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為規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招生工作,切實維護院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教育部和自治區關於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院名稱:新疆農業職業技術學院,國家標準代碼10995。
第三條新疆農業職業技術學院分為學院本部、屯河校區、東泉校區三個校區。
第四條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五條招生層次為普通高等職業教育,招生類別為全日制教學。普通高職學制三年,民語課程還需要壹年預科。
第六條學院承諾誠信招生,接受紀委監察部、考生、家長、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七條學院是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成立於1958。是新疆首批國家示範性高職院校,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基層黨組織爭創第壹。學院位於新疆天山北坡經濟帶核心區昌吉市,大型龍頭企業聚集,校企合作和就業環境良好。距烏魯木齊國際機場18km,交通十分便利。學院有四個校區,占地6000畝。圖書情報樓1.7萬平方米,紙質圖書93.89萬冊,電子文獻1.65萬份,紙質期刊1.728份,電子期刊3778份。建設信息中心和壹流的校園網;實驗實訓樓65438+4000平方米,90多個具有專業氛圍的實訓基地(含實訓室);與企業合作,建立了1238實習就業“雙基”。
2020年,學院將安排48個招生專業(42個高職,3個四年制應用型本科“4+0模式”,3個五年制應用型本科“3+2模式”)。其中,種子生產與管理、畜牧獸醫、園藝技術、機電壹體化技術等8個專業為國家重點專業,水利工程、計算機網絡技術等7個專業為自治區級特色專業。電子商務、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機電壹體化技術、環境工程技術、建築工程技術為自治區四年制、五年制應用型本科試點專業。建設了3門國家精品課程、3門國家精品資源* * *課程、17門區域級精品課程、50門院級精品課程、21工學結合教材、1國家職業教育作物生產技術專業教學資源庫。
該學院有10,000多名各類學生。國家級教學團隊3個,自治區級教學團隊9個;中組部“萬人計劃”名師1人、全國教書育人模範1人、高等教育名師1人、黃炎培職業教育優秀校長2人、優秀教師1人、2065年全國思想政治理論課影響力人物1人、438+04年全國最美思政課教師1人自治區天山領軍人才1人,自治區名師6人,自治區專家6人。4人入選自治區“天山人才”,“天山雪松計劃”1,自治區1,全國農業職業教育1。先後獲得國家教學成果獎5項(主持4項,參與1),建設教育部、財政部職業教育作物生產技術專業國家級專業教學資源庫並升級完善,共同主持農業裝備應用技術國家級教學資源庫建設,承擔國家級專業教學資源庫11課程建設。
學院設有專門的就業指導辦公室、校企合作辦公室和創新創業學院,為學生就業創業提供專業服務。2003年至2019年,學院就業率以17位居新疆高校前列,畢業生自主創業率名列前茅,榮獲“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體驗大學”、“全國職業院校就業競爭力示範校”、“全國首批實踐教育創新創業基地”等稱號。
第二章招生組織
第八條學院設立以院長為主任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計劃,決定與招生有關的重大問題。
第九條高校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在高校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招生具體工作,接受高校紀委的全面監督。
第十條高校招生工作應當接受第三方監督,招生委員會中應當增加師生和校友代表,充分發揮他們在民主管理和監督中的作用。通過聘請社會監督員對高校測試錄取現場進行檢查,對招生工作進行第三方監督。
第三章準入規則
第十壹條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政策和有關規定。
第十二條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應達到合格要求。
第十三條普通高考考生,按照“分數第壹,遵循自願”的原則錄取。統考科目總成績相同時,按科目和成績順序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高的考生優先錄取。普通、單欄考生單科成績排名順序為:理工類優先考慮數學、科學、語文高分考生,文史類優先考慮語文、文學、數學高分考生;民語、雙語專業考生單科成績排序為:理工科優先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民族語文;文史優先考慮語文、文科、數學、民族語言;三校普通、單欄考生優先錄取順序為語文、數學、政治理論;五年制應用型本科(3+2培養模式)只錄有專業誌願的考生。
第十四條單獨招生、直接院校錄取分別按照《新疆農業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單獨招生考試實施方案》、《直接院校考試實施方案》中的相關要求執行。
第十五條少數民族地區考生和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按照當地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規定給予照顧,照顧範圍按照當地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沒有外語限制,但英語是安排新生教學的第壹外語。
第十七條招生專業原則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錄取時對往屆生和應屆生壹視同仁。
