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麽是遺囑?
遺囑作為壹種法律行為,是在自然生命之前,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以法律規定的方式處理和安排個人財產或其他事務。只有在立遺囑人死亡時才能生效。
遺囑可以由遺囑人自己寫;或者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由其中壹人寫遺囑;或者打印遺囑;或者錄像會;緊急情況下,也可以立口頭遺囑或公證遺囑。所有紙質記錄必須簽名並標明年、月、日。
隨著時間的推移,遺囑人可以撤回或更改或添加遺囑。前遺囑有變更的,以後遺囑為準。
偽造或篡改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因欺詐、脅迫而立的遺囑也無效。
年輕人立的遺囑大多是公證遺囑,輔以錄音錄像。畢竟智能手機下立遺囑實時便捷。
2.意誌的作用。
目前年輕人的經濟能力和消費能力還是挺強的。相比父輩,很多年輕人很早就擁有了房產、車輛、存款等等。遺囑的目的是為那些人做安排。
也有很多年輕人喜歡囤鞋或者買基金、股票等等。或者喜歡養壹些小動物,比如貓,狗等等。也需要安排他們。
年輕人有時候會和最親的人聚會,有時候會把表達感情的內容和來不及說的話寫在遺囑裏。
3.年輕人的遺囑。
想到壹個笑話,要不要繼承我的可樂?年輕人對死亡也很開放。他們雖然沒有父母那麽認真,但對生活也很認真。壹般都是老年人立遺囑,但年輕人也放心。
每天通過手機看到各種突然離職的消息,好像有壹天我也會。與其杞人憂天,不如科學處理。遺囑也是壹個好辦法。畢竟立遺囑是遲早的事,這樣看年輕人比較務實。
與其說他們擔心什麽,不如說他們肩負著什麽,知道自己的義務和責任,承擔責任。說實話,我很佩服這壹代年輕人立遺囑。
其實作為壹個年輕人,我更在乎現在的生活,而不是我的意誌。科學的作息時間,合理健康的飲食習慣,適當的運動,多和家人朋友交流的時間,活在當下,甚至更美好的每壹天。