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婚姻
首先,媒人向男女雙方求婚。如果雙方家庭都滿意,男方父母會把“結婚請柬”交給女方父母。女方父母收到“求婚書”後,通過媒人回復了“求婚書”。男方父母向女方父母交付“結婚請柬”時,附上“四欄單”。所謂“四柱表”,是指男孩出生時的“年、月、日、時”四項內容。女方父母查男女雙方“四柱”。如果他們認為合適,就會確認訂婚。否則,他們將取消婚姻。婚期壹定,男女雙方都定個吉日,對“冠禮”“禮”都感興趣。過去,韓國男孩在結婚前會紮辮子並舉行儀式。他們把辮子在頭上紮成發髻,戴上皇冠,以示成年,這就是所謂的“加冕儀式”。所謂“禮”,也就是通過壹定的儀式,把女孩子的頭發紮成發髻,用發夾叉起來。
最莊嚴的儀式
大禮包括新郎的“第壹次旅行”和興趣之旅婚禮。新郎從家到新娘家的臨時停留被稱為“第壹次旅行”。在婚禮當天,新郎戴著“紗帽冠帶”,手持壹把大折扇或“陽傘”(壹種長方形的紅布,兩邊綁著小棍子。折扇和陽傘都是正面的。)騎車去女方家參加婚禮。陪伴新郎的是“貴客”和“艷福”。“主賓”由父親或叔叔招待。去新娘家,要帶“結婚證”,裏面有材料,還有給新娘的“結婚證”。新郎壹行到達臨時停靠點後稍作休息,準備參加婚禮。婚禮在新娘家舉行。首先,“信夫”向新娘家遞交“結婚信”。後宮用雙手撩起裙擺,帶進屋內讓其他後宮觀看裏面的禮物。然後,“燕夫”把用五顏六色的布包好的木鵝獻給新娘家,以示忠貞不渝的愛情。新郎踩著布,慢慢步入新娘家的院子。新娘家把木鵝放在蹦床或小桌子上,新郎用扇子輕輕推三次,然後站在婚禮桌旁。這時,新娘在兩名伴娘的攙扶下,慢慢走出房間,站在新郎的對面。這壹天,新娘的禮服是頭上“大發”,頭上“簇頭”,發簪上掛“發帶”,掛在胸前兩側,穿長裙。新娘和新郎隔著婚禮桌相對而立,在司儀的主持下舉行崇拜和結婚儀式。所謂拜堂,就是新郎新娘之間的壹種跪拜儀式。婚禮儀式是新娘和新郎各倒壹杯酒,互飲。婚禮結束後,新郎走進新房接受“大桌”(結婚桌)。上炕前,站在外屋,把木鵝推進炕裏。“大桌子”上擺滿了各種美食,其中最顯眼的是壹只整只公雞,嘴裏放著紅辣椒。酒菜擺上“大桌子”後,新娘家先把“單子”遞給新郎。所謂“榜”,就是壹張寫有簡單詩句的紙,要求新郎寫詩並改正,以此來考驗新郎的聰明才智。如果新郎不能同意,也可以由“主賓”同意。吃“大桌子”上的菜之前,新郎先提出每樣菜挑壹些送給父母和至親,稱為“禮包”。之後,新郎和同坐的人壹起吃了“大桌子”的菜。除了“大餐桌”,還要給新郎另壹張餐桌。新郎的飯碗裏有三個剝了皮的煮雞蛋。新郎吃不完,必須留1-2給新娘吃。新娘在新郎家接到“在桌”後吃飯也是如此。
晚上進洞房的時候,在“大桌子”上挑出1-2個水果菜,給新郎新娘做夜宵。晚飯後,新郎解開新娘的“簇頭”、“大頭發”和腰帶。然後,雙手同時熄滅兩根蠟燭,枕著枕頭睡覺。
侯莉
後禮包括“回去”和“再去”。新郎在新娘家舉行婚禮,待3天後,隨新娘回娘家,稱為“玉桂”。這時候新郎還在騎馬,新娘在坐轎子。第二天新郎的父母和近親在他家舉行“家庭聚餐”時,新娘應該給他們帶些禮物。陪伴新娘的人被稱為“主賓”,通常是新娘的父親或叔叔。新娘到了新郎家,沒有婚禮,只有“大桌子”。“大桌子”上的飯菜要原封不動地帶回娘家,贈送給父母親人。第二天早上,新娘會親親廚房,生火做飯,以示廚藝。晚飯後,舉行“家宴”,新郎新娘的父母和其他親屬坐在壹邊,新娘坐在另壹邊。新娘在新郎妻子的引導下向公公、婆婆等親屬敬酒,並贈送布匹、襪子等禮物。“送別”是指新郎在新娘家住3天後,要陪同新娘回娘家看望公公婆婆。這時,村裏的男孩子會“折磨”新郎,把他吊起來,用木棍打他的腳,以此向新娘的父母要吃要喝。在新娘家住了1-2天後,和新娘壹起回到新郎家。至此,婚姻徹底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