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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羅馬歷法經歷了哪些發展階段?

公元前2世紀左右成為西帝國的古羅馬,距離當時的東方大王國西漢很遠。現在世界上廣泛使用的“公歷”起源於古羅馬。不過古羅馬最早使用的是陰歷,陽歷是陽歷。其間是如何演變的?我們不妨在接下來的幾節中找到它的根源。

古羅馬最早的歷法是以農歷正月為基準,據說是1年分為10個月和壹個***304天。公元前713年,壹位名叫Numa的羅馬國王受當時希臘歷法的啟發,在壹年原有的10個月的基礎上增加了兩個月,使壹年* * *為12個月。當時社會生產力很低,人們對自然的認識也很缺乏,迷信思想普遍存在。羅馬人認為奇數是吉祥的,而偶數是不祥的,所以壹個月的天數應該是奇數。在這種情況下,Numa使用的日歷采用以下格式:

本歷年天數為354天,與回歸年長度相差11天以上。為了調節這種差異,公元前509年,羅馬政府規定每四年增加兩個月。名字叫Makkedonius,意思是“閏月”。這兩個閏月分別加在第二年和第四年的年末:第二年Febmarius後22天;第四年2月後增加23天。這樣,羅馬歷法實際上就從最初的陰歷演變成了陰歷。上述設置閏的方法壹直沿用到約公元前. 191年,至今仍能使歷法更好地符合天氣。但由於編制歷法和設定閏月的權力壹直掌握在僧侶手中,為了他們統治的需要,有時會隨意增加閏月,導致羅馬歷法極為混亂,連寒暑日都顛倒過來。法國啟蒙學者伏爾泰曾說:“羅馬人常常打勝仗,卻不知道是什麽時候打勝仗的。”這種混亂的局面直到朱利葉斯·凱撒掌權才結束。

朱利葉斯·凱撒的日歷改變了

公元前59年,尤利烏斯·凱撒成為羅馬的執政官,最高統治者。當時歷法極其混亂,嚴重影響了國家的正常生活。凱撒邀請埃及天文學家索斯奇尼幫助他改革歷法。公元前46年,他以最高統治者的名義發布了更改歷法的命令。該命令規定:

1.每年有12個月,全年365天;

2.將冬季至日後的10日定為1月的1日,即每年的年初;

3.從下壹個1年開始,每三年設置壹個1的閏年,閏年366天,多余的1天將設置在Febmarius之後。

這種新歷法後來被稱為“儒略歷”。根據這些規定,儒略歷與努馬利相比有了很大的變化,其具體格式如表6所示。

儒略歷是純陽歷,以回歸年為基本周期。與月亮的運動無關,從而從根本上拋棄了原始的羅馬歷法,徹底解決了羅馬歷法的混亂狀態。這種歷法已經基本具備了現行公歷的許多特征,現行公歷就是在此基礎上演變而來的。

妳可能已經註意到這裏的七月的名字是朱利葉斯,而Numa日歷中最初的月份是Quintilis。這種改變是凱撒任意決定的。為了紀念這壹歷法變革的成功並建立自己的統治權威,他把自己出生的月份Quintilis改成了自己的名字Julius。他令人發指的行為樹立了壹個惡劣的先例。正如我們以後會看到的,它給歷法的嚴謹性帶來了巨大的破壞。

公元1年,凱撒大帝被刺身亡。他留下的儒略歷雖然還在實行,但好像也不是很嚴重。蒙克斯把他的“每三年設置1閏年”的規則誤解為“每三年設置1閏年”。自公元前42年閏年確立以來,每三年就確立1的閏年。這真是“微乎其微,差之千裏”!到了公元前9年設定閏年的時候,在這短短的9年時間裏,設定了12次,比凱撒的規定多了3個閏年!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仔細看過儒略歷格式表。那裏最特別的是二月,平年29天,閏年30天,正好比現在使用的公歷多1天。由此我們明白“2月30日”並不存在,但只能說現在不存在,以後我們會知道,如果不是羅馬統治者的個人虛榮心,“2月30日”今天還會出現在我們的日歷上。盡管如此,歷史上還是有這壹天的痕跡。它們出現在上面提到的12閏年,即:

公元前42年2月30日

公元前39年2月30日

公元前36年2月30日

公元前33年2月30日

公元前30年2月30日

公元前27年2月30日

公元前24年2月30日

公元前265438年2月30日+0

公元前65438年2月30日+公元前08年

公元前65438年2月30日+公元前05年

公元前65438年2月30日+公元前2年

公元前9年2月30日

這是歷史上唯壹的12“二月三十日”,再也沒有了。這是為什麽呢?

