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弱多病
如果孩子嬌弱多病,為了保證他的順利成長,他會崇拜某個人或某樣東西做他的養子或養女,通過所崇拜的人或物的祝福或形象來保護孩子。如果孩子愛哭,也是壹種身體狀況造成的。在瑤族地區,這樣的孩子被認為必須找到父母來“保護”,才能讓他們順利成長。在成都民間,孩子遇到重大疾病,被認為是“死刑”,是人生路上的壹道危險關口。如果他遇到壹個兇神惡煞,必須找壹個米歇爾·普拉蒂尼認他,才能化險為夷。
(2)運氣不好或者頑固不化。
對於那些被認為命運多舛或者頑固不化的孩子,為了不讓父母傷害家庭,父母也會早早找人轉移或者化解命運,以達到上下和諧,家庭安康。比如,侗族人在五行中特別重視缺木的孩子,因為侗族人尊樹如神,壹旦孩子撞上缺木,就會被認為很不吉利。同樣,在廣西的壹些壯族地區,五行缺木的孩子,也必須認樹為第二父母,才能彌補缺失。如果他們的命運是脆弱的,他們必須找到堅硬的東西如巖石來庇護他們。
(3)母親的生育經歷和具體的生育習俗。
早出生的孩子因疾病或災難而死,讓晚出生的孩子健康安全成長,早死的孩子的不幸得以解決。在壹些少數民族,由於特殊的生育習俗,孩子從出生起就註定有壹個米歇爾·普拉蒂尼。例如,過去在壯族地區流行的“生樹神”習俗,是指婦女祈求生育通過紅線橋接到壹棵樹上,這意味著“樹會傳給她的孩子”,如果她想再婚,再生壹個孩子,她必須在野外呆三個晚上,每晚抱著樹幾次,這意味著與樹“結婚”。樹既然是她的“丈夫”,自然是孩子的父親。
(4)重男輕女因素
在這種情況下,男孩是作為“破咒釋咒”的功能送給對方(人),或者女孩是作為轉移“生育集”的主體送給對方(人或物)。前壹種情況,屬於不主動行為,通常是有多個女兒的壹方提出崇拜的請求;後壹種情況雖然積極,但在實踐中往往難以操作,尤其是在農村。因為重男輕女的觀念,有多個女孩的家庭,不太容易把女孩送到其他家庭。所以,無論是漢族還是其他少數民族,當壹個家庭接連生了幾個女兒後,害怕自己永遠也不會有孩子了,就從另壹個家庭找了壹個養子(稱之為“同家收養”)。如果這另壹個家庭同意崇拜的請求,男孩將正式成為他的孩子。雖然這個“義子”和“義子”的意思是壹樣的,都是“假的”,但還是希望對這個孩子的崇拜能打斷他只有女兒的“怪圈”。與之前的情況不同,這種崇拜主要是針對男生的。表面上看,崇拜者送男孩是壹個新的開始,但實際上,這種崇拜形式的成功取決於崇拜者家庭的實際需要,因為通常男孩的家庭也看中對方,認為孩子崇拜他是養父母,因為對方家庭子女多,容易贍養長大,或者即使對方沒有子女,但在社會關系或財富地位上是“大樹”。這將在後面談到收件人的選擇時進行描述。
(5)家庭出身
當兩個家庭有血緣關系時,比如父母應該是好朋友或者結拜兄弟,這樣這種和諧的關系才能傳遞給下壹代,他們就訂立協議,互相承認對方的教母,這也就產生了另壹種習俗,即“指腹為婚”。在金庸的經典武俠小說《射雕英雄傳》中,楊鐵心和他的結拜兄弟郭嘯天有過這樣的約定:“如果我們的孩子都是男人,就讓他們成為兄弟,如果都是女兒,就成為姐妹...如果他們是壹男壹女,他們將成為夫妻。”兩個孩子都不是親生的,父母往往已經替他們定下了未來的關系,甚至是終身大事。