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人生中的壹件大事。壹對情侶從談婚論嫁到結婚的過程需要很長時間,活動也很多。建國前有很多迷信因素和封建宗教意識。1.婚前談婚論嫁在舊社會,按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傳統,男方先請媒人向女方父母提親。女方被禁止做求婚的發起人,即使有意,也要請人開導男方,讓他主動。在談婚論嫁前或談婚論嫁時,男方總想見到女方本人,往往由媒人或其他親友帶到女方家或其他場合互相窺視,稱為“相親”。女方父母思想開明,壹般都會征求女兒的意見。如果雙方“同意”或勉強同意,就交換“生辰”,請算命先生算壹算,稱為“八字”。如果沒有“打卡”,可以決定訂婚;否則,可能會落空。建國前,長得醜的男人還是少數。他們怕女方不愛他們,就找人代替。它被稱為“打樁”。就算他們結婚的時候餡兒露了出來,生米也是熟的。定親時,會在某壹天定親,俗稱“國庚”。男方把生日寫在壹個紅色的大帖上(稱為庚帖),並把它和衣服、酒、肉、糖餅和戒指等禮物壹起送給女方。大部分男人都跟他去了,叫新女婿上門。除了自己生日的庚帖外,女方還應附送鞋、襪、衣帽、糕點、包子、餃子等食品,讓男方帶回去作為禮物送給親戚和鄰居。雙方父母或兄弟姐妹也有隨時登門拜訪、設宴送禮的習俗,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訂婚後,雙方成了親戚。此後每逢端午、中秋、春節三大節日,男方都要給女方送衣服、酒、肉、節日食品,稱為“送年貨”。2.結婚前後,男方要在結婚前三天給女方送上豐厚的禮物,包括女人的衣服,讓新娘在婚禮時穿;魚、煙、酒和壹些米給女方送去婚宴;糕點或糯米糕,大戶人家還講究“千頭豬”供女方分發給親友,受禮人必須加倍禮金或禮金陪伴;還包括香燭和鞭炮,供新娘離家時祭祀祖先。這種大禮被稱為“送別禮”或“焚香禮”。婚禮前幾天,女方要選個吉日“開臉”(用線把臉上的絨毛擰下來,表示姑娘要變成少婦)。婚禮前夕,女方家要設宴招待有關親屬,勸婚送別,並安排好“嫁妝”。婚禮當天,會設宴招待男方的婚禮賓客和親朋好友。新娘在房間裏梳洗完畢後,先離開祖先,然後祭奠父母和其他長輩,長輩也給錢和禮物。新娘離家上轎子時,腳下要鋪上紅地毯。舊習俗認為,女人結婚會帶走娘家的灰塵,讓娘家變窮。新娘上轎子和頭天晚上都要哭,既是感情的表達,也是壹種吉祥。俗話說“越哭越哭。”陪同新娘去公婆家的,壹般是Xi娘(壹個善於社交以照顧新娘的年長親戚)和她的兄弟。婚禮轎子由男方準備(小家庭用軟筐代替)。新娘回家後,要請兩位“有福氣”(即既有孩子又家境好的)的中老年婦女,幫她到堂上舉行儀式:拜天地、拜祖先、拜公婆、拜新人。進了新房(也叫洞房)後,坐下來吃喜蛋、喜棗。家裏舉行的酒席只能在婚禮後開始,洞房的新婚夫婦要敬酒。到了晚上,親戚朋友也會“在新房子裏搗亂”,給新人出難題,開他們的玩笑。偶爾有人惡作劇,睡著後偷聽房間裏的動靜,稱為“聽新房”;甚至有人偷了新人的衣服,稱之為“偷新房”,並威脅新人第二天贖回。有人用紅色顏料畫父母或其他親人的臉,稱為“福星高照,滿臉紅”。即使是惡作劇,因為“婚後三日,不分大小”,主人家也不便在意。婚後第三天早上,新娘會下廚房參加做飯。婚期在1月中旬(蜜月),老規矩不能空缺。新娘通常要到滿月後才能回到家人身邊。新郎隨行,要帶禮物,拜女方祖宗,見嶽父母等長輩。新娘可以過夜,新郎壹般當天回來。即使他過夜,他也不能和新娘住在壹起。按照縣裏的習俗,嶽家夫婦不能住在壹起,有特殊情況,還必須寫壹份房屋租約。30年代以後,也有知識分子自由戀愛,舉行新式婚禮(俗稱文明結婚)。新娘沒有坐轎子,夫妻倆也沒有去拜堂。參加婚禮的還有主禮、證婚人、伴娘等等。但數量很少,不是建國前婚俗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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