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是喜慶的日子,每個人都想過得開心。然而,因為這是新年的第壹天,每個人都希望幸運,不希望在這壹天發生任何不好的事情。這樣壹來,禁忌就多了。比如不要掃地,不要倒垃圾,不要潑水,以免把財富卷走,倒掉;不跟別人吵架,不打罵孩子,不看病吃藥,不借東西,不摔倒,不說令人沮喪的話,這意味著這壹年將是愉快的;不殺生,不動刀剪,不做針錢活,以免流血;不午睡,男的午睡,場塌,女的在廚房午睡。
這些都是合理的規則,和其他地方差別不大。雖然它們帶來很多不便,但還是可以做到的。更特別的是,桐城民俗這壹天只吃兩頓飯。早餐吃得很晚,晚餐吃得很早,午餐就免了。
晚點吃早飯沒問題,因為前壹天晚上,大家都或多或少熬夜了,睡懶覺很正常。問題是晚餐,吃的太早,很快我就餓了。而且下午四點,大家都玩得很開心,突然又想吃飯了。不用說,生活節奏完全被打亂了。尤其是小孩子,這種晚餐壹般是不吃的。大人也不強求,反正過年也有幾樣零食。所以,壹次吃兩頓問題不大。
最重要的是,吃完這頓特別早的晚餐,妳必須在天黑之前早點睡覺。這是孩子最討厭的。妳說,明天就不上學了,大過年的好刺激。為什麽壹定要強迫人睡覺?
原來這和上面說的圖吉利有關。因為農民壹年到頭辛苦勞作,最大的幸福大概就是睡個好覺。今天是農歷新年的第壹天。為了運氣好,顯示今年會欺負別人,壹定要早點睡。難道不知道這種意義上的快樂給現實生活帶來了不快樂嗎?然而,在這個特殊的日子裏,寓意是壓倒壹切的。睡不著就不睡!
那麽,吃兩頓飯的規律和早睡的規律有什麽關系呢?我猜,最開始是有早睡的規定,因為沒必要早吃三餐,過年的時候大家胃口都不好,後來就有了吃兩頓的規定。但是,因為吃是第壹位的,睡是最後壹位的,所以人們誤以為早睡是為了避免饑餓。只是,妳也不想想,這大過年的,大家都故意餓著做點什麽,這不是有病嗎!
桐城民俗十怪(二):三月三吃野菜——蒿子壩
在三月三日,桐城的人們吃用油蒿和米粉制成的油蒿,以驅除邪靈和鬼魂。這種民俗非常非常特別,不僅在其他地方,甚至在安慶其他縣市也是如此。
三月三是傳統節日,但各地說法不壹。另壹方面,伏羲和他的妹妹女媧造人出土,產生後代。後世為農歷二月二日至三月三日太昊陵廟會,善男信女聚集陵區祭祖。他還說,三月三日是王太後開蟠桃會的日子。有壹首京支竹詩是這樣描述的:“三月初三春生,蟠桃宮焚香;沿河風起微,紅塵十尺無處不在。”在少數民族中,三月三也很流行:黎族人稱三月三為“福年福”,是祝願“山蘭”(山區旱谷)、豐收狩獵的節日,也是青年男女自由交往的日子,稱為情愛日;畬族以三月三日為谷米的生日,家家戶戶都吃黑米。瑤族把3月3日作為“幹巴節”,這是壹個集體漁獵的節日。這壹天,侗族人民舉行放煙火、鬥牛、鬥馬、唱二人轉、踩堂鼓等活動,又稱“煙火節”;壯族人趕上三月三以上的歌圩,所以又叫歌仙節。在道教中,3月3日是道教真武大帝的生日。
