母包辦婚姻,經常出現逃婚偷婚的現象。解放前保留了具有亞科內婚特征的原始婚姻殘余,“轉戶制”廣為流行。家庭財產主要由小兒子繼承,世系按父系計算。碧江地區實行父子聯名制。
動詞 (verb的縮寫)壯族的婚姻習俗
壯族的村落壹般由幾個姓氏的成員組成,沒有宗族組織,具有明顯的村落共同體特征。壯族婚姻的基本形式是壹夫壹妻制。各支壹般實行族外通婚,但同姓不同族可以通婚。四代之後,“土人”家族認為他們沒有血緣關系,可以結婚。堂兄妹可以結婚,堂兄妹不可以。“任意”氏族在外通婚,姑母的兒子和姑父的女兒可以通婚,但禁止姑父的兒子和姑母的女兒通婚。婚姻形式基本實行自由戀愛和父母包辦的雙軌制。青年男女婚前有社交自由,但即使意氣相投,也需要父母同意才能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