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是古代人對客觀事物認識的哲學概念。他們把宇宙萬物分為兩類:陰和陽:陽代表光、向上、成長、積極、外在、動態、熱、強、男、男...;陰代表黑暗、向下、死亡、消極、內在、安靜、寒冷、虛弱、女性、女性...為了解釋這種對自然現象的分類,古人逐漸形成了壹套陰陽學說。
陰陽最早出現在《易傳》壹書中,上面寫著:“壹陰壹陽為道”;“無極生太極,太極生兩儀”。易經中的太極圖是陰陽的總結,是壹種象征。古人認為陰陽的本質是對立統壹的,萬物的形成、變化和發展都在於陰陽的運動和轉化,是按照壹定的軌跡運行的。陰陽學說在中國應用廣泛,如易經八卦、占星、風水、醫學、命理、相面等等。他們的理論核心是陰陽學說。
1,陰陽關系與“對立統壹”
陰陽與“對立統壹”有著特殊的關系,因為陰陽體現了“對立統壹”的原則,把陰陽的對立性質結合成壹個整體,最終目的是樹立起“對立統壹”的鮮明耀眼的旗幟。“對立統壹”這個詞是壹個外來的哲學詞匯。從某種意義上說,“對立統壹”是壹種充滿科學思想的哲學觀。它以對立體現個性,以統壹體現統壹,在統壹中旗幟鮮明地反對。對立和統壹是相輔相成的。通過對“對立統壹”的全面概括,簡潔地表達了壹切事物的基本關系。
如果我們仔細分析壹下“對立統壹”的字面意思,就會發現這裏面有壹些不盡人意的地方。我們總覺得這種簡潔的表達有壹種模糊性。如果詳細梳理,會梳理出壹些無法理解的問題:
第壹點:雖然對立是存在於壹切事物中的事實,但是誰反對誰呢?對面是誰?為什麽會有反對的聲音?對抗的條件是什麽?這些基本條件在現代“對立統壹”的觀點中是無法清晰體現的。
第二點:統壹的條件是什麽?為什麽要統壹?統壹的必要基礎是什麽?這些條件在“對立統壹”的字面意義上是完全看不見的;
第三點:對立雙方在對立統壹的過程中會發生什麽樣的雙邊關系?這種關系有什麽特點?這個問題沒有體現在“對立統壹”上;
第四點:兩岸統壹後會怎樣?這種變化會產生怎樣的規律性?這些問題不能從“對立統壹”中反映出來。
用陰陽來表達“對立統壹”的觀點,似乎真的是壹種戰略之舉。對立和統壹的關系只有通過兩個對立的陰陽的相互結合才能得到充分的包含和明確的表達。殷和之所以明確表述“對立統壹”,是因為在統壹中,對立雙方都有各自的性質表述,使人壹眼就能知道對立的是誰,知道統壹的基礎是什麽。
同時也能產生壹種自然關系相互變化的聯想,而這種聯想只發生在以自然為主體的陰陽上,要通過對立自然的對比來體現。這不在“對立統壹”的表述中。“對立統壹”沒有明確的性質或表現規定,是對空性的統稱,不可能給人以指定性質的聯想。
陰陽通過聯想,對“對立統壹”的性質、原理、關系、規律做了詳細的告白,很清楚的體現在這兩個很簡單的字裏:
第壹點:陰陽表明對立的基本條件是本性的對立,與自身本性的對立就是對立,體現在兩個方面:消極本性和積極本性。只有當相反性質的* * *共同存在時,對立才會發生;
第二點:陰陽表明兩個對立面都是在同壹基礎上由不同的量變產生的。所以,統壹壹定是對立的結合。統壹的目的是把量變不同的對立面結合成壹個整體。整體來看,對立雙方的陰陽分明體現,互補合作體現在對立中;
第三點:陰陽表示統壹後,對立的雙方雖然在外表上成為壹個整體,但仍然處於對立的狀態。相反性質的雙方都用對方的存在來體現各自不同特征的基礎;陰在與陽的對比中反映陰的本質,陽在與陰的對比中反映陽的本質;
第四點:陰陽表明,由於對立雙方的性質相反,雙方統壹的過程必然會出現水火不相容的鬥爭。有鬥爭就有變化,變化的過程由雙方的起伏趨勢決定,會有相互的變化。
第五點:陰陽表明自然界的兩面性的統壹取決於雙方的力量。陰主時,整體為負,陽主時,整體為正,兩邊平衡時,整體體現平衡。
將陰陽與“對立統壹”相比較,可以認為陰陽是緊密結合的兩種對立性質,它充分表達了“對立統壹”原理的全部內容,是“對立統壹”的具體體現。也就是說,陰陽兩種對立的性質,創造了“對立統壹”的新形象,把原本看不到的“對立統壹”的關系具體化、形象化,把空洞的理論模擬成看得見摸得著的性質組合。這清楚地表明,陰陽是表達“對立統壹”的具體形象,是陰陽與“對立統壹”的實質關系。
“對立統壹”只是壹個哲學概念,沒有具體的表達形象。陰陽是看得見的具體形象,既表達了“對立統壹”的思想,又在其中表現了“對立統壹”的性質、原理、關系和規律,使“對立統壹”更加明確和具體。因為陰陽的表達具有可變的聯想功能,通過對陰陽不同比例的構思,陰和楊燦的運動也被表現出來。
陰陽雖然是由兩種具體屬性構成的抽象形象,但可以用更簡潔的形象表達,更具體地體現“對立統壹”的理論。正因如此,中國古人在知道“對立統壹”是宇宙中最基本的關系原理時,並沒有宣揚“對立統壹”的抽象思維觀,而是創造了壹個具有具體對立性質的陰陽抽象形象來表達”。這才是古人雖然明白“對立統壹”的原理,但在實際應用過程中卻不說“對立統壹”這個詞的真正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