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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求婚應該帶嫁妝嗎?

電視劇害死人~

在古代,結婚程序非常復雜,求婚和接受雇傭完全是兩個系統,壹代人和壹代人之間略有不同。而且彩禮不是隨便的,它有嚴格的法律規範!

婚姻是“人類的偉大關系”。中國古代特別重視訂婚和結婚的程序,這是禮儀規範的重要內容。古代婚姻程序中有所謂的“六禮”。

那才:男方請媒人向女方提親。

問姓名:女方答應,婚後男方請媒人問女方姓名、出生年月等。,在祠堂裏發大財。

納吉:我壹有吉兆就和那個女人訂婚了。

Levy:也叫Nabi,男方把聘禮送到女方家。

邀請日期:男方帶禮物到女方家約定婚期。

接吻:婚禮當天,男方將女方迎娶到自己家中。

在宋代以前,無論是皇族、官家,還是老百姓,壹般都要遵循儒家制定的六禮程序。

到了唐朝,最高統治者還把它寫進了唐律,要求人們遵守。

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各個民族相互影響,人們尤其是普通人很難遵循復雜的婚姻六禮。

《春秋十國誌》卷二十七《唐晨喬傳》記載:“喬是個孝順忠厚的兄弟,家裏沒有錢。先喪妻,後嫁國。喬說:‘我家窮,不能有六禮。’已故大師向官方借錢,這樣他就會不省人事。“這份材料表明,在五代十國時期,盡管官僚-士大夫之間仍然遵守六禮,但即使是士大夫的家庭也無法承擔它們。

進入宋代以後,經過唐末五代的戰亂,婚俗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穿越南方後,中原禮儀不僅在南方實行,也傳到了南方普通百姓的家庭,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但即便如此,求婚和接受雇傭仍然是兩個獨立的程序,不能混為壹談。

宋代的婚姻程序,是朱以《書禮》為基礎,參照《婚禮》寫成的壹部書《家禮》,設定為收禮、收幣、迎親三序。被定制化,成為當時和後世奉行的規範。

其中,招親包括後世對婚姻的討論,是為婚姻做準備;交錢就是俗稱的固定就業,是婚姻的成立;接吻就是娶了壹個女人,進了門,就是結婚儀式的完成。在每壹個過程中,都有許多特定的儀式。

求婚是包含在求婚過程中的。求婚的時候,要先求婚,先交換紙條。

求婚就是求婚。男人通過媒人口頭或書面向女人求婚。士大夫為了表示莊重,通常采用書面形式,即求婚。女方家收到男方的求婚後,如果感興趣,就用吸管貼發給男方家,男方要求祈福或者祈禱,她也發吸管貼回復女方家。草帖類似於後來的民間庚帖,俗稱八字,用來介紹男女雙方的出生年月和家庭情況。

男女雙方互相交換草崗,各自加持後交換固定崗位。定崗,也稱細崗,與交換草崗順序相反。定崗首先由男方家發出,交給女方家,表示正式要求與對方結婚;然後女方回復了男方的帖子,表示願意結婚。

男家定崗除了註明年齡、出生年月、父母官職頭銜外,還應詳細列出彩禮數量,女家定崗則應詳細列出嫁妝材料。(看到沒什麽,彩禮不是隨便給的。在雇傭之前,妳應該列壹份清單。這些文件以後要上報政府,相當於現在的婚前財產公證。壹旦有問題,它們就會成為重要文件!)

定崗交流後,婚姻基本和諧,然後舉行定婚儀式。訂婚儀式是正式訂婚。

宋朝的傳統習慣和以前壹樣。訂婚儀式後,雙方不僅在道德上受到約束,而且受到法律的監督和保護。宋初頒布的《刑法典》規定:“凡許嫁女子,已報結婚證者,有私約者,要以六十棍毀之。雖然沒有結婚證,但他們也是被錄用的。妳答應別人壹百棍子,妳就已經成年壹年半了。”

訂婚儀式分為三個過程:制作禮物、贈送彩禮和贈送禮物。

這三個流程都有壹定的程序規範,比如禮物的內容和數量,收禮後的儀式,回禮的內容等。我懶得打字,所以我只解釋重要的事情...

男的給女的做禮物,要用四張賣金的彩紙寫三張結婚請柬,還有壹張禮物清單,叫“禮物形狀”,封成兩封,叫“雙封”,裝滿紅綠金魚袋,和禮物壹起裝五男兩女。* * *有八十個禮盒,用花花綠綠的袋子包著,送到女方家裏。

“雙璽”儀式本的三個婚禮儀式都有固定的格式。其中,第壹次和第二次婚禮儀式都是客套話,用於寒暄,隨著季節的變化,句子也略有變化。只有第三次婚禮才是正式通知新娘家。這種禮品冊上要附上壹份“類似禮物”的清單,上面不僅有名稱和數量,還清楚地描述了所用的材料。女方回禮也是如此。聘書及其回答上詳細說明禮品類別的質量是政府的規定。大概有兩個初衷:壹是萬壹出現婚房糾紛,方便辦理就業;二是限制雇傭的錢數,不能超過某個規格(皇室、品級官員、普通人雇傭都有壹定的規格,超過這個規格就是超規)。其實起到了炫富回禮的作用。

送禮時也用雙封訂婚禮,但相比定禮、訂婚禮,送禮就簡單多了,禮也輕了。

預約過程中還有壹些其他儀式,就不多介紹了。簡而言之,約好之後,就是壹個比較復雜的迎娶(結婚)過程。

宋代以後,各朝代的婚姻程序基本遵循這壹過程,略有變化。可見求婚是沒有嫁妝的。求婚和訂婚是婚姻過程中的兩個重要步驟。它們有各自的程序,即不能同時進行,也不能混淆。

二樓,據說去教堂要帶嫁妝。自古以來就沒有這樣的禮物。不知道哪裏來的。

彩禮是男人給女人的禮物,也就是說這些東西不是給新娘的,而是給新娘的家人的,而不僅僅是新娘去拜堂的時候給新娘的。拜堂是在壹個男人家裏舉行的。這時,女方已經進了男方家。彩禮有什麽用?怎麽送就業?不想順便把歡送會送回去?別說古代,就連現代都沒有這樣的規矩。

無論家庭貧富,嫁妝和嫁妝都是古代婚姻必不可少的。隋唐以前,婚姻還是講出身,到了宋代,婚姻基本靠財產和官職。在宋代,娶女求財,重婚是常事。如二樓所說,沒錢交嫁妝或嫁妝的,只能成為剩男剩女...

我以為我在開玩笑。壹代名臣王安石,因“我第壹臣未葬,二姐已嫁,家貧”以“撐嫁葬之窘”,數次辭官入朝;王因“擔心婚事未及時辦成”,上書丞相,要求“革除外交大臣”;陸遊曾經寫信給余。因為家境貧寒,“兒子30歲,女兒20,結婚的事我壹直沒敢說”。請“捐官結婚”“使結婚成為可能”。王安石和王都是朝廷重臣,陸遊出身於官宦世家。即便如此,普通士人的婚姻狀況可想而知。(據說宋代公務員的工資是歷代最高的...)

正是因為籌不到錢,也籌不到設備,婚姻奢侈到無法承受,才出現了早婚的現象。所謂女人在家怨念,丈夫在外缺失。

最後,古人難成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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