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此次專項行動的工作目標,通知提到,要圍繞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難點和痛點,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聯合整治,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有效遏制房地產領域違法行為,不斷完善監管體系,基本建立監管信息系統, 逐步形成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房地產市場秩序明顯好轉,群眾投訴明顯減少,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增強。
《通知》要求,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做好整頓和規範房地產市場違法行為工作。
其中,建設部門牽頭整改未按施工圖設計文件開發建設的房地產開發;未按房屋買賣合同的約定按期交付的;房屋滲漏、開裂、空鼓等質量問題突出;不按批準的預售方案銷售。
房屋交易重點整治發布虛假房屋信息;囤積財產,囤積住房;通過變更預售合同和購房合同,炒作未交付商品房;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或者向購房人隱瞞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指使、協助購房人偽造社保、納稅、婚姻、戶籍等證明,規避限購限貸等房地產調控政策。
住房租賃重點整治住房租賃企業(機構)未提交開業報告擅自開業經營;未按要求真實、完整地提交相關租賃信息的;存在“AG低產出”、“長收短付”等高風險經營行為;扣除房租押金;未按規定辦理租金監管的。
物業服務方面,重點整改未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的行為;未公示業主經營收入、維修資金使用等部分信息的。按要求;擅自利用部分所有者* * *開展經營活動,侵占、挪用部分所有者* * *經營收入;物業服務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後,無正當理由拒不退出物業服務項目的。
網信部門牽頭整改住房租賃領域網絡信息平臺未履行信息發布主體資格核實責任問題。
由公安部門牽頭,重點整治房地產領域的合同詐騙和欺詐行為,以及住房租賃領域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強行驅逐租戶的行為。
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牽頭整治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建設;未按照土地規劃條件建設配套設施的。
市場監管部門牽頭整治房屋交易中發布虛假違法房地產廣告,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違規收取預付款、“茶水費”等費用,變相漲價等行為。利用不公平的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捏造、散布虛假信息,雇人制造搶房假象,惡意炒作,哄擡房價,擾亂市場秩序。房地產領域的價格違法和不正當競爭。
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牽頭整治房屋交易,未取得相關金融資質,利用股權眾籌平臺或其他網絡平臺從事房地產金融業務;或者已取得相關金融資格,但違規開展相關金融業務的;或者房地產領域的非法集資。
稅務部門牽頭整治協助購房者非法逃避房屋交易稅費。
人民銀行牽頭整治房地產開發企業未提前三個月安排落實債務融資工具到期兌付;房地產開發企業違規開立商品房預售資金賬戶。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不到位。對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未按規定執行首付款比例。
銀保監管部門牽頭整改或協助取得購房“經營性貸款”、“消費性貸款”等非個人住房貸款;通過提供“首付貸”或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為炒房者墊付或變相墊付首付,屬於違法行為;以及在住房租賃領域違規開展住房租賃消費貸款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