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中國人都有返本的習慣,家鄉就是根。如果我們家鄉的房子沒了,根在哪裏?所以,我認為任何在家鄉有房子的人都應該被允許在舊址上重建,只要他的祖屋在這裏。
我覺得這樣做有幾個好處:壹是延續了落葉歸根的習俗;二是可以帶動本村村民提高素質。回老家重建家園的人,壹般都是在外打工,或者是經商打工的,老了就回村重建祖屋,因為那裏有他們童年的記憶。他們在外漂泊多年,遠離家鄉,大多是政府工作人員或者在壹線城市打拼。他們的個人素質很高。回國後,他們可以對村裏的村民產生帶動作用。第三,對村裏致富也有幫助。這些人,離家多年,有工作,有生意,都是在社會上混過的,有很多社會關系的人。回村後,他們利用好了,就能想辦法幫村裏致富。第四,可以帶來各種新鮮事物和信息,有助於村民接觸新鮮事物和想法。
按照現行的相關法律規定,城鎮戶口的農村舊房,確認後是不能修繕重建的。自然倒塌、滅失後,附著在房屋上的宅基地由村集體按規定收回。這些老房子的數量不小。長期閑置是資源的浪費,對村子的繁榮也有影響。中央深改組審議通過的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方案,探索適度放開宅基地和農村房屋使用權的方式方法,給這些老房子帶來了活力。如果通過這次改造,這些老房子得到適度盤活,可以進行維修改造,具有很大的使用價值。
第壹,可以利用這些閑置的房屋和場地設立農村養老服務機構,彌補農村養老的短板。
第二,這些閑置房屋可以用來興辦工農業產品加工、商業服裝、文化活動、醫藥調劑、兒童看護、旅遊民宿、快遞點等適合農民需求的中介服務。
三是為退休後想在家鄉養老、向往田園生活的老人提供壹個舒適的住所,也是所有葉子的壹個夙願,回歸本源。同時也可以發揮壹些老年人的專業特長,成為鄉鎮的參謀和助手。
適度釋放閑置農房,促進鄉村振興,服務農民,增收致富,是順應民意,利民的好事。隨著農村改革的深入,農村的老房子將會物有所值。
既然私有財產受法律保護,老祖宗留下的房子就是私有財產,應該受法律保護,應該允許房屋重建。
封建社會仍然允許人們退休後回國。退休後就沒有資格回國了嗎?多傷人啊!
這事發生在幾年前,我至今記憶猶新。1983年,臨沂壹名獄警因涉嫌犯罪被判刑後,被送往新疆監獄改造。被釋放二十多年後,他無家可歸。原因是他判刑後妻子離婚,孩子改姓隨妻子去了。而原單位也沒有他呆的地方,於是他想到了老家五蓮。而五蓮老家沒有房子,沒有孩子,沒有親戚可以依靠,不符合他定居的條件。看著老人無助悲傷的離開,我不知道該怎麽辦。
我覺得社會發展到今天,人應該處處感受到幸福和溫暖,這才是正道。
個人財產受法律保護,不可侵犯。
沒有農業戶口是不可能在農村重建舊房的。妳不建,怎麽動員妳建?或者動員妳轉給村民。
因為農村的壹些村莊也是成排排列的,如果中間有爛房子或者民房,會影響村莊的美觀,非常不美觀。而且村裏無權處理老壹輩留下的財產,怎麽辦?當然,最好的辦法是讓他們的孩子重建或者轉學。
比如我叔叔是精準扶貧戶,也是拆遷戶。全家搬到異地後,按照政策,老房子是要倒掉的,但他家是這個村兩排房子組成的。他家正好在排中間,如果倒掉會凹凸不平,不好看,所以上級決定保留,只把廚房倒在屋後。
所以政策到了村裏,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不會死板。所以別人祖上的宅基地是可以適當合理經營的,也是可以延續的。紅色可以轉讓給他人,不屬於侵犯和非法占用集體土地。
樹飛升,葉落歸根;當官最好,也有退休回老家的那壹天。這是中國幾千年的文明,也是傳承了幾千年的。年輕的時候去外地打拼。有些人甚至去了大洋彼岸。發了財賺了錢的都回老家買地蓋房子了。人總是會老的,總有壹天回到家鄉,會以三尺土地壹把黃土埋葬自己的身體。太好了,如果妳出去打拼,離開家鄉,妳的土地就會被國家或者集體收回。妳住了幾代人的老宅基地上的房子,壞了也不修,倒了也不蓋。如果有壹天,妳在外面混不下去了,想回到家鄉,回到家鄉無家可歸真的很難。這樣的法律條款和規定是否違背了我國幾千年的文化遺產?以後是否要修改這樣的條款,需要更加人性化,讓每個人都有壹個永久的老巢,讓那些在外打拼的遊子,以後能回到家鄉,給他們壹個住的地方,給他們壹個“擡起自己去看,發現是月光,再往下沈回去,我突然想到了家”的想法。如果家鄉的土地沒了,家沒了,他們以後還能懷念什麽?他們用什麽來愛他的祖國,愛他的家鄉?
這也是最近困擾我的壹件事。前幾個月聽說江西的地確認了,但是老公的戶口要遷出,因為孩子要讀書。我是鐵釘。我不會動的。我會早點搬到江西。因為我喜歡我的家鄉,我的家鄉有集體紅利。
孩子讀書的話,如果大人不遷戶口,那他們參加初中入學考試就要回到原來的住址。這樣會影響孩子的成績。沒辦法,只能把戶口遷到學區。剛搬來的時候沒有田,今年工作也不怎麽好。我吃不飽。而且五六個戶口都在學區,沒有外地。看壹本書,田地和宅基地都沒了!農民絕對不能把戶口遷到學區,要努力讀書。為了過上好日子,農田和宅基地都沒有了。還不如回到農村,守著田地和宅基地。到時候他們可以被拆遷,得到壹百萬的房子。為什麽要在外面這麽辛苦?農民的田是農民的,不管他們怎麽勞動,怎麽經商,他們原住址的田地和宅基地還是屬於他們的子子孫孫。不然人為什麽要努力?
不想說了!妳不能這樣或那樣做!
要看是解放前老祖宗傳下來的老房子還是解放後農村建的老房子。如果是解放前祖輩傳下來的老房子,應該是當地解放初期土改後人民政府批準的老房子,其後代也有祖屋的相關證明。還有壹種是土改時分享地主舊財的老房子,同樣的老房子也要有相關憑據。這兩種,也就是後代沒有農村戶口,也是私有財產,應該受到法律保護。如果農村自建房是解放後建的,長輩已經去世,後代戶口已經不在農村,那麽改造可能是因為當地政府規定不能重建。因為土地是國家所有,戶口不是本地的,受不了本地待遇。
我覺得業主重建還是有可能的,沒人敢阻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