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原則
很多人自問並不迷信,但是到了結婚的時候,還是忍不住要找壹個老人來選擇結婚的好日子,以求婚姻有個好的開始。但如果妳深信“吉人自有天相”,決定自己拿定主意,找壹個適合結婚的吉日,可以參考以下廣為流傳的擇日基本原則。
好運之年
雙春:指壹年的開始和結束的兩年“立春”。春天被認為特別適合結婚,因為它象征著壹年的開始和枝葉的伸展。
閏月:指農歷有閏月的年份,即* * * *有十三個月。因為“閏”有滋養和收獲的意思,象征著夫妻雙方有愛有滋潤,恩愛和諧。
雙春和閏月:“雙春”和“閏月”都是適合結婚的年份。壹年既有“雙春”,又有“閏月”,自然更添喜氣!
不適合結婚的年份和日子
盲年:指全年沒有“立春”的那壹天。通常,“雙春”後的壹年是“盲年”。不過“盲年”也有吉日,所以基本上不需要在盲年結婚。
節日:避開壹月,以免和春節這個大節日沖突。避開陰氣極重的清明節和蘭花節,即三月和七月。
三娘沙:相傳嶽老不為三娘牽紅線,使其不能成親。基於報復心理,三娘喜歡和老太太作對,破壞新人的婚禮,所以每個月的初三、初七、十三、十八、二十二、二十七都不適合結婚。
夫婦及親屬的生日:避開夫婦本人、父母及未婚兄弟姐妹的生日。如果父母雙亡,避開他們的嫉妒和妒忌。喜或悲:壹年之內家裏最好不要辦兩場婚禮。如果直系親屬去世,當年舉行喜事是不合適的。
更多考慮
妳可能會想,吉日並不是放之四海而皆準。嚴格來說,妳要考慮選擇的日期是否與妳和父母雙方的出生日期沖突,合適的日期不在大勝仗的吉日之列。
選擇日期的詳細說明
結婚日期的選擇原則主要是以新娘的出生日期為準,並參考男方和其他人的出生日期。俗話說“孩子壹出生,女方就嫁了線”。因此,如果這壹原則被顛倒或忽視,就會導致婚後的婚姻出現問題,甚至離婚。相反,如果我們按照這個原則行事,那將是好運。特別強調的是,結婚的日子最好由女方來選擇,但同時其他人(尤其是丈夫、妻子、新郎)也要註意,這關系到家庭的和諧。選擇這樣的日子,關系到壹生的幸福、快樂、和諧。為什麽不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