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歷史悠久。根據新石器時代的出土文物和兩千年前的《漢書》記載,早在新石器時代,這片土地上就有人類居住。唐朝前後,延吉屬渤海國和高句麗王朝管轄。元明時期,延吉地區先後隸屬遼陽省開元路,努爾幹使斯布哈圖等衛生所。康熙十六年(公元1677年),清廷以“長白山是祖先龍興之地”為名,將興涇以東、伊通以南、圖們江以北劃為禁山圍場,延續了200年。1714(清康熙五十三年),清政府成立琿春會。琿春謝玲有15卡倫(後),隸屬寧古塔副總司令。次年,謝玲衙門在琿春河以北建成,城市開始建設。雍正七年(1729),琿春謝玲隸屬寧古塔副總司令。同治九年(1870)屬吉林將軍。光緒七年(公元1881),朝鮮、中國、山東、河北遭受大災,大批災民遷入。清朝逐壹廢除禁令,在南港設立墾荒局。撤銷協,設琿春副總司令,延吉全境歸琿春副總司令管轄。光緒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隨著人口的不斷增加,清朝在楊東鑫街設立了延濟堂。宣彤元年(公元1909年),吉林路東南的兵站署遷至楊東鑫街,延吉廳升為延吉府。1912,延吉地區更名為延吉縣。
在中國東北被占領期間,延吉淪為日本侵略者,成為偽滿洲島省的首府。解放戰爭時期,吉林省政府、延邊行政督察署等行政機構設在延吉。1945抗日戰爭勝利後,延吉劃歸吉河區管委會延邊管轄。是延邊行政公署駐地。當時叫延吉街。165438+10月9日,民主政府成立。165438+10月20日召開延邊各界人民代表會議,成立延邊地區行政督察辦公室,駐地由延吉街道遷至龍井。65438+2月,延吉街道隸屬吉林省延邊地區延吉縣,是辦事處和延吉縣政府駐地。1946 65438+10月,延吉街道隸屬吉林省雞東省延吉縣。8月,吉林省政府遷至延吉街。7月13日,冀東省更名為冀東地區。2月1947,15,劃出延吉等四縣,恢復延邊地區。延吉街道是延邊地區行政公署的駐地,仍然屬於延吉縣。9月25日,1947,冀東特區改組,轄延吉縣等八縣,延吉仍隸屬延吉縣。
1948 3月10,吉林省政府從延吉街遷至吉林市。3月27日,雞東區更名為延邊區,延吉街道劃歸延邊區延吉縣管轄。吉林省政府從延吉街遷至吉林。1948年7月,經東北管委會批準,吉林省政府決定設立延吉市(區級市),隸屬延吉縣。1949,延吉市人民政府成立。1950年8月,延吉縣人民政府駐地由延吉市遷至龍井市(區級)。1952年9月3日,延邊朝鮮族自治區(1955年改稱自治州)成立,延吉是自治區人民政府(後為自治州人民委員會)所在地。1953年5月,延吉市從延吉縣劃出,設立縣級延吉市。延吉縣於1955撤銷。1956年4月,延吉市人民政府更名為延吉市人民委員會。1967年2月,延吉市人民委員會更名為延吉市人民武裝部生產指揮部。1968年8月,撤銷延吉人武部生產指揮部,成立延吉市革命委員會。1980年,撤銷延吉市革命委員會,成立延吉市人民政府。1985 1,國務院批準延吉為國家壹類開放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