從上面的描述中我們可以發現,雖然不同地區、不同民族、不同歷史階段在“為什麽要拜送”這個問題上有壹些細微的差別,但根本原因都是為了讓孩子順利成長,養好教好,雖然難免迷信。但是人情的味道也是蠻濃的,生孩子不能選擇。正所謂“命在天”,“命在天意”,做孩子是“天意”,但作為連任的父母,卻給人創造了壹個可供選擇的機會和理由。在保護的前提下,對朝拜者的選擇是有壹定標準的。當然,在很多領域,也有偶然選擇的習慣,但更多看似隨機、偶然的選擇,還是找到了其規律性和特定的心理基礎。而對於以非子女撫養為目的的成人崇拜、收養養女等案件,標準更具功利性,具有強烈而明確的目標導向。
(1)選擇事物為父母
如前所述,選擇自然物作為崇拜對象的方式由來已久,必然是首選。自然的力量是巨大而神秘的。在“萬物有靈”觀念的支撐下,人們從崇拜、敬畏發展到懷著虔誠與它攀親,願意做它的子民。從風雨、雷電、鷹、豹、虎、狼到山、樹、火、水、土,他們都在千千有成千上萬的子孫。仍然有壹種選擇崇拜和發送的東西的方式,仍然保留著原始的真實性和對自然神秘力量堅定不移的信念。比如湖南的土家族,如果作為父母決定給孩子選東西,壹般都會選擇與水和石頭有關的物件,希望孩子能像水壹樣光滑綿長,像石頭壹樣堅實堅韌。還有動物,如豬、狗、牛、馬等。在土家族人看來,有必要選擇壹些被視為卑賤的動物作為祭祀對象,讓孩子消災,平安順利。而且被選中的動物壹旦成為孩子的養父母,就不能殺,必須禮遇。在中國西南地區的漢族中,也有壹些人選擇高大堅硬的巖石作為崇拜的對象,他們會根據孩子的出生日期來計算。如果妳很容易生火,妳會認出它是妳的父親。這壹定是人們相信的“虎毒不食子”的說法。妳們既然是火的兒女,再兇的火也不會找妳們兒女的麻煩。當然也有壹些奇怪的選擇,比如沈從文湘西系列的作品:“壹棵樹或壹塊奇石,可容納三五十個孩子,按當地風俗。”而有的人拜牛棚,送井水,但人神共居的日子很和諧,沒有不合。“在這裏,有怪石和井水不足為奇,但就連湘西鄉下人沈先生也對這個牛棚的選擇感到驚訝。在選物祭祀的對象中,樹占了相當大的比例,幾乎所有的民族都有選樹為親的習俗。樹木的形象和生長特點非常符合中國人傳統的家庭理想。選擇的樹有幾類:壹是高大健壯,根系發達,樹葉茂盛,如大青樹、榕樹等;壹是村落中最常見、數量最多的樹木,如壯族鄉紅水河畔的木棉、適應性強的潑尼松柏;還有奇樹古樹,采山川之陽,吸日月之精,通靈。比如上面說的敬樹如神的侗族,抱樹祈福送子的壯族,廣東廣西福建等地對榕樹的尊崇,都是把樹放在了極其重要的位置,不僅要敬樹,還要侍奉樹。成為他們的孩子當然會被認為是有福的。
(2)選擇人作為親人
選擇人作為崇拜對象,是這種習俗在社會化框架下的必然發展。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是社會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這種關系的緊密程度直接影響著人們的社會構成。社會化程度越高,人際關系越重要。所以,當崇拜的對象從物轉向人時,說明人的社會意識在提高,是壹種從自然轉向社會的“親緣”思維,像壹根逐漸織成大網的線。每個人都是這張網上的壹個節點,每個家庭都是這張網上的壹個網格單元。人、家庭、家族被構造成壹個網絡結構,相互交織,相互維護,自成壹體。崇拜是各節點或網格單元或近或遠的連接繩。壹般來說,選擇人作為崇拜對象有兩種方式:壹是有目標的選擇,二是“撞”,即“偶遇”
