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是7426人。
民族概況
獨龍族主要居住在雲南省怒江彜族自治州公山獨龍族怒族自治縣的獨龍江兩岸,少數散居在公山縣北部的怒江兩岸。根據2000年全國人口普查,獨龍族人口為7426人。使用獨龍族語言,屬於漢藏語系藏緬語族,與公山怒語基本相同。沒有國家腳本。
獨龍族的名稱最早見於《大元統誌》漓江路風俗段,稱“撬”,明清時稱“丘”或“曲”,也稱“秋人”、“秋子”。據史料記載,唐宋時期隸屬南詔、大理,元明清時期隸屬麗江土司統治。清中葉,歸麗江納西族康普和葉芝土前管轄,後歸葉芝土前管轄。1909年,任命專職“巡官”管轄獨龍江地區。1918年在公山縣設立菖蒲桶行署,1933年改為公山管理局,隨後在公山地區實行保甲制。
社會經濟學
新中國成立前,獨龍族社會雖然沒有自己的冶鐵業,但長期以來與周邊的藏族、納西族、白族、漢族建立了密切的政治經濟關系,進口鐵刀鐵斧,出現了刀耕火種的農業。原來的木鋤頭用鐵皮包著,改造成小鐵鋤頭挖耕地。20世紀40年代末,部分家庭由怒江改為少量大面積板鋤,使刀耕火種農業開始向鋤地過渡。然而,在農業生產的許多過程中,獨龍族仍然使用原始的木竹工具松土除草,效率低下。由於刀耕火種的農耕技術十分粗放,產量極低,壹般年產量還不夠壹整年,所以采集、漁獵在獨龍族社會中仍占很大比重。獨龍族的手工業尚未與農業明確分離,往往與農業生產、采集和狩獵活動緊密結合,主要有藤竹編和紡織亞麻。紡織亞麻的工具簡單,技術落後,剝皮、加撚、洗染、織布都是手工操作,效率低。獨龍族社會還保留著原始的物物交換的產品交換形式,壹般是親友結合。遊客從自己的地區帶來土特產,然後再帶回所到地區。在長期的交換過程中,出現了計算交換產品價值形式的方法,出現了用木芯雙方核算的形式。
與獨龍族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社會組織中仍然存在父系氏族“尼羅”。每個“尼羅河”的近親組成的家族公社,大多分散在壹個相鄰的區域,自然形成了血村。他們稱這個血緣關系密切的村莊為“克恩”。獨龍族社會的土地占有形式有三種:壹種是氏族或家庭所有,集體耕種的土地;二是幾戶人家占用的土地;三是個體家庭占有的私有土地。土地占有形式以公有為主,所以原始農耕在農耕形式上更為突出。* *耕作有三種:壹種是土地的公社公有* *耕作制,以家庭公社為基礎;二是有* * *耕作制,家庭公社幾個成員共享壹塊耕地;第三,私人合作耕作制,即土地是私人的,由私人土地的所有者決定合作耕作的時間,然後大家會來幫助合作耕作。
獨龍族把可食用的野生植物(包括巖蜂)和耕地壹樣對待,將其視為“克恩”的公共天然食物,“克恩”成員有權采集。壹種是“Kern”* * *帶占有的形式,帶占有的* * *的集合是集體集合,集合是平均分配的。但卻產生了被火坑或單個家庭單獨占有的收藏對象。收獲之後,春耕之前,是獨龍族的狩獵季節。“克恩”中的龔* * *狩獵場是主要狩獵場,各“克恩”的狩獵場界限嚴格,禁止“克恩”其他成員狩獵。。
到1949年7月解放時,獨龍族公社已經出現了私有財產。鐵刀鐵直接歸各火塘所有,各火塘飼養通過交換獲得的豬、雞、黃牛。各火坑開始自行占用“綏夷”(最早的個人耕地),各火坑在自己的“綏夷”中種植玉米和芋頭,生產補充糧食。隨著與外界交換的發展,特別是在交換中獲得的黃牛,在家庭公社的每壹個壁爐裏都成了斂財的手段。借牛的人應該用他們的女兒做抵押。隨著與外界交流的進壹步發展,出現了用從不同部落搶來的奴隸交換黃牛的現象。在林地中,由於壹些家庭長期占有土地,並由後代繼承,因此出現了早期的土地租賃和抵押關系。有些成員暫時沒有土地。為了解決當年需要的耕地,他們往往以鐵刀、雞等物作為報酬,向耕地較多的社員租地。壹些貧窮的社員,為了獲得生產工具和糧食,用自己的耕地換取自己需要的東西,從而產生了土地抵押,開始廉價賣地。此外,為了耕種更多的土地,食物豐富的壁爐或家庭用食物雇傭員工為自己工作,從而導致就業。
