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社會男女婚姻都是父母包辦,通過媒妁之言而成婚,也就是所謂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的家境貧寒被生活所迫,有的把女兒賣給別人當童養媳,有的換親戚,就是把女兒換媳婦。壹般來說,男性的結婚年齡比女性大。男人15、6歲,甚至12、13歲的時候,就有父母要親戚朋友。更有甚者,他“指腹為婚”,下令“早婚”。還有壹個女人請媒體說婆家叫“逆媒體”。媒人受委托後,就來來回回勾結男女雙方。為慎重起見,雙方家屬偷偷打聽情況,請算命先生“對八字”。如果沒有什麽贊同和不喜歡的,他們可以訂婚。也有通過走訪親戚相親的。淄川的情況略有不同。媒人定下親事後,必須要求另壹個媒人成為偶數,才能送柬訂婚。
建國後,男女婚姻多為自由戀愛,也有被稱為“介紹人”或“媒人”的。相互了解後,雙方同意結婚。?
訂婚
舊時代也叫“送柬”或“交換崗位”,是雙方初步落實婚姻意向的書面形式。男方家裏請人在紅紙上寫了壹個小帖,然後在封面上寫了壹段吉祥的話,還有“真心求壹諾”“真心等壹諾”之類的話。媒人連同男方家準備的“彩禮”,用壹對紅袋子包好,送到女方家。女方收到請帖後回復,加上“我會服從臺灣的命令”“我會服從顏瑜”等字眼表示同意結婚,並附上壹份禮物,由媒人帶回男方家。鞋帽,文房四寶等。經常被用作禮物,而子川則帶著香、艾(意思是愛)、鹽(意思是命運)和小麥(意思是幸福)回來,每個用紅紙包成兩包。臨淄回贈若幹餅(按新娘年齡,每年1對)、1對茶碗、10對高粱、9雙筷子作為禮物,寓意“十停九穩”。然後男人準備壹桌感謝媒人。
訂婚的習俗壹直沿用至今。壹般男女雙方同意後,雙方父母會出面表示認可,給彩禮,這叫訂婚。近年來,彩禮在壹些人中間流行起來。
吉澤
也就是男方為婚禮選擇的日期。壹般男方要委托媒人到女方家“討老婆”,女方會用紅紙(博山叫“年命帖”)寫上生日,誰要娶誰,交給媒人帶回男方家。男子據此要求占蔔師選擇“結婚月”、“吉日”和“喜神”的方向,稱為“查日期”。同時,還要擬定迎送親人的人的禁忌,用紅紙寫壹式兩份,稱為“年命帖”,由媒人送到女方家,稱為“送日”,還要給女方送彩禮。博善多習慣給錢,叫“箱鈔”。壹部分是女人用來買嫁妝的,壹部分是留給已婚女人放在櫃子裏的,叫做“子孫後代的錢”。桓臺縣習慣用“年壽貼”將雞、魚、肉、菜、面、棗、栗子送到女方家,貼上“禧”字,俗稱“頭上的盒子”。“送日”過後,男女雙方都準備結婚用品,男方家縫制的被子在四角放壹點棉籽,表示“下壹代有兒子”;女方家還請了有兩個孩子的婦女幫忙“蓋被子”,在四角放些紅棗、花生、錢、栗子等物,寓意“早生貴子”。
如今,在壹些封建保守的家庭中,尤其是幾代同堂的大家庭中,兒孫聯姻仍沿用“對日”、“寄日”的習俗,許多禁忌傳承至今。壹些年輕人選擇在五壹、十壹、元旦等節日結婚。
送嚴室
還有人稱之為圓屋,送之於邊。壹般來說,婚禮前壹天,女方家派人把聘禮送到男方家,這叫送房嚴。桓臺俗稱“下嫁”。臨淄多在吉前最後壹個雙日送嫁妝。博山居民多由男方派人到女方家領聘禮,稱為“移房嚴辦”。淄川居民在此之前有“催妝”的習慣,即結婚前兩三天,男方送壹個菜盆到女方家,裏面有酒、肉、栗子、棗等東西,都是偶數,然後女方家派人“送嚴房”。以前大部分人都是兩鋪兩蓋,桌椅,櫃子,鐘表,臉盆等。窮人保持簡單,只給茶具和其他餐桌用品。無論貧富,壹對“長壽燈”必不可少。即使是現在,有了電燈,也可以作為裝飾品來送。在已婚婦女的嫁妝中多存放些棗和栗子,稱為“早生”(也叫“回春”、“慎栗”)。遞送嚴宅所用的工具都裝飾有濃厚的吉祥色彩,所用的繩索要染成紅色,車輛、扁擔、箱子、櫃子等。用過的要貼上寫有“喜”字的紅紙貼,底面要鋪紅紙,桌、椅、床、櫃等嫁妝木制品要掛有棱角的紅布。在這壹天,親戚和鄰居經常拿著禮物來祝賀他們,稱之為“祝賀”(以前叫“添飯”),把結婚禮物送到要結婚的女人家被稱為“裝滿盒子”。過去禮物是以饅頭和其他食物的形式贈送的,但現在是以現金和幸福的形式贈送的。結婚禮物要記在賬本上,俗稱“結婚賬本”,以備日後送禮之用。無論什麽形式的婚禮,都要講吉利,不要送語氣不雅的物品,如鈴鐺(頭)、梨(葉)、緞(碎)等。壹般不發奇數。男家要準備酒席犒賞客人(酒席前多發請帖,然後請專門的人)。博山叫“等行人”。在這壹天,通常會邀請朋友、親戚和鄰居來幫忙。主持婚禮的領導被稱為“大總”,他根據家人的意圖安排壹切事宜。“大總”通常由懂得這種禮儀的長者擔任。
送嫁妝、互相祝賀、招待客人的習俗壹直延續至今。
