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竣工日期是指該房地產的土建工程和配套設施完工的日期。開工日期是指申報開工後,房地產正式掛牌的日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14條規定:
(1)建設工程通過竣工驗收的,竣工驗收日期為竣工日期;
(2)承包人已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發包人延期驗收的,承包人提交驗收報告的日期為竣工日期;
(三)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由發包人使用的,以建設工程移交占有權之日為竣工日期。
3.入住日期指的是入住日期,所以開盤日期壹般在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之間。
4.開盤日期是指樓盤正式開始向公眾銷售的日期,現在壹般都是預售。
5.交房時間是指物業綜合驗收合格,各種驗收合格後,房屋交付給業主的日期。
擴展數據:
開放過程
1.圈地:開發商通過行政劃撥或競價方式取得政府手中的土地使用權。
2.打基礎(挖坑)。
3.蓋樓。
4、封頂:即建築的立面已經基本出來了,壹個建築已經成型。
5.四通壹平:就是完成這塊土地周邊的公共設施。如給排水、電網、燃氣等。
樓盤開放與否,與商品房建設進度關系不大。為了盡快回籠資金,大部分正規的商品房項目可能在奠基之前就拿到了商品房建設所必須的五證,其中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最後壹個,也是開盤所必須的。拿到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他們已經具備了開盤條件,具體開盤日期由開發商決定。
開發商要賣樓,必須要有相關部門出具的銷售證明,才能賣。所以開業壹定是拿到銷售證之後。當然這涉及到壹些穿幫的手段,比如發VIP卡,其實就是開業前的小訂單;也有個別基於銷售策略和銷售節奏的考慮,推遲開盤日期。
先決條件
樓盤開盤必須五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建築開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