新中國成立後,獨龍族獲得新生。0年6月1956年10月1日,公山獨龍族怒族自治縣成立,實現了獨龍族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為了從根本上改變獨龍江地區歷史遺留下來的貧窮落後狀況,根據獨龍江的社會歷史特點,黨和人民政府決定不在獨龍江地區開展土地改革運動。而是在國家和先進民族的幫助下,通過大力發展生產,組織互助合作,逐步直接過渡到社會主義。他們大力進行農田基本建設,興修水利,開墾水田,創新耕作技術,農業生產不斷發展,糧食產量逐年增加。藥材和獸皮產量迅速增加,牛、羊、豬等牲畜開始飼養。建起了水電站,山村裏的人們點亮了電燈。道路修建了,吊橋架設了,交通也改善了。獨龍族的文化、教育和衛生事業也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建國前,獨龍族沒有學校,長期使用結繩和木雕來記筆記。現在85%以上的適齡兒童已經入學,有了自己的大學生。從鄉到村都有衛生所或衛生員,人民健康水平明顯提高。
文化和藝術
獨龍族是壹個熱愛歌舞的民族。無論是生產、收獲、狩獵、建房、求婚還是節日,他們都喜歡通過歌舞來表達自己的感情,傾訴內心的喜怒哀樂。跳舞時的伴奏樂器有口弦、鑼、笛、皮鼓等。口弦壹般由女子演奏,歌舞,飲酒。每個成年男女都擅長觸景生情,即興創作歌曲或現場舞蹈。跳舞的時候有男有女排成壹排,對面跳,轉圈跳。舞者或揮劍彎弓,或攀肩牽手,個個激情四射,舞姿健美,展現了獨龍族粗獷豪放的氣質和風采。
社會風俗習慣
獨龍族過去男女都穿麻布。穿的時候他們從左肩抄到胸前,露出右後背。他們用草繩或竹針捆住,自由落體。大部分都是白天穿衣服,晚上做被子。男人穿短褲,平時喜歡帶砍刀和箭袋。男人和女人都喜歡留長發。發型前面是梅綺,後面齊肩,左右耳朵都遮住。男女之間沒有區別。女人們戴著耳環,脖子上掛著佛珠,腰間系著染色的細藤環,出門時腰上掛著小蘆葦,下身系著彩色的亞麻圍裙,小腿上套著亞麻綁腿。女人有紋身的習俗。獨龍族的主食是大米、小麥和養子。以前因為食物匱乏,獵殺野生動物也是食物來源之壹。獨龍族喜歡喝酒,喝茶,抽煙。吃肉習慣烤。獨龍族的房屋多為木屋或竹樓,結構和形狀相同,但主要以木頭或竹子制成。房間裏有兩個以上的壁爐,有的對稱布置在房間的兩側,有的位於房間的四個角落。父母的壁爐位於上方,壹個壁爐相當於壹個小家庭。結了婚的孩子就呆在自家壁爐邊,不出門。如果幾個孩子結婚,住房不夠,就在父親家旁邊蓋新房。
雖然壹夫壹妻制在獨龍族中逐漸確立,但過去仍有壹些原始群婚和對偶婚的殘余,壹夫多妻制是妻妹婚姻和轉讓制度的結果。年輕的獨龍族男女婚前交友自由,但婚姻的締結完全由父母包辦。很多都是年輕時訂婚,老了需要壹定彩禮才能結婚。婚後每次生孩子,女婿都會送嶽父壹頭牛什麽的。他年輕時妻子去世,嶽父會把壹部分彩禮返還給女婿,幫他改嫁。
獨龍族的葬禮多為土葬,少數死於惡性疾病的人火化或水葬。
宗教信仰和重要節日
獨龍族過去信仰萬物有靈,崇拜自然物,相信鬼。人們認為風、雨、電、雷、山、洪水、巨石和奇怪的樹都是鬧鬼的。鬼會對人造成傷害,所以人們為了祈福避禍,不惜花費大量牲畜食物祭祀鬼。獨龍族的鬼崇拜是巫師進行的。巫師分兩種,壹種叫Namsa,主持祭祀和占蔔,另壹種叫多木沙,專門驅鬼。Namsa的地位更高。獨龍族的唯壹節日是農歷新年,在農歷十二月。沒有固定的日期,節日的長短取決於食物的多少。
(摘自《民族工作全集》主編千裏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