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媒體向女方家求婚。如果女方父母同意,他們會得到女孩的出生日期,通常被稱為post。請占星師或算命師結婚。如果這兩個男人和女人的出生日期是和諧的,這兩個男人和女人將通過媒人討論他們的婚姻。
約好的信息由媒人傳遞,雙方約定聘金,決定約會日期,俗稱“下大帖”。女方要求男方重聘壹份豐厚的禮物,以示女方高貴,女士美麗端莊。約定聘金的尾數必須為“三”。福州話中的“三”和“生”諧音,象征結婚後多生孩子。女人的嫁妝,通常是日用品、家具、衣物、鞋帽等。富裕的婦女還用田地、果園、樹木、房屋、金銀珠寶作為嫁妝。嫁妝的多少取決於女方家庭的富裕程度,男方可能不要求也不挑剔。但是,馬桶、梳妝盒、大號鞋墊都是必不可少的妝容。
訂婚通常被稱為訂婚和訂婚。男方選個吉日,把彩禮的壹半錢財(俗稱前半禮)送給女方家,給女方長輩送見面禮,對奶奶稱之為“媽吧”,對母親稱之為“奶吧”,對姑父稱之為“姑父吧”。女方還蛋糕,把男方送的蛋糕、雞肉、肉分給親戚長輩。受禮人要在姑娘出嫁前用布匹送上祝賀,俗稱“添箱”。招待女生壹次裏外,俗稱“轎子膠”。
送貨當天,男方選擇婚期,寫壹張紅牌,媒人送到女方家確定婚期,並送下半部分禮金。如果壹方沒有準備好,可以延期;有的人因為失去父母,提前100天內結婚。
婚禮前壹天,男方到女方家送出壹頂轎子、壹個金鼓班、壹本禮書、壹個“門柱”、壹只禮物雞。娘家給雞送禮,雞用紅繩綁住腳,俗稱“紅線綁膠”。金鼓班留在女生家玩。翌晨,新娘打開她的臉,也被稱為“打開她的臉”,用線擰下她臉上的頭發。新娘出嫁時,向父母、親戚鞠躬(後來改為鞠躬),拜者向她磕頭,多少有些隨便。上轎子前,新娘哭著臥床不起,俗稱“臥床”,以示不情願。到了吉祥的時候,新娘會催著她打扮好上轎子,頭上戴著紅領巾,胸前掛著銅鏡,由父親或大哥把她擡上轎子。在壹些農村地區,還有哭嫁歌的習俗,其意義多是勸說、教導新娘孝順公婆,與姑父(新郎的哥哥)和睦相處,與姑母友好相處,與鄰為善,勤儉持家。如果路上遇到轎子,就要交換禮物,放鞭炮,為雙方討個好運氣。
婚禮前夕,男女雙方都掛起燈籠,貼上吉祥的對聯。結婚那天,新娘穿著繡花長袍,腰間系著玉帶,頭戴鳳冠,這是明朝的服裝。新郎戴著紅帽子,穿著長大衣和馬褂,看起來像清朝的官員。相傳當時吳三桂與順治皇帝有“男不可降女”的約定,所以從清朝到民國初年,男人結婚都穿清裝,女人結婚都穿亮裝。到了對日,男方親戚帶著照片、火把、金鼓到女方家接轎子。轎子到了,停在大廳裏。壹對童子提著燈籠將轎子左右分開,新娘帶著新娘下了轎子。然後祭拜天地之祖,再祭拜公婆,再祭拜夫妻。儀式結束後,新娘和新郎由壹對手持鳳凰蠟燭的夫婦領進洞房。進入洞房後,新郎新娘並排坐在床沿上,稱為“坐床”;喝“合歡酒”,取名“夫妻”;壹個父母雙全,兄弟眾多的男孩在廁所小便,意思是“開桶”。下午,親戚家的客人都到了,新郎新娘被媳婦攙扶著出了大廳。然後跪拜妳的親人和長輩。按照先直系,後旁系,先父系,先母系的程序,壹個個跪拜。朝拜者應該給新娘壹份“見面禮”。至親長輩往往贈送戒指、項鏈、手鐲等貴重禮品,稱為“見堂”。參觀結束後,由新娘攙扶到廚房走壹趟,稱為“祭竈神”;搬動廚具,取名“出廚”(農村第二天先出廚再出廳);儀式結束後,舉行了宴會。當當晚舉行宴會並供應“臺閆平”(稱為“大菜”)時,新郎的父母將帶領新婚夫婦到酒桌上感謝親朋好友並祝酒,並彌補未鞠躬的親戚。
結婚前壹晚,選擇合適的時機,邀請“長壽”的人“定居”。在新婚之夜,親戚朋友,無論老少,都可以做愛。吵鬧的房間前,新門緊閉,吵鬧的人要在外面唱吵鬧的詩,直到看門人滿意為止。進入房間後,我們要拿事先放在床上的物品,搗亂者會結合物品的內容唱聖歌。壹個接壹個拿下來才能看到新人,請新郎新娘表演戲謔節目逗大家笑。擁有壹個嘈雜的房間可以增加婚禮的歡樂和熱鬧氣氛,這是婚禮的高潮。喧鬧的節目,又叫“戲劇”,內容有文明的也有低俗的,趣味有高雅的也有含蓄的也有低俗的。常見的有“穿草”、“姜太公釣”、“雙龍搶珠”、“背泥鰍”、“水底釣月”。“刺穿草心”就是用兩根大小不壹的空心吸管。新郎新娘嘴裏各含壹根,新娘坐著,新郎站著,把嘴裏的吸管放進新娘嘴裏的吸管裏。搗亂者在周圍起哄。新娘嘴裏的吸管壹直在抖,新郎要費很大力氣才能戴上。“姜太公釣魚”是用壹個盆裝半盆水。水面上漂浮著壹塊小木板,木板上放著壹塊蛋糕,上面插著幾個小鞭炮。新娘站在高腳椅上,手持魚竿,懸掛點燃的香,用這香點燃下面的小鞭炮。“水底捉月”就是用壹個盆盛壹些淺水,在盆底放壹枚硬幣,讓新娘用力吹,把水吹向兩邊,迅速把硬幣帶上來。雖然新娘在還沒來得及抱硬幣的時候就已經盡力了,但是水又恢復了,經常會讓她的臉沾上水,像壹朵帶雨的梨花,真的很漂亮。當時還是深夜,戲演完了,客人都散了。準新娘帶著“抽獎”(即紅包)退出新房,新婚夫婦開始上床睡覺。第二天早上,這對夫婦必須早起向他們的父母致敬。
