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帶孩子讀書成了壹種潮流,從幼兒園到高中,家家都有陪伴。家裏有個小姑娘,剛長大,轉眼就上了重點高中。我以為可以和親戚住在壹起,但是我沒有準備,所以我決定匆匆留下來。只是第二學期還沒滿,孩子就吵著要租房,因為學校宿舍條件有限,孩子成績又好。當然,他們只能以孩子為中心。於是我壹邊在外面找房子,壹邊在學校裏找人租。正好高三高考結束,我就在學校後門租了壹套比較合適的房子。
在外面的房子裏住了九個月,但總覺得還是不方便。恰逢在學校教書的老表說學校有房子出租,這是難得的好事。不管願不願意,先把它租下來交押金吧。就是前面的房子還沒到期。權衡利弊,學校裏的房子當然更合適更方便,於是我放棄了在外面租房,損失了三個月的房租,毅然搬進了學校。
上周日,女兒有空,正好是個吉日。我讓老公帶壹個朋友來幫我搬東西,不然我們爬六樓搬家都累死了。車停在樓道口,女兒問我問題。當然,我想回答。沒想到,我壹開口,蹲在我前面樓道口外的眼鏡男立刻擡起了頭。哇,那不是我嗎!我很快就不著痕跡地溜進了樓梯間,再也沒有下去過。我讓他們壹個個搬東西,過了壹會我就開始做飯,因為是中午。
搬家畢竟忙,沒有空閑時間去想其他的事情。第二天早上,我在頂樓看了美麗的日出,忙著拍照和交朋友。沒想到,我用眼角瞥見隔壁陽臺上有個人在澆花。是誰呀?我不禁自嘲:真巧?妳居然住在初戀的隔壁?我心念壹動,不著痕跡地拉上窗簾擋住視線。畢竟30年過去了,物是人非。我只想平平安安的過到女兒明年高考,不想惹什麽不必要的麻煩(聽說他老婆也不是省油的燈)。還好不是樓梯間,忍不住和朋友壹起吐槽。她笑道:“那就做隔壁老國王吧!”
後來見了幾次面,都沒有正眼看過他們。路人甲路人乙沒打招呼。幾十年了,裏面已經在安靜了。其實城市也挺好的,就算住的門對門也不會認識和打交道,更別說樓道了。小時候可能會想:哦,見面會不會很尷尬?更有甚者,我會想:還會繼續嗎?其實我跟妳說的時候真的想太多了!想象再美好,也抵不過現實的殘酷,就像歌詞裏唱的:轉身成了陌路人。曾經的深情只是記憶中的壹瞥。壹本三十年前翻過的書,三十年後早已發黃,蒙上厚厚的灰塵,只有傻子才會再去碰它。
不知道別人的感受。如果有什麽麻煩,我只能說對不起。畢竟我只呆了短短的十五個月,然後就走了,所以他只是匆匆的過客。
住在初戀隔壁是什麽感覺?現在我告訴妳:那是沒有感覺的!安心吃飯,安心睡覺,安心過自己的生活。排除河流,就這樣。要像隔壁老王,那不是壹個級別的。隔壁老王有些垂涎,但這真的不是。所以距離產生美,越近越覺得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