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人稱
出門就罵,什麽狗經理和尚沒毛,賣什麽梳子!找個酒館喝酒睡覺,我就跟經理說和尚沒頭發賣不了梳子!經理笑了。需要告訴我和尚沒有頭發嗎?
第二個人
我來到壹個寺廟,找到壹個和尚,對他說,我想賣給妳壹把梳子。和尚說,我沒用。那人把經理的作業說了壹遍,說賣不出去就丟飯碗。發發慈悲吧!和尚買了壹個。
第三人稱
我也來過壹個寺廟賣梳子,和尚說實在沒必要。那人繞著寺廟走了壹圈,對和尚說:“妳看,很多香客都是從很遠的地方來的。他們非常虔誠,但卻風塵仆仆,不修邊幅。他們怎麽能尊敬佛陀呢?如果在寺廟裏買幾把梳子,給這些香客把頭發梳整齊,給他們洗臉,難道不是對佛祖的尊重嗎?和尚說有道理,買了十個。”
第四個人
我也來過壹個寺廟賣梳子,和尚說實在沒必要。那人對和尚說,妳是個有造詣的和尚,書法很有造詣。如果把字刻在梳子上送給香客,是不是既弘揚佛教又弘揚書法,老僧笑逐顏開,無邊無際!買了1000的梳子。
對已實現真理的評論綜述
第壹種人太受傳統觀念束縛,不適合用常識去考慮銷售。
第二種人是賣同情,這是最低級的銷售方式,叫做“磕頭營銷”,不能長久。
第三種人為客戶著想,可以說是壹種“客戶滿意策略”,自然會有好的效果。
第四個人既能滿足客戶,又能迎合客戶的心理,自然不會差。
擴展數據:
另壹個賣梳子給和尚的故事
壹個人也來壹個寺廟賣梳子,和尚說實在沒必要。他告訴和尚,梳子是善男信女的必備之物,女香客經常攜帶。如果主人能點亮梳子,成為他們的護身符,不僅能積善,還能保佑平安。
很多香客也可以邀請他們的親戚朋友來保佑平安,弘揚佛教,宣傳我們寺廟的名字。這難道不是壹種偉大的仁慈嗎?就這樣,寺裏買了壹萬把,取名“積善梳”和“平安梳”,師傅親自為香客開光,十分紅火。
這個男人的道理達到了兩個世界的境界,不是賣梳子,而是賣護身符,把客戶的價值最大化,商業價值自然就上升了,把梳子變成了信仰,銷量自然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