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退休手續的參保人員,應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1個月(延期參保人員已繳納滿繳費年限的當月)到社保局辦理退休手續,參保人員辦理退休手續時應提交以下資料:
(1)填寫退休人員申請表(單位或居委會蓋章,壹式兩份);
(2)本人壹寸彩色照片;
(3)身份證復印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應提交相關材料:
(1)退休幹部按管理權限提供《幹部退休通知書》或《幹部退休審批表》原件及復印件;
(2)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應附被保險人個人檔案;
(3)因病提前退休的,除提供既往相關病歷外,還應附縣級以上醫院(我市縣級以上醫院為市中醫院、市人民醫院)按照有關規定出具的,近三個月相關疾病的診斷證明、檢查報告;
患精神分裂癥須附縣級以上精神分裂癥專科醫院的診斷證明和檢查報告(我市精神分裂癥專科醫院為我市新勇醫院)。
同時填寫《東莞市工傷職工(非因工)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壹式三份),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鑒定。
社保部門對符合退休條件的參保人員,從批準退休待遇的次月起支付基礎養老金。
註:參保人員退休時單位已倒閉或不存在的,不需要單位蓋章或居委會蓋章。
擴展數據;
退休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因工致殘或患病退出工作崗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201110起,我國將對個人提前退休取得的壹次性補貼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政府相關部門不斷釋放延長退休年齡的政策意圖。民意調查顯示,超過壹半的受訪者反對延長退休年齡,大多數人主張在規定年齡退休。
退休年齡
根據65438年6月國務院發布的《工人退休退職暫行辦法》和《老弱病殘幹部安置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辦理退休:
(1)男幹部職工60周歲以上,女幹部55周歲以上,女職工50周歲以上,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勞動者,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者工作年限滿10年的。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作10年,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致殘,經醫院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者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根據《工傷保險條例》(2004年6月65438+10月1日起實施),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壹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的,停止領取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履行手續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黨政機關和群眾團體的工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10年的,由醫院證明,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根據有關規定,職工因病或非因工傷殘申請提前退休,必須先到市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醫學診斷。
其次,將取得的醫學診斷證明送當地市級勞動鑒定委員會審查,做出是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最後,員工持鑒定結論及其他相關材料到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提前退休手續。
2002年4月5日前,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標準,按《職工工傷與職業病傷殘程度鑒定標準》(GB/T 16180-1996)執行,省級勞動保障部門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作出補充規定。
自2002年4月5日起,按《職工非因工致殘或患病程度鑒定標準(試行)》(勞社部發[2002]8號)執行。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