這些說法似乎與桐城人吃艾草無關。理解沙蒿問題,必須牢牢抓住“上思節”這個核心。上思,三月初三,初春,具體日期未定。春天的三月,是百花齊放、春潮湧動的時候,但同時也是春蟲蠢蠢欲動、百病侵襲的時候。所以上巳節也叫鬼節。據《後漢書·禮記》記載:“是月初三,官民皆浸東流水,說是大不了洗去汙垢。”因為打掃衛生的行為過於單調,後來增加了近水宴席、春遊等活動。到了曹魏時期,為了操作方便,上巳節的日期定為三月初三,後人繼承至今。
我們在宴會上用什麽?壹方面應該是延年益壽、強身健體的健康食品;另壹方面,要因地制宜,吃自己需要的時令食物。所以在漢族人當中,三月三總要吃點東西,和驅趕疾病有關,只是具體的食物不壹樣。比如南方壹些地方把磨好的米線當“鬼把戲”、“纏足面”吃;在臺灣省和福建,“集鼠草,拌米線為先祀”(《臺灣省府誌》);在桐城,我們發明了蒿子壩。
大概是這樣的:三月三是上巳節,桐城人在這壹天吃沙蒿,可以驅走疾病。問題是,到處都是艾草,為什麽其他地方的人不做艾草餅?這確實是壹個有待解決的問題。
制作沙蒿有很大的壓力。米粉可以是秈米,也可以摻壹點大米。艾草不能放太少,不然就不是艾草了。但是蒿的植物纖維比較粗,壹定要挑它嫩的頭,不要放太多。為了味道更好,必須多放點臘肉,素肉和肥肉都可以。蒿子壩是油王,不能放棄油。而且沙蒿有個特點,剛做的時候不好吃,過幾天用油焊起來味道更好。
每年的三月三,銅仁壹起吃沙蒿。遊戲!
桐城民間傳說十怪(三):壹生三次穿素衣——毛身衣
桐城習俗,在出生、結婚、死亡的時候,都要穿壹件生布上衣和褲子,不必縫下擺,也就是俗稱的毛衣。
生布是沒有水的棉布,桐城人稱之為舊布。在舊社會,因為生活艱苦,幾乎家家戶戶都紡棉紗。紡車和其他地方差不多,是手搖的木輪式車輛。紡棉紗是個精細活,看起來簡單,其實很難。壹根細紗完全是靠手指的內力撚出來的,否則不是太粗就是撚出來的。紡車的速度也很有講究,不急。需要旋轉者自己操作,其他人無法代替。
棉紗紡好以後就可以織了,不是每個家庭都能做的。在大村莊裏,通常只有聰明的女人才能做到。其實編織是個手工活,需要腳踏和手拉。我不知道為什麽過去這是女人的工作。平時大家都是紡棉紗,送到織工家裏織,需要幾個辛苦錢。也有自己不紡線的,直接去買布的;也有出售給織工的輕紡紗,而不是棉紗。無論如何,都不會給現金。到了年底,有錢給錢,沒錢給點吃的都可以。
壹個人壹生中穿三次毛衣,是壹個值得後人欣賞的偉大發明。出生、結婚、死亡是人生的三大轉折點,每壹個轉折點都是意識到新生命的開始。過全新的生活意味著什麽?白色,原始簡單!看這件毛衣,它是由純天然棉紗制成的。它從未被放入水中,從未被縫過,這是多麽原始啊!當新生嬰兒穿上毛衣,意味著苦樂參半的生活的開始;要結婚的年輕人穿上毛料衣服,迎接婚姻生活的大考;鶴西遊的老人穿上了毛衣,就像等待轉世的處女。
這種簡單的毛衣似乎是杜文桐城人的專利,其他地方很少有人有這種習俗。安慶周邊可能還有其他縣市,但大部分都是學桐城的。如果非要找出它的源頭,最好去江西和兩湖,那裏幾乎都是桐城人的來源地。如果找到了,建議桐城人去那裏弄件毛衣穿,也就是說找到了自己真正的根。
桐城十大怪民間傳說(四):三十六歲換腰帶——送三十六歲
桐城有“送三十六”的民俗。35歲時,親朋好友不分男女,都送了壹只白雞,壹條新皮帶,壹件白襯衫。除夕夜,男的選嶽家,女的選父母家的白燉雞。如果註意的話,白雞需要壹個人吃飯,在岔路口埋雞毛。