奧古斯都改變了歷法

奧古斯都的意思是“神聖的”,這是對當時羅馬統治者屋大維的尊稱。屋大維是凱撒的侄子。他在公元前27年成為羅馬的終身元首。在他的統治下,“1三年壹躍”的方法還在實行。直到公元前9年,屋大維才意識到這與凱撒當初的規定完全不同,他錯誤地多設了三個閏年。於是,屋大維宣布,從公元前8年到公元4年的12年期間不再設定閏年,從公元8年開始,按照凱撒的規定,每三年設定壹次1的閏年。就這樣,從公元後第8年開始,儒略歷設置閏的方法被恢復。以後我們會看到儒略歷設置閏的方法更加合理,與實際天象非常吻合。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屋大維的歷法變革是應該肯定的。

然而,出於統治者的虛榮心,屋大維將歷法作為自己的私有財產,隨意更改。不甘心落後於前任凱撒大帝,他把自己出生時的月份名稱改為自己的名字奧古斯都,並規定自己的1個月也要有31天。為了保持原來的1年365天的規律,他把9月以後的月份都改了。但這還是1天多。按照古羅馬的習俗,二月是壹年中最後的1個月,屋大維決定在這個月中扣除1天。

從這種歷法中,我們可以看到它和現在使用的公歷幾乎壹模壹樣。但由於奧古斯都對每月天數的不合理安排,給後世造成了極大的不便,後世的歷法改革者都將此作為改革中的壹大難題。

公歷-國際公歷

自古羅馬以來,壹年中的1日,也就是壹年的開始,都是規定在春分,放在麥厄斯月。在凱撒大帝改變了歷法之後,壹年的開始被放在了元月的第壹天,所以春分在三月中旬。公元325年,當時歐洲的基督教國家在尼斯舉行了壹次宗教會議。會上,他們壹致認為儒略歷是最準確的歷法,決定采用* * *,而根據當時的天文觀測,春分壹定在21年3月。

儒略歷規定每三年閏壹次,四年總天數為365*4+1=1461,年平均長度為365.25天。回歸年的實測值為365.2422天,與儒略歷中的平均年僅相差0.0078天。這個量不算大,短時間內可以說是很準了。但這種差異會長期積累,128年後,差異為1天。事實上,公元1582年,天文觀測發現,春分不是發生在3月21日,而是發生在3月11日。這說明日歷和天氣相差了10天。從尼斯大會到1582,每400年相差3天左右。

當時的羅馬是壹個政教合壹的國家,作為宗教最高統治者的教皇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這時,教皇是格列高利十三世。他召集了許多學者和僧侶討論歷法改革的問題,並決定采用業余天文學家裏裏奧的計劃,每400年去除閏日三次。3月1582,1日,格雷戈裏發布了更改日歷的命令:

1.將1582 10 4月4日之後的壹天改為1582 10 10月15;

2.那些世紀年(1700,1800,1900等。)不能被4整除的年份不再算作閏年,但仍算作平均年份。

這兩項規定至關重要。第壹條規則本質上是把春分改為3月21,解決了歷法和時間的矛盾。第二個規則是大大提高日歷的準確性,確保這個日歷也可以應用很長壹段時間。按照這個規定,400年有97個閏年。

因此,365.2425天。這與回歸年的實測值365.2422天僅相差0.0003天。也就是說,兩者相差1天需要3300多年。與儒略歷相比,相差128後1天,公歷顯然要精確得多。正是由於公歷的高精度,首先是歐洲,然後是世界各國相繼采用了這種歷法,也就是現在所說的“公歷”。

公歷的回歸年是365.2425天,早在南宋1199年就采用了,比公歷早了38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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