第十八條新疆農業職業技術學院在國家批準的招生規模內,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適當調整招生期間的招生人數,委托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布。
第十九條新疆農業職業技術學院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照教育部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四章入學和註冊
第二十條新生按國家新生入學規定進行註冊,憑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時限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時到校,應向學校請假(延期壹般不得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外,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第二十壹條新生入學後,學院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在三個月內進行復查。審核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錄取手續和程序是否符合國家招生規定;2.取得的準入資格是否真實,是否符合相關規定;3.本人及身份證明是否與錄取通知書及考生檔案壹致;4.身心健康狀況是否符合報考專業或專業體檢要求,能否保證在校正常學習和生活。如在評審中發現學生弄虛作假或徇私舞弊的,取消其資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將移交相關部門調查處理;在復習中發現學生的身心狀況不適合在校學習。經學校指定的二級醫院確診後需要在家休養的,可保留其入學資格。評審的程序和方法按照學院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因參軍等特殊情況或身體原因不能按時報到的學生,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在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不具備學籍。保留入學資格的條件和時限按照《新疆農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並在新生報到後壹周內完成保留入學資格的手續。
第五章收費標準
第二十三條新疆農業職業技術學院嚴格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物價局批準的標準收費。學費:理工科專業3300元/年,文科專業2900元/年,財經專業3000元/年,英語專業3500元/年;校企聯合辦學專業:6800元/年?健康;應用型本科專業按照聯合培養本科院校的標準收費。
第六章激勵和資助措施
第二十四條為幫助貧困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激勵學習,表彰先進,學院設立獎助學金,分別為“高等學校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年;“高等學校國家勵誌獎學金”5000元/生·年;“自治區人民政府高校勵誌獎學金”6000元/年;苗永清獎學金和企業職稱獎學金;《高等學校國家助學金》分為三檔(4300元/年、3300元/年、2300元/年);“自治區人民政府普通高等學校獎學金”分三檔(3000元/生年、2000元/生年、1000元/生年);民用語言預科壹年免學費,免住宿費。同時,應征入伍的學生和在基層就業的學生也享受返還學費的補助政策。學院資助覆蓋率71.8%,積極配合辦理外國留學生生源地信用貸款工作,為貧困學生開通“綠色通道”,確保不會有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第七章畢業生的教育、就業和繼續教育
第二十五條學生在學院規定的學習期限內完成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學院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畢業前發給畢業證書。
第二十六條學生畢業後由學院推薦,報到證由自治區人社廳發放;畢業生也可以自主擇業,雙向選擇。
第八章招生專業
第二十七條招生專業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試院、招生辦公布的專業數量和計劃。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錄取結果公布:學院通過校園網(/zsb)及時公布錄取信息,考生也可通過學院咨詢電話,或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試院、招生辦公布的錄取查詢方式查詢錄取結果。
第二十九條新疆農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具體招生工作。新疆農業職業技術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參與或幹預學校招生。
新疆農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聯系人:
地址:新疆昌吉市文化東路29號,郵編:831100。
電話:0994-6594177,2362220傳真:0994-2334961。
網址:
紀檢監察電話:0994—2334923 e-郵箱:xjnzyxx @ 126.com
第三十條本章程由新疆農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委員會制定、修改和解釋。
第三十壹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此前有關新疆農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的規定與本章程不壹致的,以本章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