《桐城縣誌》說這種習俗在桐城西鄉就有;據相關資料顯示,這壹習俗並不古老,大概始於20世紀70年代。這些說法相當可疑。其實“送三十六”的民俗很普遍。這種習俗幾乎在桐城各地都有,南方很多省份似乎也有,尤其是江西和兩湖地區。
老話說,36是個很不吉利的數字,36歲是人生的壹大關口。傳統迷信認為,無論是明還是暗,每九天都是不利的。明九是直接帶九的數,如19,29,39;暗九是九的倍數,比如18,27,45。36是黑九,不吉利。但是,為什麽36特別不吉利?可能有幾個原因:(1)36歲是壹個人原本的人生。古人認為36歲是壹個輪回,活到36歲才能收支平衡;(2)從生活經驗來看,人到36歲各方面身體機能開始下降,壹年不如壹年,壹天不如壹天;(3)舊社會人的壽命很短,壹般只能活到59、69歲。作為轉折點,18和27明顯太早了,45或54就有點晚了。它們不是人生的轉折點,而是人類死亡的轉折點。所以選擇36歲作為人生的門檻是最合適的。(4)道教有“四十九日劫”之說。雖然是490年,但畢竟是49年,很容易讓人想起36。
既然36歲不吉利,就要盡量辟邪。但是,迷信有壹個很大的特點,就是因人而異,因地而異,本質上是因需而異。所以各地“送三十六”的方法都不壹樣。在湖北宜昌,要拜上帝,唱大戲。在湖南,親朋好友過生日要打招呼。在江西,妳得送褲子。
桐城特殊在兩個方面:壹是其他地方壹般選擇36歲生日辟邪,桐城選擇35歲除夕;其次,其他地方只是找個借口吃個飯,不關心吃什麽,而桐城堅持吃白雞換皮帶,過年還得躲著人。
那麽,為什麽桐城人認為吃白雞換新帶可以辟邪呢?目前還沒有正解。大概,白色是正色,相對反光,可以炫語錄但不能傷害身體;吃白雞不吃白豬,大概是因為雞肉比豬肉貴;在岔路口埋雞毛,是讓語錄到達岔路口後被白雞毛晃錯方向;新皮帶是怕舊皮帶年久失修系不牢,報價從縫裏鉆進去。這叫分層設防,萬無壹失。呵呵,迷信,多少是清楚的!
桐城十大奇聞(五):埋在樹下的胎壺——胎壺
童兒出生後,把胎衣放在瓦罐裏,埋在村旁最高的樹下,寓意“樹高千尺,人高萬丈”。
胎衣是壹個非常非常特殊的東西,妳不能忽視它。在那裏,我們有著對亂世的壹些回憶,有著對同胞的壹些余溫。隨著生命的第壹聲啼哭,我們從胞衣中誕生,這代表著與母親分離的正式儀式,也代表著長久生命的獨立宣言。所以大家要把胎衣缸放在專門的地方,永遠保存。
有的人把胎衣缸放在村邊的大河中央,水流潺潺,生命不息;有的人把胎衣缸埋在自家院子裏,無論走到哪裏,都不離親人左右;有人把胎衣壇子埋在屋後的竹林裏,竹筍如祖;有些人把胎衣缸掛在高高的樹上,讓小鳥充當天空的信使,送去他們的第壹份禮物。
但無論在哪裏,都必須是壹個有資格放置胎衣缸的男人,壹個給這個世界帶來壹點生命的男人。小小的胎衣缸,是每壹個父親的責任,鐫刻著生命壹代代環環相扣的傳承。隨著胎衣缸的釋放,男人壹步壹步向家走去。小時候,壹個男人用他自己的方式安排我們的胎衣缸;再過幾年,我們也會把自制的胎衣缸放在我們認為最合適的地方。胎衣本來是女人的,男人只是把它們連起來,做成壹串。
