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辦理新房房產證的註意事項
1,我們來看看妳的購房合同,上面有辦理房產證的截止日期。就是開發商合同裏的要約條款,妳基本可以知道大概的時間。
2.辦理房產證時,在開發商自行完成相關手續的前提下,會要求業主將合同、交款憑證、貸款憑證、發票、身份證等材料或銷售報告復印件交給開發商,由開發商代為辦理房產證。開發商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各種土地款、稅費等項目,以及商品房驗收交付手續。
3.辦理房產證時,業主要註意,房產證的登記產權人在領證時要到場,帶上身份證並簽字。同時要繳納相關費用,包括契稅、印花稅、制作成本等。
4.如果有購房按揭貸款,需要在貸款銀行辦理房產證。
二、房產證辦不下來怎麽辦?
因開發商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房產證的,由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壹般來說,開發商給購房者的選擇是基於違約交房時間的長短。在壹定期限內,購房人不退房的,開發商應當按日支付違約金;還有壹種是購房者退房,開發商支付壹定的違約金。如果協商不成,通常通過訴訟解決。具體提起訴訟時,索賠是基於每個購房者簽訂的具體合同。這些都是壹般情況,每個購房者需要根據購房者是否有過錯進行實際分析和綜合判斷。
法律依據:
第七條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壹)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應當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後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合法證明、轉讓合同及其他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申報成交價格;
(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
(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實地勘察和評估;
(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頒發房地產權屬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