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湖北為例,民國時期武漢婚俗編纂的《湖北通誌》中記載的結婚儀式如下:要結婚,首先要通過媒人傳話,得到女方家的允許,這樣就可以取生辰,壹男壹女,判斷是否吉利,稱為“結婚”;婚後選擇了吉日艷美《庚鐵傳》作為結婚證,稱之為《鸞書》。男方家會送發夾、手鐲等東西,叫“庚戌”。有錢人還送豬肉、酒、水果、糕點或現金,這叫“雇傭”,婚事就定了;婚禮前,男性家庭必須給女性家庭帶來祭品、茶果和裝飾品,這被稱為“禮物”
《夏口縣誌》說:“昏禮近古”,說明武漢的婚禮基本沿襲上述儀式,只是因為社區環境不同而大同小異。在漢口等地,男女結婚都要等父母的命令。媒人的話雖然現代發達,自由結婚的人也有,但是少之又少。婚禮習俗稱之為“茶”。果雖備,必是茶鹽,故稱“山茶海沙”。茶是“山茶”,鹽是“海沙”,諧音暗示海誓山盟後婚姻牢不可破。俗話說“壹片黃茶葉,必落徐覓山。”在佛教徒眼中,徐覓是壹座山。它與芥菜籽的大小是相容的。這裏的意思是,用少量的茶葉,就可以住在Sumiyama鎮,這樣婚姻就定下來了。迎親時,肩帶用雜色裝飾,寫著“花轎”,所以新娘結婚說“上花轎”。婚姻叫做“喝壹杯酒”。在古代的儀式中,有三天的廟會。近代有很多無家可歸的寺廟,只叫“訪堂”,俗稱“見大小”。新娘到了,親朋好友互相慶祝,說些人們不能說的話來取笑她,這就是所謂的“鬧房”第三天,有壹個叫“慧門”的女人。
漢口婚禮給人的印象是“難免奢侈”,因為大婚之時,無論是誰家的孩子,男的都會盛裝打扮,女的都會繡上鳳冠,奢侈程度連古人都比不上。到了民國以後,雖然沒有濫用冠服,但是服飾的奢華比以前多了。這恐怕是因為漢口是明清四大聚集地之壹,也是近代著名的商業大都市,經濟發達,市場繁榮,居民奢侈競爭。在這種社會風尚的影響下,漢口人娶妻只求豐衣足食,不管白發蒼蒼。當時人們感嘆:“風俗如此,故內政不修。”武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