杜文人特別聰明。他們把胎衣缸埋在村子旁邊最高的樹下,把埋胎衣缸的村子叫做“原居地”。沒有比這更偉大的發明了!那些遠離家鄉的遊子,樹下壹把土,壹定能聞到童年的氣息;把這個家鄉的土給香案,好像是給自己的祖先。桐城人的這個偉大發明,超越了時間隧道,讓我們可以隨時見到親人。
但是,我的心在隱隱作痛,因為胎衣缸在我們這壹代已經壞了。自從寶寶出生在壹個叫醫院的地方,胎衣就消失了。不知道是流入了下水道,還是被煮成了菜,還是成了某個貴人的滋補美容產品。我沒有機會放置我做的胎衣缸,好像我根本就不是個男人。
都市民間傳說十大怪(六):辣椒大叔壹起來——奧大叔
叔叔是指父親的弟弟,壹般是指父親的小爸爸。但是全國各地對叔叔的稱呼都不壹樣,廣東的“叔叔”,天津的“拜拜”,東北的“舅舅”,江淮地區的“舅舅”。葉“還是”?爸爸”,吳越地區叫“嘿”。其中最特別的人是安徽桐城人,管叔叔叫“辣椒辣椒”。
為什麽這麽叫?聽壹個有趣的傳說:清代名臣張穎有壹天寫奏折,把“大叔”錯寫成了“辣椒”。康熙皇帝讀書的時候很好奇,就問為什麽。為了自尊,張穎撒謊說:我的家鄉有壹個習俗,叫叔叔“胡椒”。沒想到康熙起了疑心,派人去探聽真相。聽到這個消息時,布林頓嚇壞了。她欺騙妳怎麽會有罪呢?他偷偷派侍從馬馳到桐城老家,請縣令三天之內告訴縣民,把“大叔”改名為“辣椒”。當皇帝派了壹個帝國特使到童童詢問人民,結果是壹致的。從此“大叔”這個外號就在桐城流傳了下來。
這個故事還不錯,但故事畢竟只是故事,不能當作正史。稍有常識的人不難發現,這個故事漏洞百出:不能把“大叔”寫成“辣椒”,古代文人愛惜紙張,下筆前十分認真;奏折寫好後,要仔細核對,重要的是要備份。犯錯誤的可能性很小;皇帝知道後,老老實實承認也沒什麽。撒謊實際上是欺騙君主的罪行。“叔”有幾個意思,文中的“叔”不壹定指“叔”;這個故事有好幾個版本,其中壹些版本把主角描述為的兒子張。如果真的是錯誤,用家鄉話找借口還是沒面子;這樣的小事,就算皇帝真的知道自己在說謊,也絕對不會派人暗訪;民間習慣稱呼是很難改變的,即使當時在緊急情況下改變了,以後也絕對稱不上習慣。
為了考證桐城“花椒”的來歷,需要註意以下兩個“鐵證”:第壹,並非所有桐城人都這樣稱呼,有些地方還有其他稱呼。在桐城,大部分人叫辣椒,但也有叫大叔的地方;其次,桐城不是中國唯壹的地方,江西還有貴溪和永修。這兩個地方的人都是桐城人嗎?其實大部分桐城人反而是從江西遷徙過來的。
這不經意間給我們提供了壹個線索:桐城人大多是從贛西的瓦壩移民過來的,而瓦壩顯然只是壹個移民中轉站。那些叫叔叔“花椒”的桐城人是江西貴溪永修人嗎?不管怎樣,這裏有壹個重要的線索。
由於缺乏提供的相關資料,通過查找方言材料無法得到“花椒”的確切來源。這裏提供壹個大膽的猜想:童叔是豆類植物的壹種,用豆子表示小,所以叔指比父小的人;辣椒是壹種香料植物,意為“花椒”而非胡椒(明末才從美洲傳入)。辣椒的果實比糯米小,也可以用來表示小,然後指比父親小的人。
桐城十怪民間傳說(七):擱壹塊糖醋花椒湯
