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老了,女人也老了。臨沂人的婚俗具有鮮明的地方特色:即壹般要經過相親、訂婚、登記、結婚幾個階段。所謂“相親”,就是經過壹個“媒人”(多為農村的“媒人”)的介紹,男女雙方見面認識。如果滿足或者壹見鐘情,就會發展成“戀人”。據村民介紹,過去臨沂很多地方流行“換親”或“掉親”——即壹些家庭為了解決“單身”青年的婚姻問題,以犧牲女孩的幸福為代價,與同類家庭交換親戚。這樣的婚姻壹般不會持久或幸福。所謂“訂婚”,就是雙方的父母或親戚壹起吃團圓飯,男方要給女方壹些首飾、衣服和“改名”(即給父母改名的費用)來確定雙方的關系——實際上相當於承認對方是“準兒媳婦”和“準女婿”。“訂婚”之後是“註冊”。經過“登記”,雙方成為合法的“夫妻”!但也有人避開“登記”,直接舉行結婚的“儀式”!壹般稱為“事實婚姻”,也是非法無效婚姻。“十年同舟,百年同枕。”領取《結婚證》後,按理說雙方應該成為合法夫妻!但在臨沂,似乎只有“結婚儀式”才算真正的夫妻,才算“家”。現在臨沂人很重視結婚的“禮”,有的家庭還要查“吉日”。“結婚”那天,城裏人通常會穿上婚紗,坐婚車,繞城走壹圈,然後和新郎在“新房”前或餐館裏舉行儀式;在農村,新娘的“娘家”會把嫁妝和新娘壹起送到新郎家舉行婚禮。途中放鞭炮,貼“青龍”。與之相伴的生活用品上也貼滿了“幸福”或“祝福”字樣,壹些棗、栗子、花生等“吉祥物”縫在角落裏,寓意“早生貴子”...在農村地區,壹些硬幣被放在婚床的床腿下面。床上也要鋪上壹些稻草、豆稭,或者稻草,正如壹首歌謠所佐證的:“鋪稻草,做奶奶,鋪稻草,做新娘,在稻草裏鋪個結,生壹窩孩子”——其實就是通過這種形式,人們表達對新婚夫婦的美好祝願!新郎新娘進“洞房”後,晚上同齡人會去“洞房”——他們可能會讓新郎新娘點煙、遞糖;或者讓新郎新娘唱歌接吻;或者和新郎新娘調情...臨沂人的婚俗也隨著時代的發展而變化:從過去相伴的手表、自行車、縫紉機,到金銀首飾、名牌家電、汽車;從過去只值幾千元的茅草屋,發展到現在幾十萬、幾十萬的商品房;從過去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到今天的“婚姻自主,戀愛自由”;從過去男人娶女人,到現在女孩嫁給男人(也就是把門反推),這已經成為壹種新的時尚...“金窩銀窩不如自家狗窩”。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婚姻是家庭的基礎。“和諧臨猗”的建設需要千千千千萬萬個穩定和諧的家庭,也需要千千千千萬萬個幸福美滿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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