(1)目標明確,找人膜拜是壹個主要途徑,不管漢朝強大還是年輕。區別只在於他們用什麽標準來選擇什麽樣的人,比如生活在湖南吉首的土家族,在選擇被崇拜時會有兩種思維,非富即貧。如果妳把它送到富人家裏,妳可以享受它的奢侈,並借助它的財富庇護妳的孩子。選擇貧窮的人通常會選擇極度貧窮。越窮的人,越能以生命與災難抗爭,比如流浪乞討者。這種選擇極度貧困者的方式,與其說是叫“用貧困的生命對抗災難”,不如說是用保護小牛的愛心。試想壹下,世界上有哪個父母不愛自己的寶寶,可以餓到眼花繚亂,還得讓孩子吃壹口飯。如果他們可以選擇誰來承擔災難,他們的父母壹定會在孩子面前用自己的身體做擋箭牌。這些乞討婦女既然成了孩子的養母,就要抓壞命,消災解難。反正他們已經很窮了,醫療條件和生活條件差,怕老農村多災多難。孩子早逝的事情經常發生,所以也有選擇多生孩子的家庭,因為壹般認為這樣的家庭,既然能生那麽多孩子,而且還養得起,壹定是上帝保佑的。如果他們的孩子成為這個家庭的養子,自然可以享受多收養的優待,或者根據孩子的出生年月計算選擇合適的養父母,先找人。但其實誰又能說得清這到底是按照“天道”的命運選擇的,還是蓄謀已久,假裝依附的呢?正當張在三歲病友(張學良本名)中捧著小雙喜的時候,他找了壹個算命的來“批八字”。這位先生先描述了張家香火的未來,說“多富貴,將來高官要做,馬要騎,榮華富貴。”這是多麽艱難的生活啊。如果不打破它,張家的香火如何興盛?於是他加了壹個懸賞尋找解決辦法。算命先生指著“明道”,把張學良送到寺裏的和尚那裏。
2遇到誰就是川西民間,這種方式叫“撞拜送”。沒有預定的目標,遇到誰就認誰。但在不同地區,“撞”的方式也不盡相同,有的還有特殊的時間限制。比如川西的磕磕碰碰,送郵件壹般都是在雨節的時候進行,女人抱著孩子在路上“等父母”。第壹個經過的人,不分男女老幼,攔住他們,把孩子按在地上跪拜,這位幹父母也認了,瑤族人磕碰、寄信叫“插”,類似的方式在西南漢族和壯族雜居的地區也有。它叫“踩水碗”,早上開門前盛壹碗水,放在祭壇上。今天第壹個踏進這個房子的人就是這個家庭正在尋找的養父母。我的爺爺,生了我媽的五個妹妹,“踩”了壹個姓廖的人家的大女兒,給我添了壹個小姨,我爺爺也從此放棄了生男孩的願望——他認為連“踩壹個水碗”也只能“踩”壹個女孩子家,真是不吉利。在河南省鄭州和開封周圍的農村地區,父親會在嬰兒出生第壹天的早上出去看望嬰兒。當妳遇到第壹個人,無論男女老少,這個人都會成為寶寶的養父母。被“感動”的人往往毫無準備,但礙於習俗,不得不說是。在陜西的壹些地方,爺爺奶奶在滿月那天把孩子抱出來,出門後遇到誰就“拉”誰當幹爸媽。送他們去大理白族是實用的,他們選擇被拜的依據很簡單實用:哪位客人的到來,能讓啼哭的嬰兒突然安靜下來,或讓原本安靜的嬰兒煩躁不安或哭泣,這位客人前世與孩子有緣,今生壹定會是教母。這種方法只能在農歷大年初壹到元宵節期間使用,壹般會選偶數天。男人們帶著公雞、臘肉等食物,在天亮之前,會走到行人必經的地方,比如村外的小橋或窄路,在路上橫壹條細細的白線,然後埋伏起來。之後,先打白線的人,如果是已婚男子,就是孩子的米歇爾·普拉蒂尼,已婚女子是教母,未婚男子或女子打白線,就是教弟、教弟、教妹。在農村,趕牛養豬是常有的事。如果是動物先撞線,會被認為是主人,但命名時由動物的稱謂決定。所以,在這種撞見禮拜者的方式中,有偶然因素,但其心理基礎是合理的或自有說法的,甚至是壹種設計好的“撞見”。了解對的人的活動規律後,這種“碰撞”是“意料之外”的,所以不難看出,那些“碰撞”的結果,不是沒有和他的家人搞好關系,就是有地位有身份的人(3)虛擬親戚。
