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談判是男孩女孩婚姻生活的第壹步。所以“無媒不婚”,雙方能不能見面,全取決於父母的意向,能不能結婚,完全取決於“結婚”的結果。後來又推廣相親,介紹人帶男的去女方家看女方的長相身材。女性的父親,或者女性自己和她們的母親有時會去男性那裏看看他們的房子和臥室,詢問他們的社交媒體人氣和個性。結婚後,兩家選擇壹個吉祥的日子交換耿職位。為對方準備紅色的書貼,再次用多種方式標明男孩女孩的出生日期,互相交換,表示忠貞不渝。當地人的老話是女人“被帶走了”。
訂婚,壹般在十五歲之前,甚至五六歲的時候。訂婚時男方要給女方家送彩禮錢和壹大筆錢,這在古代叫“納聘”。所有的禮物都是特定於家庭的。如寶德、河曲的彩禮錢種類為“三套兩對”,即三對項圈,兩對手鐲;“獎金彩禮錢”,即紅布和藍布各縫壹尺兩尺;“生米豬肉卷”,即壹桶米、壹桶黑豆、壹桶棗、壹口白條豬、二十四個饅頭、紅紙包的陰陽。然而,她家給她孩子的代表性禮物只有壹頂帽子,壹雙靴子和壹條“硬腰”。解放初期,家境貧寒,給不了彩禮錢,只好賣掉房子和土地,負債累累,終生無法東山再起。
結婚也叫娶老婆。等雙方達到當地認可的適婚年齡,再商量結婚日期。壹般是男方先找陰陽師選擇日期,介紹人拿著禮物通知女方家人,女方家人壹般願意和男方約會。但細心的女人需要請陰陽師改日期,看看有沒有什麽“禁忌”。在寶德地區,妳可以選擇臘月二十三之後的任何壹天,這被稱為“擺脫混亂”。
參加婚禮的客人不會在同壹天回來。在接新娘的隊伍到達婦女們之後,新娘的弟弟在代縣地區出去迎接新娘,並在新郎的頭上“插上鮮花”。新郎進院後,要喝茶,吃堅果零食,這叫“等孩子”。在河曲地區,孩子們被邀請吃壹頓“小餐”——涼拌、面條和白酒四樣菜。吃完後,催新娘上轎子。新娘頭戴鳳冠,身穿長衫,腰束玉帶,頭戴紅綢面紗,隨新郎出門。此時,新娘正在哭鬧,母親臉頰掛滿淚水,母女二人難以爭辯,甚至哭了起來。娘家用這種小標準的提成,習慣上叫“幹女兒第壹吹”,男方給點錢,小麥粉或者肉,叫“留娘費”、“留娘面”、“留娘肉”。
回門,婚後第二天,有些地區初五或初九,新郎新娘回女方家,新郎官要給老嶽父家的長輩磕頭,別名“認大小”。寶德地區的叔叔和嫂子想要取笑他們的堂兄弟姐妹,他們大多在食物中放更多的香料,如胡椒、醋和芝麻辣椒。還需要給新郎包餃子,叫“掐嘴吃扁食”,以免大爺說不太好吃。那壹天,新娘和新郎必須回到男方家,不能住在父母家,這就是所謂的“往返”。婚宴的整個過程就在這裏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