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起付線降低,報銷比例提高
按照規定,參合農民住院後,起付線以下的費用需要自付;起付線以上,按比例報銷。根據新政策,從今年開始,降低農民住院起付線,提高報銷比例。住院費用不再分段補償,同級醫療機構只設定壹個補償比例。
具體標準如下:
鄉鎮衛生院住院補助起付線為100元,起付線以上費用75%符合補助政策;
壹級定點醫院住院補助起付線為200元,起付線以上為補助政策的75%。
二級乙等、三級乙等未定等級的定點醫院住院補助起付線為300元,起付線以上補助政策為60%,農村二級甲等醫院住院補助標準參照二級乙等醫院執行;
市區二級醫院(或市區二級醫院管理的醫院)住院補助起付線為600元,起付線在補助政策的45%以上;
市三級定點醫院住院補助起付線為800元,起付線以上費用45%符合補助政策。
市新農合辦公室主任梁洪培告訴記者,這次政策調整,使參合農民在定點醫院的補助比例平均提高了15個百分點,達到20個百分點,起付線由100元下調到400元,封頂線由1萬元提高到3萬元。如鄉鎮衛生院住院補貼報銷比例由上年的50%至55%提高到75%,城市定點醫院由20%提高到30%。
為減少參合農民自付費用,15日內農民因同壹疾病第二次住院的,住院起付線按住院最高等級定點醫院起付線確定,起付線只扣除壹次;年度內住院兩次以上的,第二次住院起付線減半。例如,壹位參合農民在15天內因同壹疾病住院兩次,第壹次在鄉鎮衛生院,第二次在市級醫院。報銷醫藥費時,他只需要扣除市醫院的起付線。
壹些門診疾病也可以報銷。
按照原來的政策,農民需要從家庭賬戶中扣除門診費用(人均12元)或者自付。新政策也“照顧”了這部分農民患者。
新政策已將這些壹般慢性病納入補貼範圍:高血壓三期;慢性心功能不全;糖尿病並發眼、腎和神經血管疾病;慢性支氣管炎伴肺氣腫;急性腦血管病後遺癥;肺結核;精神障礙和其他易於識別和確定的疾病。補償原則采取定額包幹費用形式進行補助,具體病種和定額包幹費用由試點縣(市)區確定。
新政策還將腫瘤化療、放療、急慢性腎功能不全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器官移植後抗排異治療、肝硬化失代償性腹水納入門診特殊慢性病範圍。具體補助標準按新農合定點醫院補助比例執行。
出臺了壹系列人性化的政策。
為了體現對農村精神病人的關懷,使他們能夠充分享受醫療救助,盡快回歸社會,新政策對精神疾病設定了較低的起付線和較高的報銷比例。參合農民患精神疾病住院,起付線標準為100元,在鄉鎮衛生院(精神科專科)住院,起付線以上費用符合補助政策的為75%;在市內定點精神病醫院住院治療,起付線在補助政策60%以上。
為鼓勵孕婦住院分娩,我市對參合農民計劃內住院的孕婦實行定額補助政策,每名孕婦補助300元。在實施降低孕產婦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兒破傷風項目的地區,對孕婦住院分娩先執行項目規定的補助政策,再由合作醫療基金按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為使參合農民患病住院期間外出務工或探親訪友享受醫療補助,本市參合農民在全國範圍內就醫可享受本市同級定點醫院補助標準,不再實行市內市外兩套標準。比如洛陽的農民去北京的醫院和去當地醫院的報銷比例相差很大。根據新政策,農民經轉診審批和備案後,可以到全國任何地方的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就診,享受當地同級定點醫院報銷政策。
為鼓勵和引導農民使用中醫藥進行治療,參合農民在市縣中醫院住院治療,報銷起付線在同級醫療機構報銷起付線的基礎上降低100元。
14周歲以下兒童住院,報銷起付線在定點醫院起付線基礎上減半。
進行有保證的補償
惡性腫瘤化療、器官移植、嚴重燒傷、肝硬化腹水、急性再生障礙性貧血合並感染、失血性休克、感染性休克、外傷或疾病引起的關節置換術或使用特殊內置材料等八種特殊疾病、綜合征和並發癥,給予保障賠償。
患上述疾病、證候及並發癥的參合農民,扣除因特殊藥品或使用特殊材料及供體產生的起付線後,實際補助比例仍低於醫療費用總額30%時,按扣除起付線後醫療費用總額的30%給予保底報銷。
另外,以前有些農民因為意外等情況去醫院急診,沒有辦法納入住院費用報銷。根據新政策,農民急診檢查後立即住院的,當天急診發生的檢查治療費用可計入住院費用,按政策報銷。
提高籌資水平
目前,洛陽市政府已確定2008年新農合籌資水平,由目前的人均50元提高到90元,中央和地方財政補助資金翻壹番分別提高到人均40元的政策,參合資金為每名農民10元不變。自2009年起,籌資標準改為每人100元,農民參合資金由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元,農民個人繳費全額計入家庭賬戶。
感謝您的收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