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建立後,諸侯分封。周文公為了維護周朝的宗法統治,認定單靠武力是無法贏得人心的。所謂“以德服人”,如果有壹套完整的“正統觀念”,何愁天下不亂?
周文公根據上古至商代的禮樂,進行了大規模的整理和修訂,創制了壹整套禮樂制度,成為人們行為和生活的規則,制約和約束著人民。這套《李周》涉及方方面面,其中提到了“頭發和皮膚”,這也是“有頭發和皮膚的父母”最早的出處。
《左傳》中記載:“文身被削去,裸體為飾。”
這記載了古人不接受“理發”,認為理發是“不孝”的代表。為此,還有壹個“懲罰”。刑罰是指除去罪犯的全部或部分毛發,以達到羞辱的目的。
頭發極其重要,所以卷發成了最常見的事情。但是如果頭發沒有打理和修飾,會顯得淩亂。古人會理發嗎?
答案是肯定的,但是理發的次數不多,理發的規則也很多。在周朝,理發幾乎是被禁止的,只有洗頭和梳吧存在。
但是到了南北朝時期,儒家思想再次受到“三國之戰”的打擊,所以對所謂“父母體虛,受苦”就不那麽嚴格了。
南北朝的貴族子弟都喜歡化妝,所以“修眉刮須”是必須要做的兩件事。這時,壹種美容工具“梳子”出現了,朱正在給的詩作註解:
"梳子、理發剪也是."
這時“梳子工”出現了。經過發展,不僅朝廷有專門的梳工,民間的“梳工”也出現了。即使出現了梳工,也不代表理發就可以隨心所欲。梳工壹般的工作只是打理頭發,剪掉不必要的碎發,但是頭發的長短肯定不可能像現在這樣隨心所欲,有專門的規定。不僅如此,發型也不是隨意的。如果要理發,壹定要選擇生肖吉日,這樣日歷上也能看到“理發不易”的字樣。
到了宋代,理發業更加盛行,不僅有理發師,還有理發店,甚至還有行會。宋代洪邁寫《簡毅誌義》:
“鄭和之初,成都有壹個鑷工,在塵室遊歷,妻子獨居。有個道士來要求脫毛,先交了200塊錢。”
經過幾千年的發展,頭發的樣式並沒有太大的變化,理發的方式也沒有太大的改變。直到清軍入關,發型才有所改變。
為了加強自己的統治,摧毀漢人的自尊心,頒布了“剃度令”。剛開始的時候發型只是壹個小辮子。所謂“頭可以碎,血可以流,發型不能亂!”清朝最初的法令引來了強烈的反彈。即便如此,還是被無情鎮壓,造成了“揚州十大”和“嘉定三大慘案”的悲劇。理發勢在必行,也正因如此,美發行業蓬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