惠門以前叫惠鸞,也叫惠門。新娘的弟弟坐轎子到男方家邀請姐姐和姐夫回家。男方要準備壹架“平飛機”邀請郎大爺並給他紅包,然後新婚夫婦坐女方接的轎子回娘家。回門的禮儀和婚禮儀式基本相同。妳要祭拜妳的祖先,嶽父母,親戚朋友,參加宴會。新婚夫婦經常在宴會結束前趕回男方家。新娘要親自下廚,象征性地做壹兩個菜(仍邀請廚師),以感謝婚禮當天前來幫忙的親朋好友。這叫“試著做飯”。
童養媳舊社會,工薪家庭生活貧困,無法承受正常婚姻的經濟負擔。他們怕兒子長大後難成家,所以父母會盡早收養女孩,到了適婚年齡再結婚。如果家境殷實,也會舉辦盛大的婚禮;如果妳經濟困難,除夕那天,讓妳媳婦拜祖先,拜公婆,拜竈神,這叫圓房。
女嫁夫,男嫁女家,這叫過繼,上門招娶。招親戚時在女方家辦酒席,辦婚禮。訂立具體的婚姻契約,約定男方改姓改姓(從女方那壹代開始),婚後所生子女繼承女方,財產,贍養女方父母。20世紀50年代以後,男方嫁到女方家,大部分男性不改姓,婚後所生子女的歸屬、繼承、撫養等問題,可以由男女雙方及其父母協商解決。
老年寡婦再婚受到歧視。寡婦再婚大多是由公婆和親戚決定的。不想復婚的被騙出村,男方被劫持。有的經寡婦及其父母同意,商定了結婚的價格和日期,婚前回父母家或留在婆家,悄悄在村外脫下舊衣服舊鞋,換上新衣服,由男方領走,沒有嫁妝,也沒有儀式。寡婦招男為夫,俗稱上門拜訪。
如果壹個男人娶了亡妻又繼續結婚,那就叫填房。如果娶的是再婚女,禮儀酒席簡單,請長輩作證,拜祖先公婆就行了。
換兩個家庭,換姐妹,結婚,姐妹變姐妹。這大多是貧困家庭不得不采取的方式。由於婚姻的交換,婚後夫妻感情並不融洽。
崇Xi的未婚夫病重,藥也無效。男方父母抱著“壹喜壓倒千災”的壹線希望,要求女方家提前結婚。在婚禮上,未婚夫的妹妹代替他去拜訪新娘。結婚後,有的病人病情好轉痊愈,有的病人卻因此喪命。
訂婚後,如果男方婚前去世,女方也會出嫁,去世的姐姐會拿著“神牌”,在祭奠時與新娘舉行婚禮。此後,新娘終身住在空房子裏,說是值班,未婚,孝順。有些女人不願意守寡,嫁給另壹個男人,但人們認為這是二婚,是“破壞女人”。婚後大年初壹,死者會為她所謂的“前夫”獻祭。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國家頒布了婚姻法,從法律上保障了青年男女婚姻自由的權利,廢除了封建婚姻制度的壹切不合理的、復雜的習俗。自20世紀50年代以來,政府機構和企業率先推廣新式婚禮。青年男女體檢結婚登記後領結婚證。他們每人做壹套藍色或灰色的卡其布呢西裝和壹套中山裝,買壹張床和壹套被褥。到時候請主持婚禮,舉行簡單的婚禮,分享喜糖,就算結婚了。上世紀60年代,已婚人士必須購買“三大件”,即手表、自行車和收音機。手表最好是上海產的,自行車最好是永久、鳳凰或飛鴿產的。70年代末,已婚人士開始註重排場。新房需要壹個大衣櫃或者抽屜櫃之類的新家具,然後需要多少條腿的家具,從32條腿到46條腿;還有“三大件”,電視(黑白)、縫紉機、自行車。送禮要根據結婚的人的需求,新房的布置缺什麽,婚宴要開始了。20世紀80年代,對婚姻的要求變得更加復雜和高檔。婚紗照已經從傳統的雙人照發展到新郎西裝革履,新娘身著婚紗的大合照。男方要有壹輛用鮮花裝飾的車,去女方家接新娘。“三大件”也變成了彩電、冰箱、全自動洗衣機。男女雙方辦婚宴,少則幾桌,多則十幾桌,甚至二三十桌。20世紀90年代,婚禮策劃有了新的發展。新房要裝修成大酒店的樣子,墻紙,木地板,吊頂。婚禮當天辦酒席,婚後度蜜月。近年來,有關部門大力推廣倡導簡單節儉結婚、引導年輕人參加集體婚禮等新風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