除了上面提到的選擇物與人來祭拜和送外,還有人選擇虛像作為養父母。虛像是具有超自然能力的人格化的人。比如在杭州,小孩子崇拜的對象叫“鬼”。魯迅先生文章中經常提到的這種鬼,是閻羅王專門派來捕捉死者靈魂的鬼。“父母怕兒子活不長,又怕拜祭養父母要花很多錢,所以不會送給別人,而是送給鬼。”送孩子給它,是希望它不要勾走送孩子的靈魂,這樣才能保證長壽。舊社會世人誤將鬼神為胡姓,故稱“拜胡幹爺,認其父母,乃大事,故必要之儀式或程序必不可少,惟簡樸與雲南保山不同,故須在儀式上殺雞烹肉,並請親友。在大家的慶祝中,父母或者孩子自己向收信人鞠躬,收信人只需要在這壹刻這樣做。之後的壹個重要環節就是家長要給孩子取名為“名字”。有的父母“撞見”,也要在“撞見”的地方做飯,就地野餐,叫親戚朋友吃飽飯,然後帶領被崇拜的人“認門”,才進行上述禮儀。
成都民間稱之為“射將軍之箭”,所以如果有小孩這樣拜神,小孩的父親會在他“撞見”第壹個成年男子時制止他,然後把準備好的酒菜、香燭、竹箭交給對方,讓他在家裏為小孩射壹箭。鞠躬儀式結束後,米歇爾·普拉蒂尼將為孩子們命名,並給被收養的孩子們錢和東西。就算拜完了,兩家人以後走路也像親人壹樣。提到河南鄭州的“摸姓”更有意思,因為在老農村,壹般都是早起的老人在撿糞便,所以很多人“摸”這些人,而這些人毫無準備,文化程度有限,所以被“摸”。所以這個地方有“糞筐”、“簸箕”、“狗寶寶”、“肩擔”等很多名字,而孩子的父親雖然知道這些名字不雅,但也只是綽號而已,更何況中國民間早就有“賤名好養”的說法,所以叫走了。
在皇城根下的老北京,這個儀式相對復雜。首先妳得選個吉利的日子舉辦,然後給孩子準備酒席和禮物,孝敬他們的教父教母。最重要的是給米歇爾·普拉蒂尼準備壹頂帽子,給教母準備壹雙鞋,還有衣服等物品。而且養父母不能隨便進出,什麽都得準備。首先,壹雙筷子是必須的,意味著以後要和養父母壹起吃他家的飯,是他家的人。因為孩子經常摔碗,為了避免不吉利,有條件的家庭會去珠寶店訂銀碗銀筷,或者去護國寺、白塔寺買個木碗。送走碗筷後,還要為領養的孩子背上壹把長壽鎖,確保他們長壽、幸福、平安。此外,孩子的衣服、鞋襪、帽子、肚兜也要送人。至於名字,可以隨姓,也可以保留原來的昵稱。雖然各地祭拜儀式不盡相同,但基本流程大同小異,除了幾件事:選個日子(吉日或撞期)-&;gt;準備禮物(食物、衣服等。)-&;gt;敬禮(鞠躬)-& gt;回饋(養父母給養子)-&;gt;命名(昵稱)其中,回饋和命名在選擇崇拜對象的方式上並不存在,但有類似的替代環節。比如在雲南騰沖山區,祭拜樹為父後,會有神職人員與“樹神”之間的“溝通”儀式,然後告知孩子的父親“樹神”是否願意接受孩子,如果願意,就燒香祭拜,按照“樹神”的意願,用枝葉給孩子取個名字。因此,在騰沖地區,有“霹靂”(霹靂樹)、“榮興”(銀杏王)、“鵝枝”(鵝毛樹),還有“樹茂”、“舒眉”、“樹聖”等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