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未經許可,禁止個人儲存、運輸或購買煙花爆竹。同時,煙花爆竹要存放在指定的地方,比如存放煙花爆竹的省市日雜公司的倉庫。如果發現非法存放煙花爆竹,警方核實後會罰款,情節嚴重的會治安拘留。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對煙花爆竹的生產、經營、運輸、燃放作出了規定和相關處罰,但沒有相應的處罰措施,也沒有對私自存放煙花爆竹進行沒收的規定。
但壹般禁止個人私自存放、運輸或購買煙花爆竹。同時,煙花爆竹要存放在指定的地方,比如存放煙花爆竹的省市日雜公司的倉庫。如果發現非法存放煙花爆竹,警方核實後會罰款,情節嚴重的會治安拘留。
法律依據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國家對生產、經營、運輸、舉辦焰火晚會和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實行許可制度。
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不得舉辦焰火晚會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
第四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公安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質量監督檢驗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的質量監督和進出口檢驗。
第五條公安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質量監督檢驗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組織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郵寄和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第十八條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主要負責人已經接受安全知識教育;
(二)實行專店或專櫃銷售,設專人負責安全管理;
(三)營業場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並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二十條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應當從生產煙花爆竹的企業采購煙花爆竹,並向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供應煙花爆竹。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應當從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購買煙花爆竹。
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和零售經營者不得采購和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
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不得向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供應煙花爆竹,煙花爆竹零售應當由專業煙花爆竹經營者按照國家標準燃放。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的經營者不得銷售應當由專業煙花爆竹經營者按照國家標準燃放的煙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