從正月初壹開始,桐城人給各種生物過生日:壹雞二狗三豬四羊五牛六馬七人八谷九豆十粟。其實也就是說,我從來沒有見過有人真的給這些生物過生日。二年級的狗不啃骨頭快,三年級的豬不吃米糠多。至於馬和羊,桐城基本看不到,而豆谷則在春節冬眠。才七歲生日,肯定更好。桐城的習俗是正月初七大家吃酸辣湯,也叫辣椒湯,晚飯吃,意思是生活中會遇到各種酸、甜、苦、辣的事情。
可能桐城不怎麽產辣椒,也可能南方人不太愛吃辣椒。反正這酸辣湯很多人不放辣椒,但不妨礙叫辣椒湯。拋開言外之意,花椒湯的味道還是挺不錯的,比北方人做的麻辣糊湯好多了。辣椒湯的主要配料是豆腐、澱粉、石粉,還有壹些臘肉、香菇、冬筍、熟雞肉、肉絲、雞蛋、香油、雞血、辣椒。味道被蓋住了。大家壹看就清楚,酸辣湯不酸不辣,平時也很少吃,所以就抓到大家吃幾個藍邊碗。
酸辣湯並不特別。在四川、上海、北京、廣州,幾乎到處都有。北方酸,南方甜,四川辣。桐城酸辣湯的特色不是味道,而是杜文人賦予了這鍋渾濁的湯壹種特殊的文化意義,讓人回味無窮。記得有壹首歌叫《酸辣湯》,裏面說“酸辣的感覺很好吃,很特別,讓地球慢慢變成火球,燒到最高溫度”。歌詞不知道是誰寫的,但肯定不是桐城人寫的。
那麽,人的生日為什麽安排在正月初七呢?民間傳說,女媧造物時,六天前造雞、狗、豬、羊、牛、馬,第七天造人。因此,正月初七俗稱“人節”,又稱“人戰勝日”、“人慶”。怎麽慶祝?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做法:(1)戴仁生:婦女用彩紙、絲綢、軟金銀等材料做成圖形戴在頭上,或貼在屏風等處。(2)送花贏:人們制作各種各樣的花來贏得對方;(3)吃七寶湯:人們用七種新鮮時令蔬菜和米粉熬湯,稱為“七寶湯”;(4)旅遊爬山:仕女旅遊,文人爬山作詩。唐詩《人日送遺》雲:“人日送詩草堂,憐故人,思故鄉。柳條不忍看,梅花滿枝斷腸。身在南繁,無所遭遇,心中充滿憂慮。今年,人們會記得彼此,明年,人們會在哪裏知道?”。相比較而言,最出彩的是桐城人吃辣椒湯的發明。既能飽口福,又在文化上通俗易懂,可謂壹舉兩得。
桐城民俗十怪(八):新娘原來是打怪新人
桐城有“砸新人”的習俗,意為“越砸越多”。每當看到有迎親隊伍經過村子時,壹些好事者就大喊“砸新娘”,抓起幾把沙子或瓦片砸過去,以此要挾迎親隊伍的負責人(通常是媒人)高興。大人們砸新娘壹般都是象征性的,但是小孩子不會管那麽多,有時候甚至會把新娘砸到臉色蒼白。不過新娘或多或少還是有所準備的,提前帶了方巾,在沙子襲來之前把頭遮住。我記得文革的時候,為了防止被砸,在新娘面前放了壹個毛主席的石膏像,這樣就沒人敢砸了,也沒人怕砸了毛主席老人家。但是這個方法只用了壹段時間,後來孩子還是砸了。那時候大家都過著拮據的生活。新人沒經過壹個村子,撒了糖果。如果妳不打碎它,她是不會給他們的。
壹般來說,“砸新人”有三個不成文的規定:只有路過的才能砸,本村的不能砸;小孩可以砸,大人壹般不會砸,至少不會惡毒;把煙和糖散了之後就不能再砸了。事實上,婚禮隊伍本身就是矛盾的。如果被砸了,他們肯定會不高興,但如果壹路上沒人來,他們也會很失落。且不說“不砸,不送”,至少說明妳的團隊人際關系不怎麽好,那些繞城遊行的人不惹眼,不回答妳。大日子,小砸,就是玩玩,不管砸誰,都不會生氣。因此...有些細心的家庭會提前和幾個喜歡熱鬧的人打招呼,讓他們安排人來砸。
