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從殷商時期就有了幹支歷,東周時用十二地支,西漢時用幹支歷,東漢時采用幹支歷。以前的史書都用幹支系統。
農歷以王朔為基準,王朔月的實際長度從29.3天到29.7天不等,平均為29.530588天。按平均值稱“平朔”,實際長度稱“定朔”。平朔采於唐武德二年(619)之前,定朔采於619年六月。貞觀十九年(645)再次使用平朔,直到宋林德二年(665)才再次采用定朔。
漢太祖元年(公元前104年),正式規定回歸年由二十四節氣組成,沒有中性大氣的月份(冬季至日、嚴寒、雨水等十二個節氣稱為中性大氣)為閏月。在此之前,閏月安排在壹年的最後壹個月。壹個回歸年的實際天數是365.38+079。
壹、古代六歷
這是春秋、戰國、秦代制定的黃帝、顓頊、夏、殷、周、魯六種歷法。其特點是以365+1/4日(分母為4,所以也叫季歷)為壹個回歸年,以29+499/940日(29.4438+0日)為壹個回歸年。六種歷法的區別主要是“紀元”(壹年的起點)、實施地區和年初。使用時期主要是戰國時期,但壹直使用顓頊歷,直到梁武帝改歷(公元前104年)。出版文獻:《漢書》、《法紀歷誌》、《開元詹靜》。
壹年中的第壹個月是仲冬月(次月),它包括冬季至日,它被稱為“周政”。
壹年中的第壹個月被稱為“尹正”。
壹年中的第壹個月是孟春(銀月)月,被稱為“夏征”。
顓頊歷建亥,以孟冬月(亥月)為壹年的第壹個月,史稱“秦征”。
古代六歷的閏月都放在壹年的末尾,立春是壹年節氣的起點。
春秋時期,晉代用,魯初年用,前651年魯歷用,辛莽時期用,唐舞澤天、肅宗用。漢武帝以後的其他時期都采用夏征。
二。韓(歷、季歷、乾象歷)
104年前羅、、等人創制的《太初歷》,是中國歷史上第壹部比較完整的歷法,也是歷史上第壹次重大改革。它第壹次把二十四節氣放進了歷法,把沒有中氣的月份作為閏月;計算出135個月有23個交尾周期。但直到前45年西方才制定出儒略歷,壹個回歸年為365.25天。而且8年前誤設了3年的閏,實際上365.33天都是壹年。前8年用1閏改為4年,回歸年為365.25天。直到1582才改公歷,以365.2422天為壹年。
1.太初日歷
以365+385/1539(365.5438+06244)為回歸年,29+43/81 (29.530864)為新月(分母有81,所以也叫八十。歷法(壹年的起點):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前十壹月初壹,甲子日為子夜,恰好是新月和冬季至日。出版文獻:《漢律歷史》。
2.季度日歷
東漢元和二年(85),改為四分歷(又稱“後漢四分歷”,以區別於古代六歷)。由範麗編輯?85年制造。修正了冬季至日點,並根據實際觀測確定了28顆恒星的赤道度和黃道度。服役年限:85-263年。三國時期,蜀用季歷,魏早期用季歷,後改為景初歷,吳用幹歷。出版的文獻:後漢法律的記錄。
季歷以29+499/940 (29.55438+0)為農歷正月,365+7/32 (365.21875)為回歸年。
3.幹日歷
東漢劉虹建179-184間(206?),以365+145/589(365.24617997)為回歸年,以29+773/1457 (29.530542)為農歷正月,也記載了月球運動的知識。使用年份為223-280,三國時期吳所用。出版文獻:《晉書》、《法》、《歷》。
紀元(年起點):上元醜。建安十壹年,徐兵(206)出生於7378年。
三。魏(歷、太和歷、荊楚歷)
金代初期的歷法改稱太史歷,宋代改稱永初歷。
1黃初日歷
220年漢儀(魏)制定,未用。發表的文獻:《晉書:法紀歷誌》(算法未介紹)。
2.太和歷
高制定於(魏)227年,未采用。出版文獻:不詳。
3.場景開頭的日歷
魏國楊威於237年制定,以29+2419/4559 (29.530599)為農歷正月,365+402/1843(365.5812263)為農歷正月。服務年限:237-451。出版文獻:《晉律錄》、《宋律錄》。
時代:商陳。至荊楚元年,丁思(237),年齡4046歲。
十六國入晉時,有的國家用的是景初歷。南北朝時,景早歷用於南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