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婚,也叫鬼婚,是為死者尋找配偶。有的男生女生訂婚後因為某種原因去世了,卻沒有等到結婚。當時老人們認為,如果不為他們結婚,他們的鬼魂就會作怪,讓家裏不安。所以壹定要為他們舉行婚禮,最後壹起埋葬,成為夫妻,和他們的屍骨壹起埋葬。以免男女田裏有孤墳。
還有壹些未成年人,出於愛,父母或家裏長輩認為他們生前未能為他們選好配偶,死後也應該和他們結婚,盡到責任。其實這就是人的感情所在。此外,在過去,人們普遍相信墳墓中的風水,認為孤立墳墓的出現會影響家族房屋後代的繁榮。當時壹些風水先生(古稱堪輿)為了多掙錢,極力鼓勵這種陰婚。陰婚多發生在貴族或有錢人家。
種族發生
漢代以前就有陰婚。殷婚之所以被禁止,是因為它耗費社會的人力物力,毫無意義。《李周》說:“禁止遷葬,禁止嫁喪。”然而,這種趨勢從未被消除。比如曹操最寵愛的兒子曹沖,十三歲死的時候,曹操就把死去的甄小姐雇為曹沖的妻子,壹起陪葬。
宋代是陰婚最盛行的時期。根據康的《昨日之夢》記載,每當未婚男子或女子去世,他的父母都會請壹個“鬼媒人”來做媒,然後進行占蔔。當占蔔獲準後,他們將各自為鬼魂制作壽衣,舉行婚禮,並將男女合葬。
《元女傳》雲:“子死無妻者,或求以亡婦骨葬之。”《明女傳》還載:楊□死,未婚妻殉國;劉伯純死了,他雇的女兒也死了,都葬在壹起。
到了清代,隨著貞操的加強,這種女殉的習俗還是很流行的。直到清末才消失。
清末民初,北京仍有陰婚習俗的殘余,也有個別家庭舉行死人與死人結婚的“喜事”,稱為“屍骨”,男女兩親家稱為“屍骨”。早些年,這種“婚禮”儀式大多在晚上舉行。有時候,人們在安詳地睡覺時,突然被街上的鼓聲驚醒,原來是壹具“屍骨”。擡著紙轎子,領頭的是單鼓、單號、單嗩吶。其他的不用這種形式,還是用八擡轎子和所有的金燈當執事。原來,他們只娶了壹個女人的照片。30年代以後,有壹個“文明結婚”的儀式,由壹個西方樂隊領舞,後面四個人擡著壹個電影棚進行葬禮,裏面掛著“新娘”的照片。
婚俗儀式由於死者的婚禮是紅白儀式的混合體,當事人各有各的說法,所以陰婚的儀式壹直不成立。
通常男方送女方的“鵝籠”、“酒海”、龍鳳喜餅、肘子、喜果都是真的,但衣服、首飾是紙質的陪葬品。女方陪嫁的嫁妝通常是紙質的。送到男方手裏後,只在“新郎”照片或牌位前陳列半天,有的只是在男方院子裏繞壹周,也就是在鼓樂的帶領下,送到附近的空地焚燒。
以上儀式不壹定在所有女性婚姻中都要舉行,但婚禮儀式是必不可少的。今天是個大晴天,搭個大棚,招待親戚朋友,門前點個轎子。快樂房間裏,“百分百”神奉獻。對面炕上擺壹張矮桌,供“新郎”拍照或立牌位,前面擺幾盤蘋果、龍鳳喜餅。還有壹朵大紅花,上面用絲帶寫著“新郎”的字樣。女方閨房裏新娘的照片或牌位和以前壹樣,有壹朵大紅花,上面寫著“新娘”二字。
轎子到達女方後,新娘的照片或牌位會被準新娘的妻子取下來,轎子會被已婚的妻子放走。這時“新娘”的父母忍不住大聲哭喊,追出家門。這根本不是壹個愉快的場合。
婚車回到男方後,已婚的妻子仍會拿出“新娘”的照片或牌位,放在婚房炕上的神壇上,與“新郎”並排。用紅頭繩(取牽紅線老人的意思)將兩張照片綁在壹起,並附上紅黃兩色的綢子。新婚夫婦的牌位或照片前還應提供“合杯酒”、“交子子孫”、“長壽面”。以後選個好日子下葬,女方在靈安規定的時間葬在男方墳旁,兩個棺材借助槽來下葬。
如果“新婚夫婦”有弟弟妹妹、妹夫等。,把他們叫出來,給照片或牌位磕頭。兩位姻親互相祝賀。
舉行上述儀式後,選擇壹個應該破土下葬的好日子,女方就可以醒來了。按照陰陽師指定的時間,棺材樞出後,馬上往坑裏倒壹桶清水,扔下兩個蘋果。同時,把獎金紙幣提高。男方在墳邊挖了壹個洞,露出“新郎”棺材的凹槽,把“新娘”埋了,達到“夫妻”合葬的目的。
下葬後,酒和水果陳列在墳前,焚燒獎金紙錢,舉行婚禮。男女雙方的父母和其他家人(也就是兩個公婆)哭著說“大喜”。從此,男女作為公婆交流就方便了。
壹般來說,陰婚也要媒人介紹,雙方通過傳送門帖,在壽堂結婚才能得到龍鳳帖。
因為陰婚的解除大多是壹次性的,沒有大小之分。男方送給女方的禮物,有壹半是真的綢緞、金銀財寶;其中壹半是紙皮、棉花、夾子和單衣,還有兩對裝有耳環、手鐲、戒指和發夾的錦盒。釋放當晚,會在女方家門口或墳前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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