也許真的是為了好玩。“砸新人”的習俗很普遍。東鄉族的婚俗是在新房鬧事時用枕頭打新娘,迫使她盡快掀開蒙面布巾;戴厚英在《淚流淮河》中描述,淮北人在新房鬧洞房時,用苦楝果砸碎了新娘;在湖北孝感,新娘的親朋好友輪流扔棗、蘿蔔條、豆渣、飯團取樂,主要是砸新郎。在東北,新娘去婆家,喜歡用五谷雜糧打新娘。相比較而言,桐城的砸法比較原始,有些野蠻。
這不禁讓人疑惑:這種習俗是從哪裏來的?從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其他地方壹般是洞房出事就砸,而桐城是在去婚宴的路上砸;不要隨便弄個東西砸,桐城弄個磚頭石頭砸;不要為了好玩就砸了,不過桐城在玩的時候帶了壹點煙和糖果。《康熙通城縣誌》說,“同安縣信鬼神,所以遠,父子居異地,人性浮躁,窩藏禍事,視死如歸。”是不是可以說桐城人自古以來就是野蠻的?
偷那個,不也是。即使童弟的民風自古彪悍,康熙《通城縣誌》也說,“自平城(南朝)以來,其風俗頗有變化,清純節儉,近於喪婚之禮。”再說,外地的人罵桐城人,只說他們陰險,絕不會說他們野蠻,庸俗。
雖然不能確切知道“砸新娘”的由來,但大致的發展線索還是可以猜測的。(1)在舊社會,人們的領土意識很強。經過他們的領地時,得留壹點錢買路,否則會被嘲笑為軟弱無能。在舊社會,人們很迷信。壹場紅色婚禮穿過壹個村莊。這個村子的人認為妳奪走了妳的幸福,不得不打碎它。白路過壹個村莊。這個村子的人認為妳帶來了厄運,妳必須放鞭炮來嚇跑他們。至於“越砸越多”,只是後期發展的借口。這就像壹個人打破了什麽東西。他心裏雖然很難受,嘴上卻說:“破了就安全了!”
其實類似桐城的“砸新娘”還有壹些,比如廬江和桐城的交界處,宣城的壹些地方。不過這兩個地方在某種程度上都和桐城有關系。近代宣城就不用說了,有大量的桐城移民。眾所周知,桐城人多是從江西、湖南移民過來的,估計這些地區十有八九會有這個遺風。
桐城十大奇俗(九):煮魚不是菜。
吃魚有很多好處,除了味道鮮美,口可調,還可以治病強身,延年益壽。在中國新年期間,吃魚被賦予了特殊的意義。也有人說每年都有魚(剩余),慶忌也有魚(剩余)。在大多數地方,人們在除夕吃魚以求好運,所以魚是必不可少的壹道菜。以前有壹副常用的春聯:“襄陽第壹春常在,積善不止慶。”以前有些儒雅的知識分子只吃魚不吃肉,因為這些所謂的君子壹聽到他們的肉就不忍心吃,魚被宰了也不嚎叫。
在桐城,大家都喜歡吃魚,招待客人壹般是三種飯,就是以雞、魚、肉為主的家常飯。就算祭祀祖先,也帶三個祭祀碗。過年的時候有做魚的習俗,大年三十晚上也有做魚的習俗。但是,不知什麽原因,在餐桌上做魚不是菜,絕對不能動筷子。是不是可以說桐城人不想“年年有魚(盈)”不想在過年的時候得到幸運?不要!原來桐城人的思維和普通人不壹樣。為了追求年年有“魚(盈)”,老百姓認為這個“魚(盈)”應該吃,桐城人認為“魚(盈)”應該是“魚(盈)”,吃了就不是“魚(盈)”。
