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清朝到民國,男女按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結婚。結婚禮儀,非常繁瑣,其程序大致是:
媒人先測量男女雙方的家庭狀況,俗稱“測媒”,然後口頭向雙方父母介紹情況。雙方都認為“門當戶對”後,媒人用紅紙寫下男女年月,互相傳遞,各自把紅紙放在神龕下。如果半個月到1個月內家裏沒有發生嚴重事故,父母會找人把他們算作男女。“和庚”後選個吉日,男女雙方父母準備禮物“撥庚”。男方送首飾或硬幣,女方成對送文具、鞋子、手帕等物。媒人引導女方代表到男堂,點香燭,放鞭炮,告祖告神,舉行“撥庚”儀式。雙方父母或親屬將出生年月日及出生時間寫在紅紙上,互相交換,稱為“鸞書”或“庚書”。它對男人和女人都有約束力。
65438+婚禮前0個月或幾個月,男方選擇結婚日期並寫在紅紙上,請媒人以此通知女方,並帶禮物、衣物、首飾等。作為嫁妝,這叫“報天”。如果女方沒有異議,就按照男方提出的日期安排婚禮。結婚前壹兩天(或結婚當天),女方用皮箱把嫁妝扛到男方家,這叫“鋪房子”。男方立即將布帛鍛造、金銀首飾、糕點、糖果、魚、雞鴨(或鵝)(均為偶數,意為成雙成對)歸還妻子家,稱之為“禮物”。女方會寄回女婿的衣服和冠鞋,俗稱“賀郎衣”。婚禮前壹天,男方家準備酒招待媒人。酒席結束後,新郎自己或父母準備“三祭”邀請媒人,媒人也準備禮物回禮。
婚禮當天,男方準備四盞彩燈,俗稱“轎子”,配以彩旗、彩帶,鳴鞭鳴槍,由媒人帶領到女方家拜堂,稱為“接新娘”。車門貼著紅對聯;壹般男方寫邊書“吉日迎娶新娘”,女方寫邊書“好日子歸來”。被女方送行的男嘉賓叫“爺爺”,女嘉賓叫“奶奶”,視其家庭出身,貧富貴賤,或步行或坐轎子,跟隨新娘的繽紛旅程。
新娘蔡羽停在門外,準備參加壹個“割草”儀式。李生念了割草、殺雞、撒鹽、茶、米的話,說這樣可以把新娘帶來的邪靈擋在外面。之後,轎子被擡到堂前,由兩個多子多女、家境富裕的女子(避免再婚的人)扶新娘出轎,引入洞房。稍事休息後,新娘會由接親伴郎、點蠟燭放鞭炮、生司儀、引導新郎新娘、先祭拜天地、後祭拜公公婆婆,再由夫妻二人互相祭拜,稱為“祭拜”,俗稱“拜堂”。
婚禮儀式學生將新婚夫婦引至蠟燭前,取兩個小杯(杯),將酒篩入其中,夫妻二人飲酒,然後將杯鎖好,用紅綾系好,放在枕頭下,稱為“合香”。
攤帳的新婚夫婦,各自牽著同壹個結,互相拴著,坐在床沿。他們壹邊吟詩,壹邊往帳中撒紅棗、花生、糖果,寓意“棗(早)生貴子”,稱為“撒帳”。儀式結束後,客人們離開了新房。
鬧房的那天晚上,親戚朋友鄰居都聚集在新房裏。主人設宴招待茶點,敲鑼打鼓,載歌載舞,還強迫新郎新娘篩茶遞煙,隨意開玩笑。新人沒覺得有辱人格,家長也沒阻止。它被稱為“吵鬧的房間”,也被稱為“洞房”。有句話叫“三天無大小之別。”
毛宴後的第二天早上,男方設酒招待女方送行的“爺爺”、“奶奶”,並有長輩和親戚陪同,俗稱毛宴。宴後有洗廚儀式,廚師唱贊歌,送行的人給廚師和服務員紅包等禮物作為酬謝。
婚禮後三天,新郎家準備好糖、菜、酒,新娘和新郎壹起坐轎子或步行回娘家,稱為“回門”。新娘家邀請客人陪伴新郎,俗稱“回門酒”。喝完酒,新婚夫婦都回家了,女方沒有過夜。
新中國成立後,新婚姻法實施,男女婚姻自主。我同意年輕人還是要操心父母,由親戚朋友介紹。結婚前,到當地政府登記,領結婚證,然後選擇婚禮的時間。結婚禮儀,農村基本沿襲老規矩。但“過八字”、“傳庚”、“別祖”、“割草”等習俗逐漸廢除,媒體邀約、拜天地精簡,新娘哭嫁的情況也很少見,所以都是坐轎子,而不是走路、坐車。彩禮的多少,酒席的多少,酒席的規格,都要從實際出發,量力而行。大多數單位和鄉鎮采用新式婚禮,多在元旦、春節、“五壹”、“十壹”等節日舉行,由父母或單位行政人員、工會領導主持,介紹人、同事、親友參加。壹般來說,儀式開始,燃放鞭炮(偶爾音樂會演奏樂器),主持人講話,證婚人宣讀結婚證,賓主親友祝賀,新郎新娘作答,儀式鳴槍。會後,舉行了宴會招待客人。有些人不舉行任何儀式,只邀請婚禮用酒。宴席上第五道菜魚丸時,燃放鞭炮,新婚夫婦向客人敬酒,稱為“宴”,以示對客人光臨的感謝。70年代後,集體婚禮、旅行婚禮相繼舉行。集體婚禮壹般由工會、婦聯、* * *青年團體等群眾組織主辦,邀請幾對新人參加。1991年5月4日,在蓮花大廈宴會廳舉行了“恒教青年集體婚禮”,有18對新人參加了婚禮。旅行結婚更容易。新婚夫婦履行完結婚登記後,會去景點或大城市度蜜月。當他們回來時,他們會邀請親戚和朋友吃喜糖或舉行宴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