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認為黃昏吉祥,所以會在黃昏嫁人,故名。在古代,人們舉行婚禮大約要經過六道程序,它們是:接受禮物、詢問姓名、接受禮物、邀請客人、歡迎親戚等等。首先,納才相當於現代的求婚。男方請媒人向女方求婚。如果女方同意提親,男方要求媒人帶禮物到女方家正式就業。當然,在這個過程中,不僅男方要設宴招待媒人,女方也要設酒熱情招待媒人,促進雙方“天作之合”。
在古代,媒妁之言帶給女性的禮物因地位和身份的不同而不同。西周以前,官員用“羊羔”,醫生用“鵝”,文人用“野雞”,西周以後,都用“鵝”。漢朝以後,第二件事就是用“酒”來問名字,這是訂婚程序的開始。媒人去女方家問名字,排名,出生年月,然後用五行相生相克的理論和男方的出生年月對比。如果是相互促進的,他們就會忘記這件事,如果是相互促進的,他們就會開始進入“納吉”計劃。
三是納吉布,即男女雙方正式確認婚姻關系。這時,正式交換“結婚請柬”,並舉行宴會招待女方的主婚人。四、招親是指男女訂立婚約後,男方送彩禮到女方家,稱為“收錢”、“大訂婚”、送大禮。只有完成這壹程序後,男方才能與女方結婚。據史書記載,收禮之禮越來越復雜,愈演愈烈,以至於到了南北朝時期,出現了“現代婚姻”的現象,賣女收錢,買女失絲,比父輩、祖輩更小心,責任更少,市面無異。
或者妳在門下,或者妳目中無人,貪名逐利,可以慚愧。這就是封建時代買賣婚姻的惡果。第五,邀約期是指聘禮送出後,由男女雙方確定結婚日期(婚期)。定下日期後,要準備禮物,請媒人通知女方,民間稱之為“提日期”、“送日期”、“探話”。在邀請程序中,通過迷信的“占蔔”方式選擇適當的吉日,舉行婚禮的最佳時間和適當的選舉來歡迎親戚。
最後,婚禮儀式,也稱為“結婚”,是整個婚俗中最熱鬧、最隆重、最復雜的部分。在古代,壹般要三天;初壹早晨,男家會祭祖位,黃昏迎娶新娘,故稱“昏”,意為“陽來陰往”,“適宜人夜遇陰”。迎親隊伍回到男方家中後,進入結婚高潮——拜天地,即“拜天地,拜大殿,拜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