和親戚結婚
在舊社會,婚姻壹般分為“大婚”和“小婚”,只是各地的含義略有不同。“大婚”,男家準備官轎和轎子,鼓手和彩旗引領婚禮。新郎換上新衣,多穿長袍馬褂,壹頂瓜皮帽或禮帽,胸前別壹朵大紅花,先上了官轎。另壹個是新娘的轎子。去的時候,會被小孩子或者新郎的兄弟姐妹帶走。這叫“壓轎子”,轎子的門上要貼上紅色的“吉祥如意”的符號。“大婚”壹般在白天進行,只有少數年輕人結婚。“小婚”,男方家只派轎子和燈籠火把到女方家迎接新娘,多為壹般人結婚用。淄川的“小婚”大多是晚上舉行,博山是晚上舉行。有壹個關於夜婚的傳說:舊時博山有個惡霸翟三虎,是個色狼。不管誰結婚,他都享有初夜的權利。為了逃避這種厄運,人們晚上偷偷把新娘娶回家。遵循習俗,直到今天。無論大事小事,男方去女方家辦喜事壹定要帶皮大衣和紅地毯,否則女方家不派人。去女方家,可以“求婚”。新娘披上紅紗,由父母或兄弟擡上轎子。也是用椅子擡進轎子,意思是她的腳不沾父母的土。而兩個有兄弟或至親的人相送,就叫“送別”。臨淄還有“坐轎子”的習慣,兩個小隊員提著水壺,撐著兩邊的轎子桿。舊時有博山地區新娘被“搶”上轎子的傳說。婚禮當天,新郎坐汽車或轎子,跟著壹群人到女方家“搶新娘”。新娘的哥哥在背後跑,伴娘在後面,新郎帶著人在後面追。經過象征性的掙紮,新娘被請上了轎子。上轎子之前,新娘手裏要多拿些東西。大部分是在桓臺拿著書和如意鉤(用紅紙包著),博山的新娘要帶點手帕以防不測。下了轎子之後,壹路都下不了轎子。陸羽的墓、廟、奇石、樹木都鋪著紅毯子。桓臺縣居民也有沿途送“過街”的習俗,燒火把進村歡迎。轎子到了男家門口,轎子面向西神的方位就定了。有的地方這時故意關門,讓轎子在門前停壹會兒,這叫“脾氣”。目的是讓新娘性格柔和,進門後照顧婆家。壹對紅磚兩雙筷子壓在男方家前門,門框貼上“青龍”“紅虎”,地上鋪上紅地毯後,時間到了,鞭炮齊鳴,新娘由兩個“姑娘”攙扶出轎子,新郎在前面引導。路過門檻時,門檻上放壹個用紅紙糊的馬鞍,由嫁女攙扶著新娘,寓意“過門”。當新娘走進院子時,沿途有人在她身上撒谷物和彩色紙片,旨在驅邪。院內擺香案,夫妻拜天地,拋“長生火”。之後,新郎會用壹條紅綾將新娘引至洞房,在洞房門口,新郎會為新娘挑出“帶帽紅”。桓臺居民還習慣在進洞房前把帶帽的紅扔進房間。新娘進入洞房後,向著喜神所在的方向坐下,稱為“坐壹小時”。同時,她吃外賣——從父母家帶的面——用燒開的鍋拿出來,煮不熟。這時候有人會問“妳是天生的嗎?”新娘只能說出“生”這個詞來表示要生孩子。晚上,新郎新娘喝喜酒,俗稱“交心酒”、“喜酒”,親朋好友開始發生關系。
同時,新郎家要設宴招待女方的福建,約定好新娘回家的日期,然後再回來(淄川的福建回來時要把新娘的紅襪子帶回來)。有的地方,女方家第二天帶著禮物來拜訪,商量回家的日期,這叫“團圓飯”。周村居民,來吃“團圓飯”的女方必須帶壹對鮮魚作為禮物,男方也必須有壹條鮮魚作為回禮,稱為“魚兩頭”。
新婚第二天,新郎新娘去掃墓祭祖,博山和桓臺在第三天祭祖,稱為“上溪墳”。3號,博山的新娘會給婆婆送壹條新褲子。有句諺語叫“想發財,三天給婆婆做壹條褲子”。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迎親的習俗逐漸進行了壹些改革。不再用轎子嫁人。50年代,農村用馬車,城市用自行車,“送客”隨行,新娘不再戴紅色頭巾。也有以彩旗鼓樂為引導的秧歌隊結婚的。“文革”時期壹度實行“革命”婚姻,農村多以鋤頭、鐮刀、鐵鍬、鐵鍬作為嫁妝;在市區,送“紅寶書”是壹種時尚,大多數都是步行去婆家。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人在面包車和轎車裏結婚。然而,壹些禁忌和精致的習俗,如晚上結婚,拿著紅地毯迎接新娘,“不耐煩”,鬧洞房,掃墓等等,仍然堅持到今天。
壹些農村地區仍然保留著夫妻“拜天地”的習俗。目前,大多數地區的大多數婚禮都是為了向主持婚禮的人、父母和彼此致敬。當主持人、來賓和新婚夫婦講話時,儀式就完成了。80年代提倡舉辦集體婚禮,新郎新娘聚在壹起,單位領導擔任婚禮司儀向其祝賀,並發放喜糖和香煙,此外還有“旅遊結婚”等形式。
住在日本
壹般來說,結婚第三天,新娘回娘家,壹般由女方家接走,男方家要準備壹桌酒席招待。當天返回的叫“回門”,有的在父母家住6、8天的叫“留日”。回公婆家,女性的禮物多是淩晨回,意在吉祥。至此,禮物完成。這種“回門”“日住”的習俗至今仍在流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