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7月31日上午河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河北省交警配備的制式警車必須懸掛警用號牌,從未批準使用民用號段。
31下午,邯鄲市公安交警支隊提供說明稱,這些車輛是從汽車租賃公司租來的,發放到基層,共計63輛。該支隊相關負責人對該報表示,這輛“警車”的這壹部分確實違規,車輛上的相關警用標誌將依法予以拆除。
7月30日,我們在邯鄲街頭看到,在邯鄲市人民路、中華街、陵西街、育新街等主要路段,統壹噴塗有“警”“警”字樣和證章標誌的長城皮卡,交警下車對停放在路邊的機動車進行勸阻,對違法車輛進行查處。
比如7月30日下午,邯鄲市第三醫院門前禁停區附近,壹輛車牌為冀DC601Z的“警車”正在執勤,閃爍著警燈。車上坐著4名身穿制服的交警,不時用高音喇叭勸阻想在路邊停車的司機。
兩小時後,“警車”沿靈溪街向南行駛至陽光超市前的停車場,與另壹輛車牌號為冀DC987Z Z的“警車”匯合,下車後,兩車民警還互相攀談起來。
7月31日上午,在車牌號為DC101Z的“警車”內執勤的交警稱,這部分車是上級統壹配發的,駕駛該車的交警出示給紙的《機動車行駛證》顯示,該車為某汽車租賃公司邯鄲分公司所有。
通報稱,6月6日上午,邯鄲市交警支隊舉行創建文明城市執法執勤車儀式。啟動儀式結束後,63輛執法執勤車奔赴各自崗位。據了解,這是邯鄲市交警系統歷史上發放車輛數量最多的壹次。車輛分布以主城區及周邊縣城為主,向基層傾斜,主要為路面執法和事故處理提供保障。
上述《說明》還提到,為保證邯鄲市公安交警支隊工作的正常開展,從萬和集團河北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租賃了63輛皮卡車用於基層線路配送。
根據中國政府采購網2017年4月26日發布的邯鄲市公安交警支隊執法執勤租車服務項目中標公告,采購人通過邯鄲市政府采購中心代理采購的邯鄲市公安交警支隊租車服務項目招標公告日期為2017年3月22日。投標日期為2007年4月2011。招標總額706.86萬元,采購數量3年。中標的供應商是壹家汽車租賃公司。
7月31日上午,汽車租賃公司邯鄲分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該公司通過政府采購獲得邯鄲市公安交警支隊執法執勤汽車租賃服務項目,向邯鄲市交警支隊提供63輛長城皮卡。
賈鵬說,這63輛皮卡車交付邯鄲公安交警支隊後,統壹噴塗了警用外觀標簽,並安裝了警示燈等警示裝置。邯鄲市公安交警支隊7月31向本報介紹,為方便工作和群眾監督,安裝了警燈,噴塗了警用標誌。
7月31日下午,邯鄲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提供了《邯鄲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關於部分本地號牌皮卡車使用警用標誌的說明》(以下簡稱說明)。
上述《說明》解釋稱,為進壹步做好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大氣汙染防治、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整治城市交通秩序、防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等重點交通管理工作,邯鄲交警支隊針對基層執法車輛陳舊、多年未購置更新、市財政局近期暫停車輛購置管控的現狀,以購買服務的方式向萬和集團河北分公司租用汽車。
31下午,邯鄲公安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上述63輛“警車”確實違規,將拆除車上相關警用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