我覺得誰對誰錯不重要,但桐城人的認識是有很深的文化內涵的。因為過年吃魚很正常,現在吃了,文化意義就不飽滿了;過年不吃魚是不正常的,文化象征性很強。只是過年連壹條魚都吃不下,有點對不起自己的嘴和口水。因為不是很人性化,對我來說就更難了,所以很多地方都實行了適當的彈性,要求也比較寬松。在這些地方,除夕夜只有魚不吃。正月初壹到正月十五,請客人上兩碗魚。壹碗可以吃,另壹碗不能吃。吃哪個碗要看主人的招呼。不能吃的叫“碗魚”,意思是在碗裏不能動。後來幹脆輕松了壹點,大年三十上了兩碗魚。反正吃完壹碗,還剩下壹碗,我也不擔心“魚(剩)”了。
有可能除夕不吃魚不是桐城的專利,但這種民俗肯定不普遍。而且,就算不吃,說法也不壹定壹樣。比如東北有的地方三十晚上不吃魚,但是怕壹年總多刺,因為魚多刺;以前北方有些地方不僅三十夜不吃魚,而且因為沒有外來調料,任何時候都不吃魚,沒法給魚除臭。
桐城民間傳說十怪(10):死後帶給下壹代疲憊——忌血葬。
在過去,各地的人們都非常重視葬禮。作為帶有明顯宗教色彩的葬禮,總有壹些迷信的說法和做法,可謂五花八門,千奇百怪。然而,無論多麽怪異,大家普遍都尊重同壹個信念:在墳墓裏要安全。根據佛教,只有當妳被埋葬的時候,妳才能轉世。所以,轟轟烈烈的葬禮結束後,死者必須盡快下葬,這是第壹要務。以前壹個人苦不堪言,會說“埋壹把黃土就好了”來安慰自己;如果壹個人十惡不赦,人們就會詛咒他“沒有好下場”。
然而,桐城決心反其道而行之。人死後,應避免血葬。他們要在野外找壹個避風、風水好的地方把棺材收好,用稻草覆蓋,以防雨雪,俗稱“撮箕”。乍壹看,我壹定以為桐城是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因為有的少數民族喜歡在河邊的懸崖峭壁之間鑿洞堆棺,稱為“懸棺葬”;有的少數民族把棺材放在山洞裏,稱為“洞葬”;藏族人把棺材放在壹個高臺上,稱為“天葬”。
問題是,無論是懸棺葬、洞葬還是天葬,都屬於壹種“葬”,也就是最後的安放。因為這些少數民族都是不葬的,雖然沒有葬,但是已經“安全”了。而桐城則是臨時措施。過個三五年,又埋了。這就引出壹個問題:桐城人信奉土葬,他們也相信土葬是安全的。他們為什麽不埋了他們?這肯定是有原因的。
“措”,暫時安置,待埋葬或重新埋葬。那麽,為什麽不現在就埋了它呢?現代人解釋,只有放出來三年以上才會轉世。這是完全相反的,沒有說到點子上。暫時不埋的原因有幾個:
(1)以前人窮,埋不起,就暫時放壹放,等家裏死的人多了,就可以壹起埋了,可以降低成本;
(2)以前戰亂的時候,很多人逃難的時候死在了家鄉,就暫時放在壹邊,等著回家安葬。古徽州也有種花的習俗,但他們的條件更好,不是在野外,而是在專門的臥房裏。
(3)過去有憂三年的習俗,為了盡孝;
(4)沒找到好的墓地或者壹時買不起墓地;
(5)安葬多在遠處,安葬壹般在家裏,可以為後輩祭祀或哭喪提供方便。這五種力量的結合使它成為壹種習慣,而當習慣已經形成,即使這五種力量都不存在,它也已經作為壹種習俗根深蒂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